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事業“十一五”規劃

西安市民政事業“十一五”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民政事業“十一五”規劃
  • 實施地區:西安市
“十一五”時期,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民政事業發展的重要時期。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西安市民政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
一、“十一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十一五”時期,我市民政事業面臨著新的發展環境,既有機遇,也有挑戰。根據民政事業面臨的新形勢和民政工作的職責,“十一五”時期,我市民政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以構建和諧社會和推進社會建設為目標,堅定信心,搶抓機遇,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努力構建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積極推進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健全雙擁優撫安置制度,規範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加強民政自身建設,更好地為廣大人民民眾服務,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積極推進我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
為此,必須遵循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必須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民為本,為民解困,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睏難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民政事業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
——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原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找準民政事業發展與全局工作的切入點和結合點。圍繞構建和諧西安,保障好睏難民眾的基本生活,維護好人民民眾的基本政治權利,發揮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民間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和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整體合力。
——必須堅持城鄉結合、協調發展的方針。要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出發,統籌城鄉、區域民政事業的均衡發展。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進一步加強農村民政工作;適應國有企業改革和建設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性現代化大城市的要求,切實做好城市民政工作。
——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從實現民政事業快速發展的目標出發,努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大調研工作力度,積極探索新型民政事業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增強民政事業的發展活力和運行效率,克服和消除對民政事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和瓶頸問題。
——必須堅持把自身建設擺在重要位置。把加強民政隊伍建設作為推進民政事業發展的支撐和保障,切實加強基層民政組織建設,努力建設一支綜合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硬、廉潔自律嚴的民政幹部隊伍。開展創建文明機關活動,建設服務型、學習型民政機關,加大財政對民政事業的支持力度,動員社會力量和民間組織投入,改善民政基礎設施。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和要求,“十一五”時期我市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
(一)構建社會救助體系,提高社會救助能力。基本建立制度規範、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一是構建完善的政策體系。建立起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主體,災害救助、農村五保、流浪乞討救助管理等為重點,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援助、法律救助等專項救助為補充,社會互助、臨時救濟相配套的社會救助政策體系。二是構建健全的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加強基層救助工作力量,推行網路化、信息化、社會化運行模式。三是構建合理的籌資體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合理分配救助資金負擔比例,加大社會資金籌措及社會資源整合力度,建立與財政同步增長的自然增長機制。四是建立規範的監督體系。制定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各類救助標準,建立家庭經濟收入申報和審查制度,確保社會救助的公正性、積極性。
(二)完善基層民主政治體系,提高社會協調發展能力。大力推進村(居)民自治和社區建設,不斷擴大基層民主,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作用,健全管理有序、人民民眾廣泛參與的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制度。一是按照“健全組織、完善制度、推進實踐、著眼實效”的思路,完善村民委員會選舉制度,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抓好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村的村務公開工作。二是圍繞“立足服務、完善設施、擴大參與、推進創新”的思路,深化城市社區建設。以社區自治組織為載體,社區服務為核心,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為抓手,全面加強和提高社區自治能力建設。加快社區服務業的發展,推廣建立慈善超市。三是建立和完善自治組織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機制。
(三)落實雙擁優撫安置政策,提高為軍隊和國防建設服務的能力。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有利於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擁軍優撫安置制度。一是大力弘揚雙擁精神,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軍隊和國防建設,鞏固軍政軍民團結的大好局面。抓好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國防教育和雙擁精神教育,深入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二是完善優撫法規制度,認真貫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制定相關配套辦法,切實保障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權益。三是探索安置工作新路子,積極穩妥地推進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有償轉移金繳納改革工作,完善自謀職業各項優惠政策。
(四)強化民政部門職能作用,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一是注重發揮民政部門在部分行業上的主導作用,在養老服務、殯葬管理、福利彩票等方面,承擔政策引導、行業監管、市場培育等職責,確保其健康有序地發展。二是注重發揮社區平台作用,努力構建居民自治、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生活便利的和諧社區。三是注重發揮民間組織的載體作用,切實加強民間組織的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推進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培育發展和登記管理工作,加強民辦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的管理,做好基金會的登記和管理工作。四是注重發揮行政區劃的布局作用,適應加快城鎮化進程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加強區劃管理工作,堅持巨觀規劃、理順體制、分配資源、最佳化環境的原則,為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城鄉統籌發展、地區協調發展創造科學的、合理的空間布局。
(五)切實加強民政幹部隊伍、法規制度、基礎設施等方面建設,提高自身建設能力。一是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堅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堅持教育與管理並重,不斷提高開拓創新、依法行政、協調配合、做民眾工作能力。加強民政基層組織建設,力爭在工作機構、人員使用、教育培訓等方面有所突破,形成西安特色。二是加快民政事業的立法進程。根據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省上的相關政策,制訂、修改、完善我市相應的實施辦法和配套政策。三是加快民政事業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在確保公共財政投資占主導地位的同時,採用多種融資手段,籌措民政事業建設資金,促進民政事業興辦主體的多元化,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公益性民政事業,推進民政事業項目建設和運行的市場化。
二、“十一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的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
“十一五”時期,我市民政事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是:
(一)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
(1)提升災害救助能力。建立市、區縣二級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加強救災裝備建設,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災民倒房和生活困難評估辦法,災情信息傳遞快速暢通,災民生活救助及時到位;加大救災物資儲備能力,增加儲備物資的品種和數量,確保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24小時內災民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強化災害應急救助隊伍建設,在多災區縣設立減災培訓基地,加強減災知識培訓;落實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管理體制,市、區縣兩級財政按照上年度中央和省上下撥救災款總額的30%足額列支救災款。以良好的救災機制、應急隊伍、法規制度和經費保障,有效快速地應對處置各種自然災害。
(2)逐步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城市低保對象將繼續保持在15萬至18萬人之間,在積極落實區縣配套資金的基礎上,適度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加強分類施保和有效監督;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教育、就業等方面的社會救助配套政策;按照我市現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的規定,全面推進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建立與低保制度相適應的配套政策和資金籌措機制,到2010年,將人均純收入低於625元以下的農村居民全部納入低保範圍。
(3)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在切實落實五保供養經費的基礎上,鼓勵敬老院開展自費代養業務,實行以院養院;進一步加強對敬老院的改造擴建,改善敬老院的居住環境、餐飲醫療條件,力爭區縣所屬中心鄉鎮至少有一所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在條件具備的區縣積極探索五保老人全部集中供養試點,逐步將五保戶集中供養率提高到40%;積極倡導民辦農村老年福利事業,建立健全以敬老院為依託的基層五保服務網路。
(4)建立農村醫療救助體系。在我市現有政策的基礎上,以健全制度、規範程式為重點,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規範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增加醫療救助經費,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切實緩解農村困難民眾患大病、重病的醫療困難問題。
(5)完善社會捐助制度。建立經常性社會捐贈和集中性救災捐贈相結合,臨時幫困和節日送溫暖活動相補充的規範的救災捐助體系;健全市、區縣、街道和社區相互協調的募捐點,到2010年,逐步形成救災捐助接收服務網路化;大力推廣和建立“慈善超市”,到2010年,全市70%的區縣設立“慈善超市”,營造全社會扶貧濟困、團結互助的良好氛圍。
(二)積極推進村民自治和社區建設,發展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1)推動村民自治持續健康發展。農村村民自治工作以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為重點,推進“四個民主”的落實。完善村委會民主選舉制度,健全法規政策,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和基層幹部培訓工作,在全市3164個農村普遍實行村委會民主選舉,保障村民的推選權、選舉權、提名權、投票權和罷免權,提高村民參選率和基層幹部的執法水平。完善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程式和“一會兩組”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力爭用2-3年時間在全市農村普遍建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等監督議事組織。完善區縣、鄉工作責任制,發揮村務公開協調機構的作用,確保各項任務的落實。加強村級“兩委”建設,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改善村委會辦公條件,健全以村民自治和財務管理為重點的各項規章制度。繼續發掘和培育村級組織健全、“兩委”關係和諧、村務管理民主、經濟發展良好的自治示範村,力爭每三年有1.5%的村達到市級示範村的標準。妥善處理重點村、難點村的問題,打擊邪惡勢力對村民自治工作的干擾,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2)積極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城市社區建設以拓展社區服務為核心,加強社區自治組織建設,完善城區基層管理體制。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城區街道600平方米以上社區服務中心、居委會有200平方米以上“一部三室三站”的興建改建任務,有效整合利用社區資源,開發社區就業崗位,提升社區服務功能。引導衛生、科技、教育、法律等服務進社區,建設和諧社區。加快社區服務網路化、信息化建設,建立一支以群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民間組織為主體的社區服務隊伍,開展文明社區建設示範活動,推動社區建設健康發展。
(三)認真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更好地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服務
(1)探索部隊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開展雙擁共建的路子,以創建“雙擁模範城(縣)為”載體,提高雙擁工作的整體水平;以軍民共建為著力點,開展行業共建、社區共建、校園共建、村鎮共建活動,擴大雙擁工作的民眾基礎;以科技擁軍、科技助民、“一部一校”、“一校一院”共建為重點,推動雙擁工作的創新發展;以“兩新組織”(新型經濟組織、新的社會階層)為切入點,推動雙擁工作的社會化。廣泛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教育活動。2006年和2009年,全市將進行雙擁模範區縣的評選表彰。各區縣要培養2-3個過硬的雙擁典型,總結推廣經驗,為我市下一輪爭創全國雙擁模範城做好準備。
(2)完善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切實保障優撫對象生活水平與當地人民民眾同步提高,根據省上優撫對象承租和購房優惠政策,解決優撫對象住房難問題。根據省上六級以上傷殘軍人醫療辦法,解決好部分重點對象的醫療難問題。結合西安實際,制定優撫對象醫療實施細則,逐步建立以城區社會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為依託的優撫醫療保障體制。完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地方性配套法規、制度、辦法,切實保障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權益。繼續做好西安烈士陵園的改造工作,爭取將西安烈士陵園建成國家重點烈士紀念建築保護單位。
(3)進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陝西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辦法》和《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有償轉移資金收繳管理辦法》,進一步深化安置改革工作。加強對退役士兵的職業培訓,加強我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的工作,強化服務中心的各項職能,出台我市扶持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配套措施,維護退役士兵合法權益。繼續對西安軍事供應站的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加強軍供站建設,全面提升軍供站的保障服務水平。
(4)加大軍休安置工作力度。確保完成中央下達我市的3000多名軍休人員及2800多名無軍籍人員接受安置任務;爭取中央財政投入,加大第一至第四批軍乾所的水、電、暖改造;爭取建成“南郊地區軍休人員服務中心”;加快軍休服務社會化的步伐,爭取“十一五”末達到60%。
(四)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發展社會福利事業
(1)加快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和設施。探索“民辦公助”、“公辦民助”的路子,深化福利機構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改革,推行市場化運作方式,實行法人實體化管理。到2010年,社會辦養老機構占全市養老機構總數的30%。
(2)大力發展老齡事業。努力建立和完善具有西安特色的老年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互助制度,建立老齡事業正常投入機制,健全老齡工作機制,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社會養老為補充的現代養老機制,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醫療保健、體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老年服務體系,切實提高老年人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基本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標。全面實施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管理,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繼續開展創建活動,敬老模範村達到全市行政村總數的20%;大力發展社區老年衛生服務,老年健康教育和預防保健普及率城市達到85%,農村達到55%;養老設施納入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辦好老年文化、教育和體育事業,老年學校在現有基礎上增加30所,社區老年人活動室覆蓋面達到80%。
(3)完善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加快救助管理工作專業化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推進救助機構服務的人性化、多樣化,維護救助對象的合法權益;加強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教育工作,真心實意地關心流浪兒童,鼓勵、規範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工作,推進國辦和社會救助機構共同發展;加大救助設施建設力度,加快信息化網路建設,提升救助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4)努力提高福利彩票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抓好福利彩票發行工作,提高發行總量,為發展我市社會福利事業籌集更多公益金。爭取“十一五”期間發行福利彩票15億元以上,籌集公益金5.25億元以上。繼續維護好“雙色球”和“3D”兩個主導品牌,抓好全國聯銷“30選7”、吉諾等票種的上市推廣發行工作,使我市福彩發展保持新的增站點;建設10箇中福線上銷售大廳,爭取年銷售額過億元;抓好技術設備的升級改造,構建適應於西安的福彩信息化服務平台;抓好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區縣福彩工作在雙重管理的體制下,實行集團化管理機制,建立一支適應於市場經濟、高效快捷、懂經營、會管理、善宣傳的專業化福彩管理隊伍;實施決勝終端戰略,加強站點規範化建設,建立投注站及業主、銷售員定期、不定期培訓考核達標機制。強化站點管理,把投注點作為企業來經營,以每一個站點的誠信經營、周到服務及專業技能構造福彩的誠信體系,樹立福彩的良好形象;堅持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標準,在取得CQC認證的基礎上,按照持續改進的原則,健全市中心——區縣管理站——投注站三級體系從管理到銷售各個流程、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標準。夯實基礎管理體系,使全市福彩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
(五)強化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1)大力發展各類民間組織。堅持重點培育、依法監管、健康發展的思路,發揮我市科技和人才資源的優勢,著重培育和發展行業協會、社區民間組織、公益性民間組織和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建立民間組織自律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引導民間組織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自我發展,增強民間組織的社會公信力,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建立和完善快速反應機制,配合公安等部門堅決查處非法民間組織,嚴厲打擊民間組織的非法行為,確保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充分發揮市、區縣二級民間組織信息網路作用,實現網上諮詢、申報、審批和年檢。到“十一五”末,全市民間組織發展到3千至4千個,為社會提供就業崗位由5千個到1萬個;認真抓好民間組織負責人的法律培訓和業務培訓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質、法制觀念和工作水平;進一步完善更新民間組織登記管理資料庫,嚴把登記關,確保準確性。
(2)做好行政區劃調整規劃和地名、邊界管理工作。完成戶縣、高陵縣撤縣設區工作;適時做好街道、鎮、鄉行政區劃調整;全面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完成西安市地名資料庫建設,完成全國統一號碼聲訊問路服務系統及城市地名規劃和城鄉標準地名標誌設定工作,編纂《西安市地名志》;建立行政區域界線管理長效機制,健全維護行政區域穩定和協調的處理制度,確保邊界地區的社會穩定,努力開創平安和諧邊界新局面。
(3)抓好殯葬改革工作。重新修訂《西安市殯葬管理實施辦法》,全面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喪葬陋習,文明節儉辦喪事,組織開展骨灰撒江河、骨灰植樹活動,火化區平均火化率達到70%以上;開展平墳還耕,完成幹線公路、鐵路兩側500米以內,水庫堤坎1000米範圍內及風景區、文物保護區、經濟開發區和耕地內所有墳頭的平毀遷移工作;根據國家新的公墓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西安市公墓等級評定標準;進一步加強公墓建設與管理,不斷提高我市公墓的建設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加強對公墓經營活動和殯儀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非法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私自對外銷售穴位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我市公墓經營健康發展;在建設西安市第二殯儀館的基礎上,結合戶縣殯儀館的搬遷,籌建西安市第三殯儀館,以鞏固我市國有殯葬單位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主導地位。
(4)加快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全部集中在區縣級民政部門辦理;切實解決好婚姻登記機構、人員和經費等問題,完善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
為完成上述主要任務,要集中資金和力量,抓好民政重點項目建設:
1、全市減災救災建設項目。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市、區縣兩級相互支持、相互補充的救災物資儲備網路體系,並在70%以上的區縣建立與捐助點相結合的慈善超市。
2、西安市社區服務中心大樓建設項目。爭取中央和省財政投入3500萬元,市財政投入500萬元。
3、西安市老年活動交流中心建設項目。爭取中央和省財政投入3750萬元,市財政投入950萬元,單位自籌300萬元。
4、南郊地區軍休人員服務中心建設項目。爭取中央財政投入1000萬元,單位自籌600萬元。
5、西安市第二殯儀館建設項目。爭取市財政投入2000萬元,單位自籌1000萬元。
6、西安市第一社會福利院生活用水塔、病員綜合康復樓、榮軍康復樓、榮軍康復辦公樓、榮軍康復人員餐廳翻建、新建項目。爭取市財政投入951萬元。
7、西安市第二社會福利院辦公樓、康復樓、浴室、餐廳改建項目。爭取市財政投入728.1萬元。
8、市按摩醫院供暖鍋爐改造、醫療污水處理、東平房翻建、新門診樓擴建工程項目。爭取省財政投入1000萬元,市財政投入1410萬元。
9、軍供綜合樓建設項目。爭取市財政投入800萬元。
10、部隊集結場地建設項目。爭取市財政投入16.5萬元。
11、技能培訓綜合樓擴建項目。爭取中央財政投入900萬元。
三、實現“十一五”發展規劃的保障措施
1、加快民政改革步伐,提高民政事業社會化程度
民政改革要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自主創新為核心,建立充滿活力的民政事業發展機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要求。進一步深化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變革民政行政與管理方式,自覺協調民政部門的內部及外部關係,逐步建立現代民政制度,形成政府調控、社會組織運作、民眾廣泛參與的民政事業發展新格局。進一步深化運行機制改革,合理界定民政事業領域政府職責和市場作用,實施分類組織和管理,以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為目標,充分履行政府職責和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要調整和轉變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模式,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民政事業發展,營造有利於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積極推進融資渠道的多樣化、舉辦主體的多元化和運營模式的市場化。單項業務工作的改革,要在完善政策規定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新的思路,形成良性發展的局面。
2、以基層民政組織建設為重點,大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建立分層次、分類別、多渠道、多形式的幹部教育培訓機制,創新培訓方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認真制定實施全市民政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計畫,紮實做好各級民政機關公務員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努力提高民政幹部的開拓創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協調配合能力、做民眾工作能力。注重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幹部隊伍的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和道德素養。改善幹部隊伍的學歷結構和知識結構,鼓勵幹部參加學歷教育和業務學習,特別是對外語、經濟、法律和管理專業的學習。力爭“十一五”期間局機關公務員研究生達到20%,本科學歷達到80%。建立公務員競爭激勵機制。加強幹部監督,拓寬監督渠道,加大監督的力度。建立完善民政行業各類管理和服務人員崗位知識技術輪訓制度,全面提升民政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
要把加強基層民政組織建設作為民政自身建設的重點,學習推廣延安市創建鄉鎮民政工作站的經驗,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力爭把建立鄉鎮民政工作站納入全市鄉鎮機構改革試點範圍。積極與人事編制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在全市鄉鎮普遍建立民政工作站,並在人員編制、經費及辦公設施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關心基層民政幹部的生活和成長,確保各項民政工作任務在基層得到全面落實。
3、加快民政法制化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民政立法工作要按照條件成熟、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制定立法工作計畫,力爭在城鄉特殊困難民眾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城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立法上有新突破。完善民政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規範的工作措施,使各項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繼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制度。建立民政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實現行政權力與責任緊密掛鈎、與行政權力主體利益徹底脫鉤,完善層級監督、專門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機制。加強法制學習和教育,不斷增強民政幹部的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樹立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和開展民政業務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實現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民政工作運行機制。
4、加大公共財政對民政事業的投入,建立政府投資民政事業持續穩定增長機制
民政工作的根本任務是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保障民政事業發展的經費,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逐年增加民政事業投入在公共財政支出中的比例,使民政事業費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增長。積極推動把民政事業發展規劃項目納入全市規劃,確保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的落實。要根據救災救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優撫安置事業發展的需要,建立經費投入的自然增長機制。加大力度解決軍休人員醫療經費、管理機構人員經費、車輛維修經費、住房修繕費等管理機構經費不足問題。切實解決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民間組織管理、救助站等工作的經費保障問題。改革五保統籌、優待金社會統籌和特困戶補助辦法,將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健全各級財政足額列支和按時撥付民政事業經費的機制,建立各級財政投入持續增長的機制,強化對財政支出的檢查監督機制。拓寬社會籌資渠道,促進資金投入多元化。進一步拓展社會捐助的渠道,創新和完善社會捐助的激勵機制,調整和統一社會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明確捐助接收機構工作經費來源渠道,保證捐助接收管理機構工作經費落實,提高社會捐贈水平。切實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社會動員作用,大力培育社會救助類的社會團體和基金會。擴大發行福利彩票,籌集更多的社會福利基金,彌補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資金缺口。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鄉集體經濟、私營企業和個人以資金、房產、設備、技術、信息、勞務等形式參與民政事業發展,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資機制。
5、加強民政信息網路建設,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務信息平台
根據民政部建設“數字民政”,構建以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為基礎的民政部門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完整體系的規劃,“十一五”期間,要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設進程,實施“一網一台多軟體”為主要內容的“數字民政”和以為民眾提供服務為主要內容的便民工程。整合信息資源,規範信息管理制度,形成更為有效的數據收集、處理、分析、使用機制。重點建設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統、減災信息技術系統、婚姻管理信息系統、民間組織管理信息系統、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系統、地名資料庫、行政區域界線信息系統等各專業系統,提高各系統的綜合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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