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教育體育局

貫徹實施國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體育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體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平縣教育體育局
  • 性質:體育局
  • 地區:西平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西平縣委西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西發[2010]3號),設立西平縣教育體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劃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管理和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全縣體育公共服務,指導推進全縣青少年體育工作和全民健身工作。
(四)加強全縣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六)加強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縣教育體育改革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測工作。
(五)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體育基本建設項目和體育基建投資;指導監督體育彩票的公益金管理和使用。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七)統籌管理現代遠程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級各類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工作。貫徹落實各類學校設定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各類學校的設定、更名、撤消與調整。
(八)組織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各類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各類體育比賽;健全和完善全縣業餘訓練網路,培養輸送優秀體育人才;負責等級裁判員、等級運動員(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三級)的審批工作。
(九)負責所屬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穩定工作。
(十)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推進全縣體育公共服務,促進體育市場發展和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二)擬訂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及招生考試政策。
(十三)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科研工作;負責全縣勤工儉學、教學儀器設備供應工作和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四)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同國內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十五)審核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監督指導體育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國語推廣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七)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體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信訪和群團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九)管理所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二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體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文秘、會務、保密、宣傳、信息、檔案、督辦查辦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及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含幼稚園園長)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職稱改革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校布局、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撤消和更名;管理教育體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體育基建投資;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籌措、撥付和管理教育體育經費;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指導和推進學校後勤改革;編制所屬單位教育體育事業費預決算;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普通教育股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組織選定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課程教科書工作;負責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和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
(五)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六)師資培訓股
管理全縣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歸口管理全縣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
(七)體育股
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監督和管理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組織參加各類體育比賽;健全和完善全縣業餘訓練網路,培養輸送優秀體育人才;負責等級裁判員、等級運動員(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三級)的審批工作;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的體育工作;組織體育領域的科技研討工作和信息交流;指導體育場所經營活動。
(八)安保股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保衛的指導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制度,並對其督促、檢查、評比、落實。
(九)離退休人員工作股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地址

西平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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