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區秦嶺保護局

西安市鄠邑區秦嶺保護局

西安市鄠邑區秦嶺保護局是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牽頭建立全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貫徹執行有關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基本制度;牽頭擬訂全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省、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編制我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級規劃,協調督促各相關部門編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各類規劃銜接工作。
(三)負責貫徹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內產業和建設項目準入制度,對產業和建設項目進行準入初審;負責牽頭建立跨部門項目聯審機制;督促區級相關部門和鎮街落實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保護區域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者舉辦其他大型活動進行監督。
(四)負責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日常巡查工作;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平台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區級相關部門、街鎮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負責組織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較大案件、跨區域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部門派駐參與聯合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區級相關部門、鎮街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和執法工作。
(五)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制度和執法事項清單並組織實施;受相關部門委託或經批准相對集中履行有關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違規建設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
(六)負責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監控平台的建設和管理,推進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數據信息共享。
(七)參與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重大事項決策,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落實。
(八)負責組織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牽頭組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
(九)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負責對區級相關部門和鎮街(景區管理局)履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十一)負責林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林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林業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濕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負責林木種子管理和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負責主要林木良種之外其他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
(十二)負責森林、濕地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荒漠等動態監測和評價。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監督管理,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馴養繁殖和野生植物採集、培植以及經營利用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國有林場、國有林區、草原和基層林業基本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產業質量監督。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
(十五)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監督、協調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六)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七)推動並開展林業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林業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擬訂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協調有關對外合作條約、協定在全區的履行工作,參與處理涉外林業領域事務。
(十八)關於森林防火方面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景區管理局)、開發區管委會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配合中、省、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災害指揮部有關工作,承擔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災等防治工作;會同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區林業局)、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鄠邑分局、區水務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區林業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全區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森林和草原火災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必要時,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區林業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九)職能轉變。
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加強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堅持依法依規保護秦嶺。建立健全全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二是加強監督考核力度。完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辦法,提高對區級相關部門和沿山鎮街(景區管理局)履行職能情況的督查頻次。三是構建信息化監管體系。建立建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加快建設信息化監管平台,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強日常巡查和綜合執法工作。建立健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制度,建立跨部門聯合巡查和綜合執法機制,推進執法信息互通,督促協調各部門和鎮街(景區管理局)共同做好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巡查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議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宣傳、政務公開、信訪維穩、信息網路、計畫生育、接待、外事、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國有資產配置計畫、實物登記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承擔各類專項收入征管和各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勞動工資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等工作,參與重大公共政策、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出秦嶺生態保護和林業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負責各類規劃設計招投標管理、資金監督工作。
(三)植樹造林科。擬訂全區林業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實施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負責林木種子管理和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負責主要林木良種之外其他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負責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工程及後續產業項目管理。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執法監督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林業綜合執法辦法;負責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林業日常巡查工作;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林業綜合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牽頭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林業重大案件、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區級相關部門和鎮街(景區管理局)開展巡查和綜合執法工作,查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違規建設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負責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導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林業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五)森林資源管理科。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相關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指導有關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濕地、草原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監督管理,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馴養繁殖和野生植物採集、培植以及經營利用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承擔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規劃和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國有林場、國有林區、森林公園、草原和基層林業基本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產業質量監督。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制定本行業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各涉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各類規劃的銜接。
擬訂全區林業產業政策,指導林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指導林業產業化經營和林業現代化建設;提出扶持全區林業產業化經營項目、布局和政策建議;協調林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指導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產品加工業發展工作;負責林業科技工作。
(七)科技信息和格線化管理科。負責建立秦嶺北麓鄠邑區段生態環境保護網路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完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監控平台、推進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數據信息共享;負責組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技術和裝備的引進套用工作;負責設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域標誌、標識和保護設施。
參與戰略性研究和重大公共政策、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協調有關對外合作條約、協定在全區的履行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秦嶺保護和林業領域事務。
(八)生態保護科。負責綜合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全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基本制度,組織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推動區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實;負責發布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公告和相關信息;參與秦嶺生態環境環境保護區內重大事項決策,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落實;承擔區委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生態修復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級相關部門和鎮街(景區管理局)開展秦嶺生態環境植被保護、水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負責牽頭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內建設項目準入制度,辦理準入手續,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建設項目準入的聯審工作;依法負責保護區域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者舉辦其他大型活動的前置審查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其它行政許可的審批工作;負責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宣傳教育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
負責對區級有關部門、鎮街(景區管理局)落實中省市區關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履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能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履職不力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提出約談;負責擬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任務,開展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森林公安局
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和辦理破壞森林資源、濕地、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負責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單位依法偵破森林刑事、治安案件;負責森林和草原防火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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