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工業和信息化、信用工作、大數據資源管理和軍民融合發展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戰略規劃,擬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健全創新改革體系,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落實科技、外國專家、硬科技產業發展工作有關政策、規劃。
(三)建立和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承擔國家和省、市級重大科技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組織實施區級科技計畫,負責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制定和發布科技計畫指南。
(四)落實全市硬科技有關產業發展規劃和工作措施;推進全區硬科技產業發展相關工作。
(五)落實全市高新技術發展措施,歸口負責科技企業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推動產業化基地、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載體等服務平台建設,牽頭推進科技創新創業活動和相關服務事項。
(六)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參與推動全區產學研合作、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貫徹執行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有關科技人才工作。
(七)落實全市科技金融結合和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政策。組織實施創新服務示範,負責推進科技金融結合,指導科技金融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八)研究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指導涉及資源環境、醫療衛生等社會建設和公益事業方面的科技工作;對接統籌城鄉建設需求,加強農村和農業科技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城鄉統籌發展的制度和措施,開展農業科技研究與示範、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開展科技交流、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科技會展和科普工作。
(九)負責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組織實施專項計畫項目,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服務來我區工作的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人員境外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與科技項目相關的留學回國人員管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提高核心競爭力,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電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指導行業安全和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街道、園區工業發展考核工作。
(十二)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申報中省市各級扶持資金。
(十三)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重大技術創新項目,推進相關技術成果產業化,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振興發展。貫徹國家、省、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有關方針政策,依託國家、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十五)負責汽車工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國家、省、市汽車及道路機動車輛工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
(十六)落實全市工業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措施、發展規劃。指導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七)落實全市原材料和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黃金、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稀土、鋼鐵、民用爆炸物、輕工、服裝、紡織、食品、鹽業、醫藥、家電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落實促進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親商助企工作,開展面向大企業相關服務工作,推動大型骨幹企業加快發展。
(十九)落實區縣工業集中區發展的政策措施、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產業集群發展和工業集中區建設,負責工業集中區開展經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負責全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工作。
(二十一)負責推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協調和指導街道、區級相關部門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監督和管理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信用服務市場,推動和規範信用服務業發展,組織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二十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三)負責落實全市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大數據重大投資項目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
(二十四)落實全市新經濟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
(二十五)落實全市數據技術標準和推廣套用;負責推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推廣與套用。
(二十六)負責全區數據資源、政務信息數據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大數據人才培養工作。
(二十七)落實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政府數位化轉型工作。落實全市智慧城市綜合性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規範標準,協調推進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智慧城市重大課題研究,推動數據資源在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領域中的套用。
(二十八)承擔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二十九)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1.區科技工信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協調電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工作,為數據資源管理與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技術創新提供保障;落實全市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的研究套用和產業發展,負責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區委網信辦負責統籌協調全區信息化發展和數字經濟工作;負責擬訂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網路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保障工作。
2.區科技工信局負責食鹽生產加工行業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市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訪、接待、財務、計畫生育、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送備案工作,牽頭協調處置行政應訴工作。
2.科學技術科
負責科技工作創新改革;制定科技計畫指南、科技經費預算並統籌協調實施,開展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負責科技協作聯動,科技信息、統計工作;承辦區統籌科技資源改革示範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起草有關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有關軟科學課題研究;統籌做好科技宣傳。落實硬科技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扶持政策;推進硬科技產發展相關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基礎研究、重大專項等項目、資金、政策支持;負責推進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統籌指導科技類特色小鎮建設;牽頭協調硬科技技術推廣、科技招商工作。落實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措施;協調推進產業化基地、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載體等政策落實及發展工作,承擔科技創新創業服務事項;完善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工作機制,參與服務創業經濟工作,組織實施創新創業活動。負責產學研合作、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科技保密、科技人才及軍民融合科技創新有關具體工作;負責國家及省、市級科技獎勵推薦工作。落實全市促進科技金融結合政策措施,豐富完善多元化投資渠道。負責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推動配套科技服務平台共建共享,組織實施市級示範工作;指導技術市場發展,組織開展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服務工作。負責區級農村科技、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涉及農業農村、資源環境、醫療衛生等公益事業科技工作;建立和發展農村科技創新服務機制,推行農業科技特派員制度,負責農業科技園區和科技扶貧有關工作;負責科學技術普及推廣工作。配合做好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落實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與科技項目相關的留學回國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科技會展,開展國際人才交流合作。承辦重點外國專家服務事項,落實外國專家服務管理辦法;負責引進國外專家項目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的申報立項及示範基地推廣工作。
3.工業信息化科
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銷售許可的初審;負責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範基地認定的初審;負責省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認定的初審工作。負責落實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產業政策,推動淘汰落後產能、工業文化、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全市工業投資的政策措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分解、下達年度工業投資目標任務;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年度重點工業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財政支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落實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促進成果商業化套用;組織實施技術創新重點項目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日常運行,編髮有關信息,負責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工業運行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生產要素協調工作,提出工業領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負責全區工業考核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製造促進的方針政策;引導組織工業企業實施綠色製造項目建設;組織協調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貫徹落實中、省、市產業發展政策,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提高裝備製造業配套能力和水平;負責裝備製造業、民用爆炸物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推進電子信息產業發展規劃,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協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工作。落實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黃金、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稀土、鋼鐵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協會業務工作;落實消費品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輕工、服裝、紡織、食品、鹽業、醫藥、家電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協會業務工作;配合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開展醫藥儲備和管理工作;負責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和發展工作。負責落實全市促進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培育中小企業成長發展工作;負責省級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協調推進實施中小微企業技術改造、技術服務、科研成果轉化等工作。承擔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中小微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構建金融、擔保機構與企業的信貸合作機制,推動引導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與企業合作;協調指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指導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落實區縣工業集中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指導產業集群發展和工業集中區的建設,指導工業集中區開展經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4.信息中心
負責推進工業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制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指導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促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電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工作。落實全市親商助企政策措施、工作計畫、考核辦法;組織開展親商助企服務活動,落實領導幹部聯繫企業家制度;研究提出親商助企重大問題的建議;負責助企幹部培訓和動態管理。承擔區親商助企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引導發揮和評估考核工作;落實全市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規章和標準;協調推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引導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信用服務工作,培育壯大信用服務市場,規範信用服務業發展;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和培訓;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全市新經濟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全區新經濟產業發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落實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政府數位化轉型工作;落實全市智慧城市綜合性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規範標準,協調推進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智慧城市重大課題研究,推動數據資源在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領域中的套用。負責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