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臨潼區監察委員會

西安市臨潼區監察委員會

西安市臨潼區監察委員會是由西安市臨潼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西安市臨潼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臨潼區監察委員會
  • 組織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產生方式:西安市臨潼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 負責範圍:西安市臨潼區人民代表大會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10日,西安市臨潼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曉明與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察委主任胡廣樂共同揭牌。
區監委掛牌運轉,將與區紀委合署辦公,實現對全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區紀委監委將站在全面從嚴治黨再出發的新起點,重整行裝、認真履行新使命新要求,有效整合現有且分散的反腐敗資源力量,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內在一致、高度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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