西班牙一八五四至一八五六年革命,又稱西班牙第四次革命。西班牙資產階級革命。1843年納瓦埃斯上台後實行獨裁統治,引起人民不滿。1854年2月爆發薩拉戈薩起義,旋被鎮壓。6月28日馬德里駐軍起義(史稱“比卡爾瓦拉達起義”),7月7日起義首領奧當奈爾發表具有革命意義的《曼薩納累斯綱領》,得到廣泛回響。7月17日馬德里工人、手工業者和大學生髮動起義,要求自由和憲法。隨後在馬德里建立最高洪達。同時各大城市也紛紛成立革命洪達,女王被迫於7月底任命進步黨首領埃斯帕特羅為首相。新政府通過了關於沒收教會土地、建立國民軍、召集制憲議會的法令。11月制憲議會召開,新成立的右翼的自由派聯盟獲得多數席位。1855年1月通過新憲法。並頒布出售教會全部地產及禁止教會獲得新土地的法令,但未觸及地主土地所有制問題。7月巴塞隆納發生西班牙歷史上第一次總罷工,被政府軍鎮壓。1856年在巴利亞多利德等地爆發大規模農民騷動。7月14日,右翼的自由派聯盟領導人奧當奈爾接替埃斯帕特羅任首相。進步黨議員宣布不信任奧當奈爾政府,馬德里國民軍也舉行起義。關鍵時刻埃斯帕特羅拒絕領導起義,17日馬德里起義被鎮壓,後各地起義逐漸平息。8月奧當奈爾政府下令解散國民軍及各省的市政府,9月解散制憲議會,恢復1845年頒布的保守憲法,停止出售教會土地,恢復革命前的其他法律。革命宣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