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雁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雁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雁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電子正街南段與雙橋一巷十字西南角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規劃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統一管理和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民創業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牽頭協調和督促指導相關工作。
(四)負責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落實養老、失業、工傷、農村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解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辦以國家、省、市、區黨委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有關事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工作。
(六)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管理工作。編制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七)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八)負責落實職稱改革的各項制度,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選拔申報及管理服務工作;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勞動、人事信訪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案件和突發事件。
(十)負責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增加以下職能:
1、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2、區政府人事任免工作。
加強以下職責:
領導和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區教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和實施辦法;負責區委、區政府重點督辦工作任務的協調和落實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調研、宣傳和機關會議的組織及決定事項的督辦等工作;負責全局黨務、文電、機要、檔案、保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全局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和工作人員考核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效能監察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人力資源管理和就業促進科。貫徹執行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全區就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失地農民、農村富餘勞動力等就業困難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工作;負責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目標責任制綜合考核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職業介紹的管理規則;負責指導和監督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民辦職業介紹機構的業務工作;貫徹執行勞動預備制度;制定本區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負責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職責;承擔區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及區創建創業型城市推進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依據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管理的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崗位設定、聘用契約的核准備案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幹部統計工作;落實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辦以國家、省、市、區黨委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有關事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辦理區政府任免人員的有關事項。
(四)社會保險科。負責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落實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負責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審批申報工作;擬定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指導並管理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五)勞動法規科。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制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組織案件評查並審查勞動、人事仲裁案件;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傷認定工作;指導企業特殊工時制度審批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信訪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保障勞動監察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六)財務與基金監督科。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承擔區社會保障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依法依規對全區社會保險基金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支付管理等工作進行監督、審計、內部控制指導和信息披露,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七)工資福利科。落實有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的法規政策,編制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及增加離退休費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工資晉升審批和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考評目標獎審核發放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和人工成本抽樣調查、居民和農民工基本情況抽樣調查、基層組織機構調查以及縣域經濟指標匯總統計等綜合統計工作。
(八)專技科。研究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隊伍建設、繼續教育的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上報和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承擔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落實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及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選拔申報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專家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申報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田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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