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介紹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安全生產、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等工作;負責重大衛生和計畫生育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工作;組織辦理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擬訂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預案和措施,指導和推進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依法組織、協調、指導全縣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總結評估等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組織、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演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人事股:擬定全縣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所屬衛生事業單位高級知識分子的管理和衛生系統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幹部培訓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縣直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及鄉鎮衛生院人員工資審核;組織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的全縣性表彰工作;指導衛生、計畫生育民眾社團的管理工作;負責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和人員的組織、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
財務股:擬定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內部
財務管理制度;按照相關規定參加衛生和計畫生育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組織落實
政府採購制度;負責委機關財務和納入縣級部門預算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工作。
審計股:負責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委屬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衛生計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縣直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工作。
規劃與信息股:擬定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工作,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配合做好基層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制定及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大型醫用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統計工作,統籌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人口健康信息庫建設工作;配合做好全縣健康產業規劃。
法制股: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擔行政複議和綜合協調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相關法律、法規諮詢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普法工作的規劃、實施、培訓及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的初審及申報;監督指導全縣衛生計生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指導衛生計生系統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提供衛生計生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指導和公示。
信訪股:聯繫縣委群工部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承辦上級部門、縣委群工部及委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落實情況;向有關股室和單位交辦民眾來信來訪的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辦理和落實。
疾病預防控制股: 擬定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傳染病、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精神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的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
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落實結核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公共營養規劃,管理營養性疾病防治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發布
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辦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醫政醫管股:擬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服務質量、血液臨床使用管理等有關地方性管理規章、規範和標準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建立全縣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擬訂全縣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依照相關法規和職權,負責一級醫療機構、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設定和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許可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負責實施全縣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指導臨床護理、醫院藥事、醫院感染管理、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負責實施醫療事故處理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協調、指導、監督醫療事故處理;負責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管理及評價指導工作;協調、指導全縣120院前急救指揮體系和城鄉院前急救網路建設;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推進無償獻血工作,監督管理臨床用血安全;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縣醫療機構做好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徵兵體檢、殘疾人康復等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對口支援人員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協調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涉外事務;負責擬訂和完善援外醫療工作規劃,做好援外醫療隊員的選拔、培訓、派出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醫改辦:組織推動和統籌協調全縣衛生計生系統醫改工作;研究探討全縣醫改實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衛生系統醫改政策建議;
中醫股:擬定和實施中醫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醫療、保健、康復、護理、感染及藥事等方面的政策、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依照相關法規和職權,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審批註冊工作。制定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科研機構和重點實驗室建設,組織中醫藥重大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組織中醫藥學術交流與科技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組織實施中醫藥教育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中醫藥繼續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師承教育及基層中醫藥人員業務培訓的巨觀管理工作。
基層衛生股:承擔全縣農村及城市社區基本衛生保健工作;制定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城市社區)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城市社區)衛生政策落實。負責指導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管理工作,擬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並統籌實施。
婦幼健康服務股: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監督指導相關政策的落實;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婦幼衛生、
出生缺陷防治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強化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監測。指導、督導婦幼保健康復機構的規範服務工作。
綜合監督股:承擔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執法,督促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醫療衛生、公共衛生、計畫生育、放射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違規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工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暴發識別和溯源分析提供技術支持。
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國家藥品法典;組織實施河南省藥物政策和河南省基本藥物增補目錄;負責全縣
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需求統計、編制需求計畫,擬訂全縣藥品、耗材和醫療器械配送、使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集中招標執行情況的監管工作;指導基本藥物藥事管理工作,提出我縣增補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負責基本藥物制度推廣宣傳教育工作。
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組織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改革完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擬訂計畫生育工作年度責任目標;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考核、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提出計畫生育工作獎懲及分類指導、動態管理意見;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協調落實和督查督辦一票否決制;組織實施人口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
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研究提出全縣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和應對計生家庭老齡化政策;指導
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推進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指導城鎮社區、各類經濟組織與社會組織的計畫生育工作。
宣傳和科技教育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共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承擔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知識普及;組織實施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縣級科研項目實施、新技術評估管理、重點科研基地建設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縣醫學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臨床實踐教學和臨床教學基地管理;組織指導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開展繼續醫學教育項目認定、登記與評估;
村計生管理員辦公室:負責村級計生管理員的監管,業務指導、培訓等工作。
行政審批股:具體承辦衛生計生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指導和公示;負責衛生計生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准、備案、轉報工作;督促相關職能股(室)按審批時限依法做好現場檢查程式;負責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衛生計生行政許可項目的終審簽發、制證、發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的檔案管理;負責衛生計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監察室:負責縣紀委派駐委紀檢監察組日常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和其他黨內法規、國家行政法規,對本系統黨員幹部進行黨風黨紀和遵規守法宣傳教育;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黨員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協助委黨組織和委屬各單位加強
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查處本系統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和幹部職工違反政紀的案件;受理本系統黨員幹部的控告、申訴,保護其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調查研究本系統在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方面的問題,向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委黨組提出意見與建議。
領導簡介
王小傑:黨組書記、主任,主持衛生計生委全面工作。
裴書忠: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負責黨務、人事、財務、審計、規劃信息、行政審批工作。分管股室:人事股、財務審計股、規劃與信息股、行政審批股。聯繫單位:財管中心、信息中心。
趙輝:黨組副書記、愛衛辦主任,主持愛衛辦全面工作,負責三城聯創、精神文明建設、招商引資,委重大活動、重點工作的牽頭組織、協調工作。
李富國: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綜合監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環境保護、法制、信訪工作。分管股室:綜合監督股、法制股、信訪辦。聯繫單位:性別比辦、衛生監督所、計畫生育稽查隊。
楊利軍: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醫政醫管、中醫、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基層衛生、緊急醫學救援、精準扶貧工作。分管股室:醫政醫管股、中醫管理股、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基層衛生股。聯繫單位:合管辦、120急救指揮中心。
楊俊偉: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婦幼健康服務、
出生缺陷預防工作。分管股室:疾病預防控制股、公衛辦、婦幼健康服務股。聯繫單位: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藥具管理站。
曹遂有: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計畫生育家庭發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村級計生管理員管理工作。分管股室: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村管辦。
謝明合: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行風建設、糾風工作。分管股室:紀檢監察室。
文明慧: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負責辦公室、宣傳、科技教育、愛滋病防治、平安建設、安全生產、工青婦工作。分管股室:辦公室、宣傳和科技教育股。聯繫單位:艾防辦、宣教中心。
康健民:黨組成員、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主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面工作。
宋國俊:黨組成員、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總支書記,負責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務工作。
朱曉東:黨組成員、縣計生協常務副會長,主持縣計生協全面工作。
趙津輝:黨組成員、縣合管辦主任,主持縣合管辦全面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負責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區域性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國家
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
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報告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四)負責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
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血液的臨床使用管理的規範、標準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
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全縣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
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和結算政策,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建設
和諧醫患關係。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國家藥品法典和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外河南省藥品增補目錄及河南省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我縣增補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
(八)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監督實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的落實。組織實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完善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和應對計生家庭老齡化等制度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經濟社會發展政策與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城鎮社區各類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完善衛生和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服務統計調查,參與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要求,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