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2號)和《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關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委發[2010]34號)精神,設立蘭州市西固區統計局(簡稱區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服務業統計調查及能源統計調查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國民經濟核算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國家統計政策、法規,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
(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鄉鎮、街道經濟指標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全區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負責對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依法審批或備案,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和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指導轄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轄區統計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審核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全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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