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築科技大學碩博連讀相關規定和條件

為了進一步完善博士生培養制度,發展我校研究生教育,提高博士生的培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在有權授予博士學位的學科、專業實行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方式,特制定本規定。

內容
一、培養目標
培養碩博連讀 研究 生必須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方針,要求做到: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科研作風,有獻身於科學的事業心、合作精神和創新精神,能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2、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至少掌握一門外國語,能熟練地閱讀本專業該語種的外文資料,並具有一定的套用該語種的寫作能力和進行國際交流的能力;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新性的成果。
二、學習年限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 4.5 至 5 年,兩年內應修滿相應課程的學分。
三、選拔條件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選拔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推薦免試為碩士生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外語通過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六級,複試成績優秀。
2 、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生統一考試成績優秀,綜合成績(包括初試、複試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 20% ,且複試成績優秀,確實具有潛在的創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者。
符合上述條件,願做我校師資的考生,可優先錄取為碩博連讀研究生,並享受學校預備師資待遇。
四、選拔辦法
1 、選拔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學科、專業必須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接收的導師必須是博士導師。
2 、凡符合選拔條件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碩博連讀研究生申請表》,經接收導師同意,學院主管領導簽字,研究生學院審核報校主管領導批准。
3 、每年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名額一般不超過博士生錄取名額的 20% ,每位博士導師接受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名額不超過 2 名。
五、培養方案
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應制定本學科的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方案,培養方案除課程與學分安排和博士生資格認定外,與博士生培養方案的內容和要求基本一致。培養方案應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經學院(系)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備案後實施。
六、培養計畫
碩博連讀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根據本學科碩士、博士生的培養方案要求,結合本人的特點和研究方向的需要,在批准為碩博連讀研究生後的一個月內制訂培養計畫,經學科負責人審定後報院(系)和研究生學院備案。
培養計畫表是導師指導碩博連讀研究生學習的依據,也是對碩博連讀研究生畢業和授予學位進行審查的依據。培養計畫確定後,碩博連讀研究生和導師應嚴格遵守。在執行培養計畫的過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須在開課前一周內填寫申請表,經導師和學院(系)同意後報研究生學院審批、備案。
七、課程學習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課程由碩士生課程和博士生課程兩部分組成,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課程學習的基本標準為修滿 42個學分,各院(系)或學科可在此基礎上確定不低於基本標準的學分要求。學分的基本組成如下:
1、碩士生課程不少於28學分,其中以下學位課程16學分必修:
( 1) 自然辯證法和科學社會主義 3學分
( 2) 第一外語(基礎外語) 2學分
( 3) 第一外語(專業外語) 2學分
( 4) 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 不少於 9學分
2、博士生課程(不少於14學分)。
八、 博士資格認定
1 、 碩博連讀研究生應於碩士入學後的第三學期(每年 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進行博士資格考核,資格考核通過後才能獲得博士生資格。資格考核未通過者,中止碩博連讀,改做碩士學位論文,並按同級碩士生對待。碩博連讀研究生申請中止碩博連讀,須經導師同意、所在院(系)與研究生學院審批,批准後可不參加資格考試但須進行碩士生中期篩選,中期篩選通過後改做碩士學位論文。
2、資格認定:
( 1)在碩博連讀研究生入學後的第三學期結束前,由各院(系)組成考核小組認定本院(系)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博士生資格。考核小組由院(系)領導、學科帶頭人等組成,一般不少於5名。
( 2)凡基礎外語成績達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全部課程成績加權平均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為課程考核通過。
( 3)碩博連讀研究生本人填寫資格認定申報表,由院(系)研究生秘書對申報表中的成績審查確認後,交導師如實填寫對碩博連讀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作風、思想品德的綜合意見並註明是否同意轉為博士生,交考核小組負責人。
( 4)考核小組按考核要求認真進行面試,並結合面試結果做出通過或不通過的結論,由考核小組負責人簽字後報研究生學院審批、備案。
( 5)經研究生學院審批確認具有博士生資格的碩博連讀研究生作為當年錄取的博士生上報國家教育部,從第五學期開始享受博士生待遇。
( 6)對於經院(系)考核評審和研究生學院複議,確認不符合博士生資格認定條件、但符合碩士生要求者,可隨同屆碩士生開題進入學位論文階段,學制和待遇同碩士生;不符合碩士生要求者,按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論文
1、碩博連讀研究生入學後在導師指導下確定研究方向,通過查閱文獻、收集資料和調查研究確定研究課題,並在第五學期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自開題報告後的一年左右進行學位論文中期考核。
2 、碩博連讀研究生通過培養計畫規定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可授予博士學位。經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評議,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認為申請人的論文雖未達到博士學位學術水平,但已達到碩士學位學術水平,可授予碩士學位。
十、學籍管理和待遇
碩博連讀研究生在選拔通過後,即進入其培養的第一階段,第一階段按碩士生管理;博士生資格認定合格者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按博士生管理。
已獲得博士資格的碩博連讀研究生,若因個人原因中途要求中止連讀時,由個人提出申請,導師、院(系)同意,報研究生學院批准後可按碩士生培養。
十一、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十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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