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區司法局,是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和立法決策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的法治督導工作。負責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貫徹執行有關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鎮(街道)司法行政工作。
(三)協調解決區政府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爭議和問題。開展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設調研。
(四)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各鎮(街道)區政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辦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全區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聽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法治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擬訂全區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職責。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輿情監控和處置指導工作。
(七)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平台建設。統籌協調全區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和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力量,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和人員開展執法工作。
(十)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政法幹部、普法骨幹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法律業務及職業再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和協調組織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査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各鎮(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承辦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本單位宣傳報導和作風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重要物資裝備、基本建設的計畫、管理和配備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編制年度財務計畫、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組織人事、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裝備和物資。
(二)法治綜合科。負責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硏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負責研究並推動實施建設法治政府、推進全區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貫徹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承辦經濟社會發展中緊迫性、重要性問題涉及的政府法治工作;審査各鎮(街道)和區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報告;組織開展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理論研究和法治政府調研工作。
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査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監督檢査,提出督查意見和問責建議,指導鎮(街道)和各部門全面依法治區督査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監督和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區依法行政體制改草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確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執法依據;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建設,承擔行政執法委託辦理工作。開展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檢査和評估工作;協調處理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問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區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管理和執法證件申辦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負責辦理區政府涉法事務,對全區重大項目和政府契約進行合法性審核。聯繫、協調和管理區政府法律顧問,承擔區政府法律顧間的遴選、聘用和調整建議職責。指導建立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単位法律顧問制度,督促檢查制度落實。
指導協調全區法治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擬定全區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各鎮(街道)、各行業、各部門法治宣傳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輿情監控和處置指導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三)政府法制科。承辦區政府受理的鎮(街道)、區級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辦理涉及鎮(街道)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辦理涉及鎮(街道)、區級部門行政複議決定被訴後的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區政府的行政栽決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區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建設。
負責全區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和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職責;承擔各鎮(街道)和區政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査職責;辦理區政府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負責全區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規範性檔案審查建議和申請
(四)基層工作科。負責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制度執行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規苑化建設;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組織開展各類民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全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初審職責;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和執業監督工作;承擔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職責。指導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特殊人群的穩控管理。
(五)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平合建設工作。指導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區公證機構日常監督管理、年檢和公證員年度註冊工作。負責全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設立(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律師公證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法律援助資源的管理和調配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服務工作;指導“12348”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負責律師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律師工作;負責全區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資格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律師執業管理、年度註冊、信息資料檔案和偉師機構年檢工作。協助辦理偉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六)社區矯正管理科。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制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統籌協調全區各級社區矯正工作力量依法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工作;協調政法有關部門開展假釋一體化工作;指導鎮(街道)社區矯正工作機構開展社區矯正志願服務和人員培訓教育,對矯正對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