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長安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為西安市長安區主管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協調推動區級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職責。
(二)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相合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
(三)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利。引導各宗教團體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在政策、法律、法規範圍內活動,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做好民間信仰指導工作。
(四)鼓勵和支持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五)依法審核、審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關事項,指導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宗教事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全區民族、宗教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民族、宗教開展對外友好交流交往活動。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及信息化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幹部培訓等工作;負責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信訪、黨建、工會、婦聯等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政策諮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區民族宗教情況的調查研究,組織收集、分析、研判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信息輿情;負責應急、維穩工作;負責組織民族宗教史志的編纂。處理機關日常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宗教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宗教方面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指導街道辦事處做好民間信仰工作;承辦全區民族文化、經濟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參與調解民族權益、經濟糾紛,指導和協調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工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教育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維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引導宗教團體在政策、法律、法規範圍內活動;指導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聯繫宗教界人士,組織開展對外友好交流交往活動。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任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