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國語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創建的4所外語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區唯一的一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的普通高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外國語大學藝路陽光志願者
- 學校:西安外國語大學
- 社團:藝路陽光志願者
- 指導老師: 白澍
概述,志願者隊章程,志願者考核制度,服務活動,核心項目,其他項目,團隊大事記,
概述
學校科研實力強,設有外國語言文學研究所、外語教育研究所、人文地理研究所等22個學術和研究機構,形成了較為完整並具有一定規模的外語及跨學科科研體系,承擔了一批國家級、省部級及外國文化部資助的科研項目,並出版了高質量的大型辭書、專著、譯著、論文和教材。
為了回響共青團中央的號召,2010年4月21日,西安外國語大學藝術學院藝路陽光志願者隊成立。該團隊是在共青團西安外國語大學委員會指導下,在藝術學院團工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從學校和社會等多種需求出發,以校園和社會為主體開展各種公益性無償志願服務,屬西安外國語大學青年志願者總隊院級分支性學生公益社團組織。藝路陽光志願者隊共有註冊青年志願者30餘人,以西外藝術學院學生為主,還有來自我校英語教育學院、高級翻譯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國際關係學院、研究生部、西方語言文化學院等其他兄弟院系的學生。
隊內建設:設隊長1名、副隊長2名、秘書長1名;部門5個:秘書處、新采部、宣傳部、外聯部、活動部。
隊伍宗旨: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隊伍口號:愛心牽手,編織陽光。
隊名由來:我院是不同於其他文學性、語言性學院的個體,色彩是我們的語言,線條是我們的樂譜,創意是我們的歌喉,肢體是我們的音符。“一”與“藝”諧音,本著愛與陽光的心愿,我們以手中的畫筆、腳下的舞鞋,編織出一條灑滿陽光的愛心之路。
志願者隊章程
藝術學院“藝路陽光”青年志願者隊管理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規範和促進學院志願者服務活動,為推動學院精神文明和和諧學院建設,全面提高青年素質,為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做出貢獻而特制訂出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是在院領導、院團委和校青年志願者總隊的倡導下,從學校和社會等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校園、社會為主體的網路,組織各種無償公益志願者服務。志願服務的主體是學院青年志願者組織。
第三條:“藝路陽光”青年志願者是在校志願者總隊和院團委的同意,在本隊進行登記註冊為他人為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青年學生。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藝術學院“藝路陽光”青年志願者隊是由學院團委和校青年志願者總隊的幫助下成立。
第五條:本隊志願者領導均是在院團委的推薦下由校志願者總隊統一培訓,考試,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的優秀志願者。
第六條:志願者隊必須有完善的組織機構 特設立隊長1名,副隊長2名,秘書長1名。下設五個部門,秘書處,新采部、外聯部、宣傳部、活動部。
第七條:有必要辦公場地和辦公設備;有一支相對穩定的志願者隊伍;有志願者和服務對象的檔案;有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有一個相當穩定的服務基地;有完整的活動計畫;有規範的規章管理制度。設計符合本組織的標識,旗幟,統一服裝,工作牌。
第三章:志願者的註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志願者的管理推行註冊志願者制度。志願者組織長期接納志願者的報名申請。
第九條:註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凡是西安外國語大學藝術學院年滿18周歲以上的學生,志願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並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願者協會章程,履行入會登記手續,接受入會輔導,均可到“藝路陽光”志願者組織申請。
第十條:註冊志願者的申請程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藝路陽光”志願者組織填寫註冊登記表,“藝路陽光”志願者組織按照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願者建立志願者檔案。
第十一條: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願者接受志願者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商務禮儀、初級救護知識,志願者基本知識、災難避險;
(二)志願者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願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三)志願者組織根據志願者所從事志願活動的需要,可要求相關部門為參加志願服務的志願者提供相應的人身保險;
(四)志願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二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志願服務;
(二)遵守志願者協會的章程;
(三)完成志願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開展志願服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標誌。
第四章 服務範圍和重點對象
第十三條:志願服務範圍包括社區志願者服務、支教活動、環境保護、保護珍稀動物、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海外志願活動。這些服務以志願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四條:社區志願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兒童、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願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志願者、志願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願、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係,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與獎勵
第十五條:確保有專門的志願服務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第十六條:志願服務活動的經費可接受社會捐贈和資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第十七條:志願服務隊要落實專人分管志願服務工作。第十八條: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願服務工作,在社區志願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第十九條:“藝路陽光”志願者組織統一納入校志願者總隊和院團委志願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校志願者總隊和院團委志願者組織的協調管理。第二十條:建立志願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願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願者的重要依據。註冊志願者每年至少要參加48小時的志願服務。
志願者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以相互監督為原則,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為使志願者隊活動更具組織性、高效性、特色性,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志願者一貫服務表現和服務行為所取得的社會效果:考勤的記錄、平時表現、參與活動表現、事跡材料等。
志願者一貫服務表現和服務行為所取得的社會效果:考勤的記錄、平時表現、參與活動表現、事跡材料等。
【加分制度】
1.對於參加活動的志願者累計1小時加一分,包括開會時間。
2.對於提出活動方案並予以採納的志願者給予1分獎勵。
3.對於擔任活動負責人的志願者給予1分獎勵。
4.對於編寫活動策劃書的志願者給予1分獎勵。
5. 對於有特殊貢獻的志願者依據實際情況給予1至5分獎勵。
6.志願者為志願服務工作做出突出貢獻者,由校團委授予“志願優秀服務個人”稱號,院分團委“優秀志願者”稱號。事跡突出者由青年志願者協會向上級申報更高一級榮譽稱號。
1.對於參加活動的志願者累計1小時加一分,包括開會時間。
2.對於提出活動方案並予以採納的志願者給予1分獎勵。
3.對於擔任活動負責人的志願者給予1分獎勵。
4.對於編寫活動策劃書的志願者給予1分獎勵。
5. 對於有特殊貢獻的志願者依據實際情況給予1至5分獎勵。
6.志願者為志願服務工作做出突出貢獻者,由校團委授予“志願優秀服務個人”稱號,院分團委“優秀志願者”稱號。事跡突出者由青年志願者協會向上級申報更高一級榮譽稱號。
7.學期結束前,依據考勤表更換5S考核證。對全勤的志願者優先進行“評優”“推優”,優先考慮發展成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扣分制度】
1.對於活動、開會時向負責人請假的志願者不扣分。
2.對於開會遲到未超過10分鐘的志願者扣0.1分;超過10分鐘者扣0.5分;曠會者扣1分
3.對於報名參加活動卻無故不參加也不請假的志願者一次性扣1分。
4.請假兩次算缺勤一次,請假5次以上者取消評優資格
5.嚴重損害志願組織、志願者形象者予以開除
有以下情況按自動退出處理:
(1)每次例會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
(2)每次活動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
(3)假借分部名義謀取私利,私自向服務對象索取酬金者。
1.對於活動、開會時向負責人請假的志願者不扣分。
2.對於開會遲到未超過10分鐘的志願者扣0.1分;超過10分鐘者扣0.5分;曠會者扣1分
3.對於報名參加活動卻無故不參加也不請假的志願者一次性扣1分。
4.請假兩次算缺勤一次,請假5次以上者取消評優資格
5.嚴重損害志願組織、志願者形象者予以開除
有以下情況按自動退出處理:
(1)每次例會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
(2)每次活動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
(3)假借分部名義謀取私利,私自向服務對象索取酬金者。
[注]
(一)本考核制度是從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素質等多個方面出發,全面考核會員的基本情況。
(二)所有考核均由各組組長記錄製表,協會會長審核後,存檔。
(三)各組長必須根據各考核對象工作的實際情況作好記載,並客觀統計匯總。
(四)考核結果將及時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有權獲知考核內容,認為不當時,可以提出申訴,要求糾正。
(五)考核結果將作為各項評優的主要參考依據。
(一)本考核制度是從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素質等多個方面出發,全面考核會員的基本情況。
(二)所有考核均由各組組長記錄製表,協會會長審核後,存檔。
(三)各組長必須根據各考核對象工作的實際情況作好記載,並客觀統計匯總。
(四)考核結果將及時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有權獲知考核內容,認為不當時,可以提出申訴,要求糾正。
(五)考核結果將作為各項評優的主要參考依據。
服務活動
核心項目
暑期“三下鄉”實踐活動
第一屆暑期實踐團:
指導老師:王成:藝術學院輔導員
時間: 2012年7月3日—2012年7月19日
隊長:杜宛桐 索振亞
副隊長:陳棟 陳開心
教學組:杜婉桐:負 責人、任旭、韓子彬、梁耿、於奇赫、趙文研、王一琦、張凱鷺、王天逸、董姝君、陳東、梁珊珊、寇雲、牛青萍、范媛
新采部:李俊:負 責人、杜婉桐、馬圓、常鑫
調研部;張 倩 茹:負 責人、梁蕭、索振亞、陳開心、權月
第二屆暑期實踐團:
指導老師: 白澍:研究生部輔導員
時間: 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24日
隊長:任旭
副隊長:李帥帥
教學組:任旭:負責人、梁耿、王一琦、李帥帥、岳珂、洪玲、曹子涵、劉紓、張曉璇、李晨清、李珍、
李旭嘉、馬昭、王至卉、孟馨婷、屈嘉敏、王宇偉
新采部&調研部:梁蕭、張貴堯、宋督、程馨、杜鑫、李璐
其他項目
關愛老年人、關注殘障兒童、社會公益服務等活動。
團隊大事記
2012年7月3日至19日,我隊在鹹陽市乾縣城關鎮丈八完小開展首屆暑期實踐活動,成功舉辦了為期15天的支教、調研、文藝聯歡 等活動,得到了學生家長及村民的廣泛好評。得到了市、縣相關部門的支持和表揚。並且中國共青團網、共青團乾縣縣委、鹹陽日報、鹹陽新聞網、乾縣人民政府網都做了相關報導。在此之後,丈八完小獲得數十萬的政府撥款用於學校基礎設施建設,使校舍面貌煥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