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監察局

西安市監察局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機構的案件備案登記和填報統計工作;負責對市紀委市監察局自辦案件和全市相關大案要案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對區縣和市級部門查辦案件工作進行考核;

2019年,經中央備案審查通過,省委、省政府批覆了《西安市機構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監察局
  • 朱文斌: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 高 莉:市紀委副書記
  • 王 勇:市紀委副書記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領導全市行政監察工作。
(二)、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政風政紀中出現的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擬定行政監察工作的地方性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
(三)、按照分級管轄原則,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市轄各區縣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調查處理上述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並審理決定或建議對他們作出行政處分
(四)、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五)、宣傳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六)、會同市級機關有關部門和區縣委、政府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區縣監察局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市監察局派駐市級各部門許可權內的監察室領導幹部職務的任免。
(七)、負責組織和指導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省監察廳授權和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的各種綜合性材料的起草,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編髮《西安紀檢監察信息》;協助常委會掌握全面工作,負責與市紀委委員的聯繫,督辦常委會決定事項的落實工作,負責常委會議的議題收集、會議記錄和紀要的編髮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各部門的有關工作,負責紀委全會、紀檢監察工作會等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文檔、財務、資產、車輛、保衛、機要、計畫生育等的管理工作;承擔委局對外聯絡、接洽和服務工作。
(二)監察綜合室
協助監察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以監察局名義向市政府請示報告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督促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收集、綜合和研究有關行政監察方面的情況和信息,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檔案和領導講話,編髮有關行政監察工作資料;負責與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政府聯繫,辦理涉及行政監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事項;負責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選聘和聯繫工作,對系統的監察綜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承擔市政府反腐敗廉政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研究室
負責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大課題以及紀檢監察工作有關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及其法規政策的研究;負責全市紀檢監察條規和制度的提出與制定,承辦關於紀檢監察條規有關問題的諮詢、解釋和答覆;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政策法規業務建設和調研工作;負責《涇渭》刊物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區縣、部門紀檢監察機關上報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對有關部門起草的法規草案提出意見;承辦市紀檢監察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四)宣傳教育室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表彰和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對黨員、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和電化教育工作。承擔《中國紀檢監察報》駐西安通信聯絡站的工作。
(五)黨風廉政建設室(市委廉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市各級黨組織和政府機關及其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實施意見和報告;對全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協助、會同有關部門對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制度的典型案件進行查處;負責市管幹部的詢問誡勉談話和廉政教育談話;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管幹部提拔時的廉政鑑定工作;建立和管理市管幹部的廉政檔案;指導全市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履行市委廉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組織協調有關反腐敗治本措施的落實工作。
(六)糾風辦公室(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市政府機關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並提出報告;對全市糾正普遍性、傾向性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提出意見,並組織實施有關全市性的檢查活動,對重要案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督促、檢查、指導各區縣和市級各部門糾風專項治理和行風建設工作;總結推廣糾風工作典型經驗,編髮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簡報;履行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組織協調有關反腐敗治本措施的落實工作。
(七)執法監察室
對全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情況進行依法監督,開展調研,提出執法監察工作的項目、計畫和建議;負責全市執法監察工作情況的綜合分析和業務指導,參與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執法監察活動;協調組織有關全市性或專項治理的執法監察工作,對執法監察中發現的典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參與市政府及市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織的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辦區縣和有關部門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第一紀檢監察室
聯繫市轄各區縣,負責承辦所聯繫區縣市管幹部的違法違紀(黨紀、政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調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部門案件的協調督辦工作;了解掌握區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並對其紀檢監察系統案件查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案件;參與對區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檢查活動;協助提供區縣擬提拔市管幹部廉政鑑定的有關情況;協助有關室(廳)了解或提供區縣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有關情況。
(九)第二紀檢監察室
聯繫市級黨群、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和公安、司法等部門及市直屬企業單位。負責承辦所聯繫單位市管幹部的違法違紀(黨紀、政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調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單位案件的協調督辦工作;了解掌握有關單位紀檢監察工作情況,並對其紀檢監察系統案件查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案件;參與對有關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檢查活動;協助提供有關單位擬提拔市管幹部廉政鑑定的有關情況;協助有關室(廳)了解或提供所聯繫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有關情況。
(十)第三紀檢監察室
聯繫市政府辦公廳和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議事協調辦事機構以及市直屬事業單位。負責承辦所聯繫單位市管幹部的違法違紀(黨紀、政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調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單位案件的協調督辦工作;了解掌握有關單位紀檢監察工作情況,並對其紀檢監察系統案件查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案件;參與對有關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檢查活動;協助提供有關單位擬提拔市管幹部廉政鑑定的有關情況;協助有關室(廳)了解或提供所聯繫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有關情況。
(十一)第四紀檢監察室(案件檢查處)
按照《行政監察法》和《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規定,受理和依法查處行政監察案件,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案件及上級要結果的行政監察案件;查處影響投資環境的有關重大案件。
(十二)案件審理室
審理市紀委、市監察局直接立案查辦的案件;審核市級機關、區縣委、政府和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審理黨員、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提出的複查複議、複審覆核案件;受理區縣委、政府和機關有關室徵求意見的案件;擬定審理、複查工作的程式性規定;對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複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三)信訪室(西安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提供信訪信息,篩選案件線索。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督促、催辦、審核轉送下級紀檢監察部門承辦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承辦部分上級要結果的案件,直接或協助查辦一些亟待查明、易查易結的案件,處理民眾集體上訪等突發性事件;負責信訪工作和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有關信訪工作的規章制度;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信訪、舉報工作進行指導;提供擬提拔市管幹部廉政鑑定的有關情況。
(十四)幹部室
承辦委局機關和全市紀檢監察組織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負責委局機關幹部人事工資檔案工作;做好機關幹部的業務培訓和政治學習的組織工作;承辦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副處級以上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幹部的調整、任免提出建議;考察了解區縣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對其領導幹部調整提出意見;調查研究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情況,負責紀檢監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辦理委局機關因公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辦理涉及下一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幹部問題的信訪舉報,對本機關幹部的違紀問題進行調查;組織實施機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機關工作者考核、獎懲的具體工作。
(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員組織關係的管理,及時辦理黨員組織關係遷轉手續;負責黨費收繳工作;組織安排機關黨員參加政治理論學習、聽取專題報告、講座,籌辦機關統一組織的學習交流和參觀學習等活動;督促指導機關各黨支部開展黨員思想教育、民主評議、黨內民主生活會及創先評優等活動;指導機關各部門開展創建市級文明處室活動;檢查各支部入黨積極分子培養發展情況;指導機關群團組織開展活動,做好機關黨員、幹部政治思想工作;負責承辦協調機關幹部職工文體活動;參與機關綜合管理工作。
(十六)投訴受理室(投訴受理處)
受理、督辦投資商、企業及有關涉及投資環境方面的投訴;協調處理影響投資環境的“四亂”投訴和行政效能投訴案件;負責全市投訴網路的建設、協調、聯絡工作;承擔改善和治理投資環境的相關工作。
(十七)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十八)警示訓誡室
負責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市委有關具體意見的任務分解、情況匯總、監督檢查和工作落實,研究制定預防腐敗的思路和對策,出台有關制度規定;承擔市委貫徹落實《實施綱要》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理論研討、制度建設、組織協調、綜合分析、檢查考核和警示訓誡網路使用管理;承辦市管幹部警示訓誡對象的線索受理和篩選、了解和核查、組織實施、監督整改;提出對整改不力的警示訓誡對象的組織處理和建設,已構成違紀的,轉有關案件室立案查處;協同有關室結合紀檢監察業務開展警示訓誡工作;協調市委市政府領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警示訓誡;督促各區縣、市直各部門各系統抓好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落實。
(十九)案件協調管理室
負責案件綜合分析工作,研究案件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為領導決策和推動治本抓源頭工作的深入開展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市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效能監察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配套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效能建設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制度、規定、辦法,指導區縣、市級部門行政效能建設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對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涉及行政效能的管理行為、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受理有關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訴、舉報,調查處理違反行政效能規定的行為和問題;負責全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工作;承擔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行政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領導信息

姓 名:趙曉林
職 務: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職 責:協助書記處理市紀委機關日常工作。主持市監察局工作。主管辦公廳、監察綜合室、糾風室(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工作。
姓 名:高 莉
職 務:市紀委副書記
職 責:主管執法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機關黨委工作。
姓 名:王 勇
職 務:市紀委副書記(掛職)
職 責:主管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投訴受理室工作。
姓 名:黃會強
職 務:市紀委副書記
職 責:主管政策法規研究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案件審理室、警示訓誡室(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姓 名:周建德
職 務:市紀委副書記
職 責:主管第一紀檢監察室、信訪室(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幹部室、效能監察室工作。
姓 名:張華俊
職 務:市監察局副局長
職 責:分管糾風室(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執法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工作。
姓 名:李順德
職 務:市紀委常委
職 責: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室(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幹部室、效能監察室工作。
姓 名:賈友民
職 務: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市改善投資環境投訴中心主任
職 責:分管第一紀檢監察室、投訴受理室、警示訓誡室(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姓 名:李堪社
職 務:市紀委常委、秘書長
職 責:分管辦公廳、政策法規研究室、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工作。
姓 名:龐武平
職 務: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
職 責:分管監察綜合室、宣傳教育室、第二紀檢監察室工作。
姓 名:李紅雨
職 務: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
職 責:分管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

辦公地址

西安市鳳城八路99號  郵編:7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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