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臨潼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是區政府綜合管理全區城鄉建設事業和住房保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城建項目論證、儲備;參與編制審查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重大建設項目規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組織審定城建項目擴初設計。
三、擬訂城市建設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建項目預算的審核工作;提出城建投融次建議;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
四、承擔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的責任。指導全區建築活動,培育、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標準定額、工程造價和建設監理工作。
五、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規定;負責建築業市場準入、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節能型房地產產業發展;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條件核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設。
七、負責全區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施工圖審查管理和勘察設計質量管理;負責勘察設計市場準入和招投標管理;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和工程設計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
八、綜合協調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牽頭擬訂城市綜合開發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全區重點村鎮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推進小城鎮建設、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和試點村鎮建設。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負責城市房屋產藉產權管理工作和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直管房屋經營管理;指導各類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十三、負責房屋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審核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服務活動。
十四、負責全區房屋拆遷安置工作。
十五、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導、產權界定和房改方案審批;負責單位職工住房建設項目的初審報批;負責住房分分配貨幣化方案的核准。
十六、依法對房地產交易、租賃、物業服務、拆遷安置、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組織、協調、指導糾紛調處。
十七、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會提供發展動態、有關信息及政策諮詢服務。
十八、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公用事業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負責組織城建項目論證、儲備;參與編制審查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重大建設項目規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組織審定城建項目擴初設計。
三、擬訂城市建設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建項目預算的審核工作;提出城建投融次建議;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
四、承擔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的責任。指導全區建築活動,培育、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標準定額、工程造價和建設監理工作。
五、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規定;負責建築業市場準入、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節能型房地產產業發展;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條件核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設。
七、負責全區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施工圖審查管理和勘察設計質量管理;負責勘察設計市場準入和招投標管理;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和工程設計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
八、綜合協調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牽頭擬訂城市綜合開發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全區重點村鎮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推進小城鎮建設、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和試點村鎮建設。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負責城市房屋產藉產權管理工作和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直管房屋經營管理;指導各類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十三、負責房屋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審核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服務活動。
十四、負責全區房屋拆遷安置工作。
十五、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導、產權界定和房改方案審批;負責單位職工住房建設項目的初審報批;負責住房分分配貨幣化方案的核准。
十六、依法對房地產交易、租賃、物業服務、拆遷安置、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組織、協調、指導糾紛調處。
十七、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會提供發展動態、有關信息及政策諮詢服務。
十八、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公用事業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地址
臨潼區人民南路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