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西工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領導概況,主要職責,

領導概況

王松楠 局 長
孫春林 副局長
宋麗珂 副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意見;編制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和信息服務系統。
(三)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綜合管理區人才中介機構、區域性人才交流和區面向社會的人才交流活動,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定全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意見,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五)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認真執行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根據省市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六)貫徹執行省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和完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及各類津貼、補貼制度,認真執行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對區屬企業職工工資巨觀調控措施實施監督,按照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
(七)指導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全區職稱制度改革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貫徹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政策的落實和穩定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市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定區政府獎勵制度。
(十)貫徹執行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執行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並實施國家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宣傳、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三)負責受理民眾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訴求信訪事項。
(十四)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五)負責本部門、本系統信訪穩定、安全、計畫生育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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