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環境保護條例》於2020年6月11日經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查批准通過,於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水環境保護條例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日
《西安市水環境保護條例》於2020年6月11日經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查批准通過,於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水環境保護條例》於2020年6月11日經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查批准通過,於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西安市水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12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城市飲用水地表水一、二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必須限期拆除。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凡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排污單位和建設項目,由市或者區、縣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提出限期治理、停業、關閉或者搬遷的意見,按規定報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決定。排污...
《西安市黑河引水系統保護條例》的頒布為規範黑河供水系統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保護黑河供水系統各水源地的水源環境,保證安全、穩定、長效向西安城市供水提供了法律依據。《條例》除分別對黑河系統的引水、蓄水設施保護,水源保護、監督管理...
因此,我們與《西安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相銜接,提出了地熱水供暖應採取回灌措施的要求。 (五)防止地下水污染的規定。這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陝西省城市飲用水源區環境保護條例》而制定和提出的。在...
為了維護法制統一,清理政府規章中與各項改革決策和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要求不相適應的內容,市人民政府決定:一、修改53 件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 西安市水資源管理辦法(2002年11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公布 根據2003年1月28日西安...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河道工程安全、保護水環境和依法參加防汛搶險的義務,並有權制止和檢舉違反河道管理規定的行為。第七條對在河道整治、保護、管理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四條 因污水處理設施改造、維修、更新或者污水處理工藝重大調整,需要減量運行或者停止運行的,城市污水處理單位應當向所在地水行政管理部門或城市污水處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到申請的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