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西寧市機構改革方案》(青辦發〔2019〕2號)和《中共西寧市委西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寧委〔2019〕42號),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 機構性質:行政單位
- 歸屬地:西寧市
- 級別: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機構領導,現任領導,歷任領導,附則,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房屋拆遷許可審批職責。
(二)劃出的職責
1.將房屋權屬登記職責劃入市國土資源局。
2.將物業服務企業三級及暫定資質的審批職責劃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職責。
2.加強房產行業各類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和監督檢查職責。
3.加強對物業行業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職責。
主要職責
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貫徹落實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擔保障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擬訂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並監督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保障性住房的指導監督。
(四)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責任;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
(五)負責擬訂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負責物業活動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和管理。負責房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及補償監督指導工作。
(七)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和紀檢監察工作。承擔文電、會務、督查督辦、文書檔案、機要、車輛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新聞宣傳、機關安全保衛、保密、綠化、綜治、民族團結進步、建議提案辦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群、黨風廉政建設、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擬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及法制建設;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房產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審查工作;負責對房產信息服務管理中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負責擬訂城鎮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城鎮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建設規劃執行、計畫下達和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的爭取、分解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分配的指導、監督;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產權、運營管理;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和交易監督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考核、監督、管理;負責處理住房制度改革遺留工作。
(三)房產市場監管科。負責房產開發的建設規劃和政策制定;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核發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產開發企業四級及暫定資質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產開發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產開發建設投資年度計畫編制工作;負責商品房銷售行為管理;負責房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及項目管理;負責房產開發項目招商引資。
(四)房屋交易管理科。負責擬訂存量房交易、房屋租賃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存量房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租賃房屋的備案管理;負責房屋測繪面積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房產經紀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處理私房改造遺留工作;負責對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房屋測繪所日常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五)物業管理科。負責擬訂物業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業務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對物業服務質量、物業服務招投標、物業服務契約簽訂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負責物業使用和維護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承接查驗、退出交接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處理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負責城市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六)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負責起草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政策法規;負責編制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編制及徵收行為;負責對全市房產估價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處理房屋拆遷遺留工作。
(七)資金監管科。負責編制匯總機關及所屬單位年度預算、決算並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負責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按照“退一減一”的原則,只減不增。
機構領導
現任領導
局長:李積星
副局長:王健、郭濤
歷任領導
景福(2021年12月免去)
馬樹青(2024年8月免去)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