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區投資合作和工業信息化局是西安市鄠邑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區投資合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工業和信息化、信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提高核心競爭力;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全區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項目的行銷、包裝、推介和宣傳。
(三)負責境內外重大項目的投資合作工作;負責區級部門出國(境)招商引資代表團的組織;組織開展與規模型企業、集團和境內外知名機構投資戰略合作;按照產業規劃和功能布局,負責全區重大招商項目的選址調整和流轉工作;負責對違反產業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事項,負責外商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五)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全區主導產業、新興產業以及國內同類產業招商引資發展政策,向區政府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
(六)負責重大項目的跟蹤服務,以及企業招商引資問題的投訴受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的目標責任考核,負責整治、改善投資環境,以及投資環境評價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招商引資活動的監督檢查與考核評估工作。
(八)負責收集、篩選提供境內外招商引資項目信息,以及網路信息建設工作,推進招商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
(九)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引導區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及流通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依法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商貿服務業、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動全區電子商務套用發展;負責流通企業節能減排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十一)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應急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商務綜合執法,強化市場監管;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培育限上商貿企業,促進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
(十二)擬訂全區外貿發展規劃,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區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大宗商品進出口工作,指導開展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對外貿易因公出國(境)商務團組的審查上報和相關監管工作。
(十三)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依法監督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依法負責技術貿易的進出口管理。
(十四)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投資等,負責牽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的權益保護,依法對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實施備案登記,負責區域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推動我區與其他地區間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實施對外援助工作,接受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等合作業務。負責擬定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負責新經濟產業發展考核評估工作。
(十五)制訂全區口岸發展規劃,負責口岸功能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推進電子口岸和口岸信息化建設;完善拓展口岸服務功能,組織協調口岸與其他省市口岸“大通關”、口岸國際合作與交流,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負責擬定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負責新經濟產業發展考核評估工作。
(十六)擬定全區會展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大力發展會展經濟,牽頭負責在我區舉辦的重大會展活動的統籌協調和服務保障;對全區會展業實施行業管理、監督指導。
(十七)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指導行業安全和質量管理,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鎮街、開發區工業發展考核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區重大技術創新項目,推進相關技術成果產業化, 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二十)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振興發展。貫徹中、省市區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有關方針政策,依託國家、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和創新。
(二十一)負責汽車工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中、省、市汽車及道路機動車輛工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制訂全區汽車行業中長期規劃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推廣套用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區汽車產業發展工作。
(二十二)負責擬訂全區工業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二十三)負責擬訂全區原材料和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黃金、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稀土、鋼鐵、民用爆炸物、輕工、服裝、紡織、食品、鹽業、醫藥、家電的行業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擬訂促進中小微企業、非公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親商助企工作,開展面向大企業相關服務工作,推動大型骨幹企業加快發展。
(二十五)指導產業集群發展和工業集中區建設,負責工業集中區開展經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六)負責全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工作。擬定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國家、省、市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國產化,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指導軟體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統籌全區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政府數位化轉型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智慧城市綜合性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智慧城市重大課題研究,推動數據資源在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領域中的套用。
(二十七)負責推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協調和指導區級相關部門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監督和管理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信用服務市場,推動和規範信用服務業發展,組織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二十八)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九)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投資合作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制定商貿流通市場體系建設規劃,負責商品交易市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行業發展,對全區農貿市場網點建設、提升改造及工程安全進行監管;負責擬訂餐飲服務和藥品、酒類、食鹽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食鹽市場供應管理職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商品交易市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流通市場經營主體和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鐵序的職責;負責餐飲服務和藥品、酒類、食鹽市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2.區投資合作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協調電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工作,為數據資源管理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技術創新提供保障。區委網信辦負責統籌協調全區信息化發展和數字經濟工作;負責擬訂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網路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保障工作。區大數據信息服務中心負責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的研究套用和產業發展。
3.區投資合作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食鹽生產加工行業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市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機要、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安全保密、新聞宣傳、網路輿情、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系統會議的組織、綜合協調和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辦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建設、行政執法監督、立法、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的工作;牽頭協調處置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負責機關會議決定重大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力資源管理、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教育培訓、招考錄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協調處理職工勞動爭議問題,維護職工利益;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辦局黨委管理幹部的選拔、任免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及事業幹部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督察督辦工作。
(三)招商科。負責聯絡、組織與境內外經貿機構、企業的招商引資活動;指導並組織全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包裝、推介全區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項目,負責合作協定的簽訂工作;負責項目信息收集整理及發布工作;負責承辦境外招商引資活動、承辦境外招商辦事機構設立工作;負責對接國企和省屬企業,並組織開展招商引資活動。
負責組織協調汽車、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軌道交通等高端裝備製造產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信息技術、大數據與雲計算、電子商務、人工智慧、“網際網路+”等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特色小鎮、總部經濟、樓宇經濟、金融、商貿、物流等產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對接區發改委,做好PPP項目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文化、旅遊、教育、體育、健康、養老等服務產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種植養殖、農副產品加工等現代農業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相關項目的評估、準入、選址和流轉;負責相關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組織開展相關產業專題招商活動;負責研究制定產業發展招商戰略、相關政策、管理辦法和年度工作計畫;參與協調解決項目落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投資服務科。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法律、法規、規章,參與制定全區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備案許可權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和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及本區中外合作園區引進、推進、跟蹤服務;負責全區利用外資統計、分析工作;參與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要點和有關政策;建立招商產業諮詢和監測分析機制,積極跟蹤招商產業發展前沿和動態,實施分類扶持引導和跟蹤服務;負責兌現產業扶持獎勵政策和深化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省、市級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考核評估,省、市級招商引資專項經費申請工作。
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的目標責任考核,建立招商綜合評價體系和投資環境評價體系;負責匯總省市區下達的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重大簽約項目履行情況;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匯總、分析及備案管理;制定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考核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推進改善投資環境工作,對影響投資環境的行為提出整治意見和建議。
負責擬訂全區會展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會展業的規範和管理,對在鄠邑區域內舉辦的各類會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培育會展市場,定期發布會展活動指導目錄,會同區級有關部門管理使用會展業發展扶持資金;推介、宣傳鄠邑區會展優勢和會展項目,申辦、爭取國內外大型會展活動;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做好各類會展的總體謀劃和配套服務工作。
負責擬定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負責新經濟產業發展考核評估工作。
(五)市場科。負責擬訂全區商務工作中長期規劃;依法對拍賣、舊貨流通、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拆解管理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商貿行業平安建設、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反恐維穩、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行業管理及追溯體系建設。
負責全區商務綜合執法,強化市場監管;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依法對再生資源、煤炭流通進行行業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務領域治污減霾工作。
(六)電子商務科。牽頭組織全區國內貿易流通體系改革工作,擬訂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推動物流流通標準化;加快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城鄉高效配送和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統籌城市社區商業服務體系建設,拓展便利店增值服務,負責商貿便民服務圈構建工作;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行業創建工作。
負責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推動企業運用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引導傳統商業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負責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做好電商平台引進、本土平台培育;推動電子商務聚集區建設,引導聚集區功能配套;負責重大平台協調聯絡和組織電子商務培訓與交流;負責“網際網路+智慧”社區建設,推動網路零售、社區團購等業態發展;負責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統籌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區、鎮(街)、村(站)和示範企業建設。
負責起草全區口岸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口岸新開放、擴大開放、臨時開放區域的相關工作;統籌協調我區口岸與其他省市區口岸“大通關”,開展口岸國際合作與交流;協調口岸驗收單位做好監管查驗和聯動協作,促進通關便利化,持續改善貿易投資環境;負責口岸功能建設、口岸信息化和電子口岸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工作的政策法規。
(七)商貿服務科。負責擬訂全區促進擴大對外貿易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負責組織進出口商品配額,指導全區出口產品質量促進和市場多元化,推進外貿進出口指標完成;負責申報外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指導監督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各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開拓國際市場;組織實施加工貿易管理,協調出口加工區相關工作。
負責擬訂全區服務貿易、軟體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做好軟體和服務外包發展項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技術進出口管理和軟體出口、服務外包產業統計分析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支持開發區建設各項工作;承擔區促進軟體和服務外包示範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擬訂全區城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負責統籌城鄉市場流通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商業綜合體、特色商業街區和商圈建設;加強農產品市場、冷鏈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工作;負責改善農村商業設施,組織實施本地特色農產品推介展銷活動;負責全區農貿市場網點建設、提升改造和日常管理。負責全區商貿重點建設項目的協調、推進。
統籌全區商務領域促進消費工作,規範促進消費行為,負責提出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承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限上商貿企業培育等考核指標的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市場運行分析、統計監測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
負責中華老字號及地方老字號的保護與促進;指導“放心早餐”布局發展;負責商業預付卡規範管理和內資直銷行業監管。
依法監管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並做好統計分析;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全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境外風險評估、安全保護、突發事件處置及外派勞務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管理;統籌推進補齊開放經濟短板工作和 “一帶一路”建設,牽頭負責商貿業招商引資。
(八)產業發展科。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銷售許可的審核工作。
負責擬訂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產業政策,推動淘汰落後產能、工業文化、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等工作;負責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工作;負責相關行業準入公告的組織實施工作。
貫徹落實中、省、市產業發展政策,研究提出行業發展規劃及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提高裝備製造業配套能力和水平;負責裝備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貫徹中、省、市汽車及道路機動車輛工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擬訂全區汽車行業中長期規劃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推廣套用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汽車零部件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全區汽車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負責擬訂電子信息產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產業發展規劃;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推進積體電路和智慧型終端產業發展;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協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負責行業對外交流工作。負責黃金、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稀土、鋼鐵、民用爆炸物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協會業務工作。負責輕工、服裝、紡織、食品、鹽業、醫藥、家電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協會業務工作;配合中、省市有關部門開展醫藥儲備和管理工作;負責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和發展工作。
(九)技術進步科。組織擬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促進成果商業化套用;組織實施技術創新重點項目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全區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全區工業投資的政策措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分解下達年度工業投資目標任務;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年度重點工業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財政支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經濟運行與節能科。貫徹落實中省市有關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製造促進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引導組織工業企業實施綠色製造項目建設;組織協調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和省、市區工業運行態勢,編髮有關信息,負責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工業運行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生產要素協調工作,提出工業領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負責全區工業考核;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信息化推進科。負責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制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負責區工業網際網路和工業大數據發展;指導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促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電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大數據採集、管理、開放、套用、共享等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區智慧城市綜合性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協調推進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新型智慧城市重大課題研究,推動大數據在重點行業領域的套用。
(十二)中小企業服務科。負責擬訂全區促進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培育中小企業成長發展工作;負責省市級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協調推進實施中小微企業技術改造、技術服務、科研成果轉化等工作。
負責中小微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構建金融、擔保機構與企業的信貸合作機制;推動引導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與企業合作;協調指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指導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
指導產業集群發展和工業集中區的建設;指導工業集中區開展經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
負責擬訂全區親商助企政策措施、工作計畫、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親商助企服務活動,建立區(開發區)、鎮街兩級領導幹部聯繫企業家制度;研究提出親商助企重大問題的建議;負責助企幹部培訓和動態管理工作。
統籌全區商務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放管服”,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複議、訴訟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備案事項的受理審批及初審轉報,協調“一網通辦”工作。
負責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範基地認定的初審工作;負責區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的認定工作。
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引導發揮和評估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全區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規章和標準;協調推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引導發揮信用服務機構,培育壯大信用服務市場,規範信用服務業發展;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和培訓。
(十三)財務與資產管理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服務業發展資金、外經貿業務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內部審計、行政經費管理核算等有關工作;負責對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所監管企業改革和發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年度經濟指標下達及考核;負責監管企業的改制、職工安置等相關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十四)綜合管理科。承擔局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重大經貿協定合法性審核備案;統籌局機關依法行政,開展普法教育培訓,承擔行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資格證辦理。負責信訪接待;負責協調完成區委、區政府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