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臨潼區民政局

西安市臨潼區民政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南通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政府機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潼區民政局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民政民生規劃,地理位置,

工作職能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監督實施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負責全區社團、民辦非企業、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民辦非企業和民間組織的依法開展活動,取締未經批准而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全區擁軍優屬、烈士褒揚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上報、審批烈士稱號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指導全區優撫工作。
(四)擬定全區雙擁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協調軍地、軍民關係。
(五)負責全區退伍義務兵和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地方退伍軍人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六)負責全區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生產救災工作;制定全區救災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救災抗災工作;掌握災情、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指導災區生產自救;開展減災活動;開展農村特困民眾生活救助、農村醫療救助。
(八)負責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指導全區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九)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全區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擬定全區社區建設的實施方案,研究制定城鎮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管理體系;促進社區建設各項措施的落實,推動社區建設工作。
(十一)依法實施婚姻登記管理;指導全區開展婚姻登記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二)研究和修訂全區行政區域規劃;負責全區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邊界線的管理、 年檢工作;負責區內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
(十三)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區地名數據資料的審定工作。
(十四)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城鄉社會救濟工作,負責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發展。
(十五)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遣送工作。
(十六)擬定全區福利企業的發展規劃;承辦全區各類福利企業的年檢和新辦福利企業的審查報批工作。
(十七)負責擬定全區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福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監督指導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及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負責全區殯葬改革法律法規的宣傳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殯葬事業及公墓建設和管理。
(十九)依據兒童收養的法律法規,依法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全區兒童的收養登記工作。
(二十)研究擬定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檢查、監督老年人權益的保護工作;負責老齡工作委員會的辦公室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涉老活動。
(二十一)指導全區民政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指導並監督全區民政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全局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以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資管理、紀檢監察、社會治安、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二十二)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社會救助科
老齡委辦公室
婚姻登記科
民族宗教僑務科
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科
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科
優撫安置科
黨政辦公室

民政民生規劃

為了進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進全區民政事業科學發展,進一步提升民政為民服務工作水平,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的部署和市民政局《關於下發“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民政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工作回顧
區民政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工作部門,擔負著依法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等職責。特別是“十一五”期間,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局領導班子團結帶領全局上下,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服從和服務於“創名城,建強區”的工作目標,充分發揮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職能作用,為構建平安和諧臨潼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
(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健全,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
“十一五”期間,我區已建立健全了以城鄉低保為主體,以臨時救助為輔助,以醫療、住房、教育資助相配套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了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維護了社會穩定。
一是城鄉低保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全區城鄉低保覆蓋面逐年擴大,實現了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城市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230元,月人均領取補助金提高到26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650元提高到785元,月人均領取補助金提高到65元;目前,全區有城市低保對象4413戶9420人,年累計發放保障金及各類補助2451萬元;農村低保戶8391戶28597人,年累計發放保障金及各類補助2168.28萬元。同時,積極實施了分類施保和年度複審及規範化管理達標工作,使低保工作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二是城鄉困難民眾大病醫療救助制度、貧困大學生救助工作日趨完善。“十一五”期間,通過實施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工作,共幫助全區987名城鄉大病患者解決看病難問題,累計發放醫療救助資金443.7萬元。同時,為農村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繳納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為城市低保對象減少城市合作醫療費用,確保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能夠享受合作醫療待遇,從而有效緩解了困難民眾看病難問題。通過開展貧困大學生救助工作和及時提高救助水平,共救助大學生1140餘名,發放助學金460餘萬元,確保了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三是災害救助應急體系不斷完善,救災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十一五期間”,我們加強了救災防災和抗災工作力度,制定並完善了《臨潼區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加強了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增強了抵禦自然的能力。救助災民和農村特困戶10萬人次,扶持3000戶災民和特困戶建房。特別是有效應對了“5.12特大地震災害”及洪澇災害,提升了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增強了防災減災意識。四是五保供養工作進一步加強。五保供養標準由最初的每年每人650元提高到分散供養每人每年2880元,集中供養每人每年3080元,保障了五保對象基本生活。2009年共為在冊五保供養對象743戶784人,累計發放五保供養金187.7萬元。改擴建鄉鎮敬老院4所,新建農村區域性敬老院2所,通過實施敬老院改擴建項目,使五保集中供養人數達到241人,集中供養率為33%。五是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十一五”期間,我們加大了救助管理站基礎設施建設,建立了新站並按照救助管理的要求進行了裝修,完善了各項救助管理制度,是救助服務水平得到提高。每年接待救助約1300餘人次,實際資助約130餘人,協調救治無主病人60餘人。積極開展上街主動救助工作,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穩步推進,社區建設成就輝煌。
一是村民自治和村務公開工作不斷深化。“十一五”期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配合區紀委在44個村設立村民監督委員會。二是社區建設工作成就輝煌。深入開展“和諧社區”創建活動,衛生、教育、勞動、文化、法律等服務普遍進社區。社區工作人員待遇由原來的每月500元提高到了800元。全區29個社區全部達到了“一部三室三站”的建設標準。三是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近年來,通過實施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全區已建成街道社區服務中心4個,社區服務站17個。四是順利完成第七次村委會和第三次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管理和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三)優撫安置政策全面落實,雙擁共建工作深入開展。
一是建立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十一五”期間,及時提高撫恤補助標準,並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生活補助費;二是廣泛開展“解三難”活動,幫助部分優撫對象脫貧致富;三是深入開展擁軍優屬活動,進一步密切了軍政軍民關係;積極組織開展雙擁宣傳活動,通過舉辦軍地籃球賽、退伍老兵先進事跡報告會及召開軍政聯歡座談會等形式,豐富了部隊官兵的文化生活。四是加大了退役士兵培訓力度,穩步推進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為48名城鎮退伍士兵發放自謀職業補助金155.3萬元。五是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任務全面完成,軍休人員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較好落實。通過開展“構建和諧軍休家園,創建省級文明單位”活動,提高了管理服務水平。2009年,區軍乾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精神文明單位。
(四)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和民間組織管理更加規範,社會服務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民間組織管理得到加強。積極促進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和行業協會的發展,累計登記各類民間組織150多個。加強對民間組織的監管,指導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和誠信建設活動,發揮了社會組織在服務社會管理方面的積極作用。二是區劃地名工作取得較好成績。通過開展撤鄉設街辦工作,使全區街道辦事處已達到20個,大大促進了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通過持續推進“四城聯創”和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動,完成了對城區街道指路牌、路標的集中整治和修復工作及城區街名、路名的命名、更名匯總工作,編制了地名規劃書。完成了西鹹線、西渭線的勘界和地名規劃書的編撰及西安城區圖臨潼部分的標註工作。多次被市民政局評為鄉鎮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先進單位。三是婚姻登記工作不斷規範。加強《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宣傳,進一步規範檔案管理。婚姻登記合格率達到100%。實現了上網登記,提高了辦事效率,方便了服務對象。2009年被國家民政部評為婚姻登記規範化單位。四是殯葬改革工作進展順利。不斷提高火化率,鞏固平墳還耕成果。不斷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強化規範殯葬市場管理。加強對清明節期間民眾祭奠的組織引導工作,從未發生不安全事故,未發生投訴事件,做到了平安清明。嚴格按要求認真開展了公墓清理整頓工作,做到管理有序。
(五)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加大了孤老殘幼等特殊群體的幫扶力度。
“十一五”期間,通過全區福彩人的不懈努力,福彩發行工作成績斐然。電腦彩票年銷量從2006年的1240萬元增加到2009年的2160萬元,募集福彩公益金也從2006年的103萬元增長到2009年的160萬元,全部用於福利設施建設,有力的推動了各項民政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監管,使福利企業做好安置殘疾人和自身發展工作;老齡工作進一步加強,積極開展了各項為老服務工作和簽訂家庭贍養協定,使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年人的優惠待遇得到全面落實;積極推進慈善事業,成立了臨潼區慈善會,積極開展慈善救助工作,為山區修建慈善橋,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二、“十二五”民政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線,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充分發揮民政工作"保障民生、發展民主、維護穩定"的基礎作用,著力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著力促進社會公平民主、穩定和諧和文明進步,進一步推進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建設和諧臨潼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到2015年,基本實現全區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業社會化、民政服務網路化和工作手段現代化,使民政工作的總體布局更加科學,體制機制更加健全,支撐條件更加完備,發展後勁更加堅實,服務功能更加完善,全區民政事業均衡協調發展。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和災害應急救助體系更加完善,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農村居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得到提高;加強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新建區級中心敬老院,到2015年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65%以上;城鄉社區建設工作統籌協調發展,大力開展社區為老服務工作,初步形成社會福利事業多元化發展新格局;全力保障優撫對象合法權益;社會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人民民眾基本生活權益得到有力保障,民主政治權利得到切實維護,社會服務需求得到有效滿足,民政事業發展水平適應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三、“十二五”工作規劃
圍繞上述目標,“十二五”時期要著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堅持把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擺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著力健全"政府主導、民政協調、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基層落實"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臨時救助為補充,各項救助相配套,覆蓋整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逐步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水平,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管理服務網路建設,依託鄉街搭建“一口上下”的社會救助運作機制,為社會救助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加快區街(鄉)計算機信息網路建設,為社會救助體系的良好運轉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加快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增加五保供養機構數量,改善服務設施條件。國土、規劃、建設、交通、電力、水務等部門要給予稅費減免和政策優惠,使五保集中供養率逐年提升,到2015年全區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65%以上。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通過資助低保對象參保參合、實施分類救助、慈善援助等有效形式,加大醫療救助工作力度,幫助解決城鄉低收入群體看病難問題。積極推進醫前、醫中、醫後相結合的救助模式,逐步做好醫保、合療報銷與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方便和滿足困難民眾的醫療需求。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加大城鄉低收入群體的救助力度,解決邊緣群體因病、因災或因子女上學等遇到的臨時性、突發性特殊困難。區財政預算每年列支不低於100萬元,用於社會臨時救助,提高救助能力和水平。繼續搞好教育資助和貧困大學生救助工作,確保困難家庭子女順利入學就讀。
(二)進一步完善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全面落實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加快災害應急救援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我區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形成指揮統一、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災害應急和綜合協調機制。要建立和完善與經濟社會相適應的災害救助投入機制,完善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經費分級負擔的救災工作管理體制,確保災後救災款物快速調撥到位。不斷強化科學救災理念,繼續加強災情信息管理系統和救災物資儲備網路建設,不斷提高救災應急反應能力,強化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按時完成因災倒損民房的恢復建設任務,妥善安排好災民及困難民眾的生活,努力把各種災害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確保災區社會穩定。要擴容改造區級救災倉庫,增加救災物資儲備品種和數量,保障救災所需物資的峰值供應。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提高民眾避災自救能力。到2015年建成區級宣傳教育展、街鄉宣傳教育所、城鄉社區宣傳點網路,切實提高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技能。國土、規劃、城建等部門要配合民政部門繼續實施好睏難民眾危房改造工作,增強困難民眾防災抗災能力。
(三)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堅持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到2015年,要建成不低於2000平方米的區級社區服務中心,各街鄉要建成不低於6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中心,所有城市社區建成不低於300平方米的服務活動場所,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社區服務活動場所。按照“以人為本、因地制宜、整合資源、突出重點”的基本原則,積極開展“一村一社區”、“一村多社區”、“多村一社區”的試點工作,加大對農村社區建設的投入力度。規範社區管理,嚴把社區工作準入關。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快落實社區工作者養老、醫療保險納入社會統籌政策,逐步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加大培訓力度,區級每三年對社區工作者輪訓一次。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深入開展村民自治示範村、和諧示範社區創建活動。切實加強社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將黨務工作者補貼納入財政預算,確保社區黨建工作正常開展。積極探索村幹部述職述廉等工作激勵機制和離任村幹部生活保障機制,健全和完善黨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城鄉居民自治制度,規範選舉程式,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繼續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村民的各項民主權利,特別是對公共性事務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到公開透明,讓民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增強農村基層組織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體系建設和老齡事業發展。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大力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形成以家庭為主體、社區為依託、福利機構為補充,以養老服務為重點,多元化投入、多層次發展、專業化服務、面向社會公眾的社會福利體系。健全完善老齡工作"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綜合協調機制,強化涉老部門職責,努力形成老齡工作合力,提高為老服務水平,全面提高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水平,將養老機構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建立完善的養老機構建設管理統一標準,採取“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等運營方式,大力興辦老年福利事業。鼓勵社會資本興辦福利機構,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力爭到2015年全區養老床位擁有率超過25‰。進一步完善集中供養、家庭寄養和收養等孤兒養育措施,逐步提高孤兒救助標準,全面落實養育、教育、醫療等兒童社會福利政策。加大福利彩票投注站規範化建設力度,使全區福彩投注站逐步實現100%規範化建設目標。
(五)進一步加強國防建設支持體系。加快完善以雙擁共建為帶動、政策法規為保障、深化安置改革為動力、國家撫恤與社會優待相結合的國防建設支持體系。進一步密切地方和軍隊的關係,探索完善軍地共建的體制機制,拓寬雙擁工作的領域範圍,豐富創建活動的內容辦法,夯實雙擁工作的社會民眾基礎,鞏固軍政軍民團結,促進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發展。全面落實優撫政策,不斷完善重點優撫對象撫恤、優待、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著力解決好在鄉老復員軍人、傷殘軍人、烈軍屬等重點優撫對象在生活、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困難,保障優撫對象享有適當優厚的待遇,確保優撫對象共享社會改革發展成果。積極實施殘疾軍人優撫金“一卡通”工程,探索實現優撫對象醫療費用“一站式”結算機制。認真落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就業培訓,積極引導和鼓勵退役士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保障安置對象的合法權益。深入開展“和諧軍休家園”創建活動,積極探索軍休幹部分散安置管理新模式,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切實保障軍休幹部政治、生活和醫療待遇得到落實。認真研究優撫安置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力度,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努力破解難題,確保社會安定有序。
(六)進一步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體系建設。加快完善以培育發展為基礎、提升能力為核心、管理監督為手段、作用有效發揮為目標的社會組織建設體系,基本形成體制順暢、分工明確、管理高效的社會組織管理格局。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及時有效查處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的違法活動。著力培育農村專業經濟組織,大力扶持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支持發展城鄉社區社會組織,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化解矛盾、規範行為、協調關係的積極作用。
積極做好行政區劃調整和勘界工作,推進城市地名規劃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區級行政區劃和新設街辦的建設工作,促進城鄉社會統籌發展,適應城市快速發展需要,進一步建設完善城市路牌、門牌設施,深入開展平安邊界創建活動,建立行政區劃界線管理長效機制。將殯葬改革工作列入全區社會發展和城鄉精神文明建設總體規劃,加大殯葬法規的宣傳教育,積極建立和完善殯葬服務體系,規範殯葬用品市場管理,大力推行火葬、改革規範土葬、破除舊的喪葬習俗和封建迷信活動,繼續深入開展平墳還耕工作,堅決杜絕亂埋亂葬現象。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墓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快區殯儀館搬遷工作進度,儘快建成並投入使用。認真落實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維護民族團結。
進一步做好婚姻登記管理和收養救助工作。推進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加強信息管理、規範登記程式,加強婚姻法執法力度,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權利,不斷提升服務水平。進一步依法規範收養工作,維護收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救助管理網路體系創新救助辦法手段,改善救助設施條件,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重點加強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到2015年要完成救助站改擴建任務。
(七)加快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保障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民政工作的意見》(市發[2010]09號)精神,我局積極同省市民政部門銜接,並結合全區民政工作實際,編制了“十二五”民生工程項目。主要涉及優撫對象休療中心、區級救災倉庫、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區救助管理站、區級中心敬老院、區殯儀館搬遷、區級社區服務中心、街鄉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農村社區服務活動場所等10個項目,共投資2億餘元。到2015年,建成區級敬老院,使全區農村五保供養率將達到65%以上,全區養老床位擁有率超過25‰;建成區級社區服務中心,全區23個街鄉全部建成不低於6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中心,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社區服務活動場所;救災倉庫建設及救災物資儲備達到峰值供應;社會福利社會化進一步加強;優撫對象休療條件和和諧軍休家園建設得到加強。
四、加強領導,為民政事業發展提供強力保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領導工作機制。把民政工作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把社會救助、城鄉社區建設、災害應急救援、社會福利等重點民政工作納入目標考核範圍。各街鄉和有關部門對於民政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特別是關係到人民民眾基本生活的問題,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並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各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支持民政事業的發展。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對慈善會等社會組織的監督指導,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民政工作,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責任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二)加大對民政事業的投入和民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按照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的要求,將民政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及時合理安排好城鄉低保、救災救濟、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安置和社會福利等專項資金,並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同步增長的財政投入機制,不斷增加對民政事業的投入,切實保障弱勢群體、特困民眾和優撫對象的生活權益。要用足用活國家賦予民政部門的福彩發行、慈善募捐、開展福利生產等優惠政策,廣泛募集社會資金推動全區民政事業快速發展。加強民政事業經費的監督管理,不斷完善民主決策、責任追究、目標管理、監管報告等長效機制,確保民政資金規範運行。把民政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方面的指導和監督,努力打造"陽光民政",提高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監督管理制度,不斷加大執法監察工作力度,堅決杜絕資金管理使用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努力提高資金管理監督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要切實加強民政組織機構建設,研究解決基層民政部門財務管理、老齡工作等業務領域的人員編制問題,以民政工作站建設為基礎,健全基層民政組織,做到有適應工作任務需求的編制,有滿足為民服務需要的辦公場所,有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經費來源,辦公設施全,規章制度全、文檔資料全、信息員隊伍全。建立民政信息監督員年度考核機制,充分發揮村級民政信息監督員的作用。加強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提高民政隊伍的整體素質,努力造就一支奉獻型、學習型、務實型的民政幹部隊伍。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牢固樹立民政為民的理念,大力發揚"孺子牛"精神,為構建和諧臨潼作出新的貢獻。
(四)進一步加強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各級關注民生的大好機遇,大力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建設一批社會救助、災害救援、社會福利和社區服務項目,進一步完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各街鄉要積極整合資源,加大敬老院建設、農村社區建設和老年協會建設工作力度,以項目建設帶動民政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加快數字民政建設,充分運用網路信息技術,改善民政工作條件,實現管理服務規範化、信息化,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地理位置

地址:桃源路83號
西安市臨潼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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