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獻上說,周代實行過井田制。井田制的主要內容是把土地劃分為方塊,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分得私田的農奴或野人要無償地耕種公田,養活土地所有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周井田制與地租
主要內容,地租,兵役,
主要內容
所謂公田,是指屬於領主的土地;所謂私田,是指領主分給農奴的份地。農奴必須先給領主種田,然後才種自己的小塊份地。這種份地是經常要更換和調整的,一般是三年就須“換土易居”。當然,換地不能超出領主領地的範圍,因為農奴是被固定在領主土地之上的,“死徙無出鄉”,成為嚴格的禁令。因此,所謂井田制,實質上就是勞役地租制。
地租
勞役地租的剝削是很殘酷的。農奴被規定在十月向領主納禾稼,把黍、稷、禾、麥等最好的糧食連同麻紵全部獻給領主,此外,還要向領主提供其他各種貢獻。他們要用自己的織物“為公子裳”,用自己獵取的狐狸“為公子裘”,還要“獻研於公”,農奴勞苦一年,自己吃的是野菜。到了年終,農奴還是發出“無衣無褐,何以卒歲”的嘆聲。
兵役
除貢物外,農奴還要擔負繁重的徭役兵役。據記述當時的農奴,到了冬季,要替領主作各種家庭服役,如修理房屋,鑿冰,割草,搓索等等。特別是兵役,使農奴長期遠戍,田園荒蕪。打獵是領主的娛樂,農奴睜著眼睛望著自己的莊稼被領主的車馬輾毀和獵犬的踐踏,領主不僅獵取野獸,還象獵取野獸一樣,獵取農奴的妻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