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管理辦法

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是學校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落實16號檔案精神,全面開展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精神,鍛鍊提高學生科研實踐能力的有效途徑。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的管理,繁榮校園文化,營造良好學習環境和濃厚學術氛圍,培養大學生的創造精神,鼓勵學生在全國三項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特制訂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大學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管理辦公室
  • 發布日期:二○○五年八月
  • 生效日期:二○○五年八月
機構職責,組織方式,作品,獎勵辦法,附 則,

機構職責

(一)成立西南大學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領導小組,分管校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校團委、教務處、科技處、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籌)主要負責人及各學院分管科研的領導。下設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各級各類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校團委,成員由校團委和教務處相關人員組成。
(二)成立西南大學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專家指導委員會,負責校級學術科技競賽的評審及指導。專家指導委員會由副高及其以上職稱的相關學科老師組成。
(三)校團委學術實踐部負責開展校內大型學術科技活動並對校內學生學術科技活動(各種科技競賽、講座、學術沙龍、科普宣傳等)進行管理並指導學生科技協會的工作。

組織方式

(一)參賽對象。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研究生、本、專科學生個人或者團隊均可參賽。
(二)參賽作品。學術論文、發明製作和社會調查報告等各類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
(三)組織形式。校級競賽主要由校團委組織;全國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由校團委或者教務處牽頭,各相關學院負責組隊並指導訓練。各級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進行項目化管理。

作品

(一)作品申報條件
1.科技含量較高、團隊實力較強,具有可行性,有較大競爭力的作品。
2.多學科、多層次結合進行共同開發研究,綜合性較強的作品。
3.有較強實用性和創新性的作品。
(二)作品申報程式
1.申請者(個人或者集體)填寫參賽作品申請表,由指導教師評定其作品的可行性、實用性、創新性及前瞻性,報所在學院。
2.各學院於每年3月組織作品的初審,匯總並提交學院分管科研的領導簽字後,上報校團委或者教務處,再由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學校統一組隊參加全國競賽。
3.全國競賽前,由學校統一組織各指導教師及相關專家對各立項團隊進行賽前培訓。培訓期間指導教師及專家的課酬由學校支付,學生生活補助由所在學院支付。各學院對指導教師的賽前培訓授課應計算工作量。
4.校競賽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以及各學院領導要多關心參賽隊員,給參賽隊員創造較好條件,使其安心參賽。全國競賽期間,學校向參賽隊員每天發放15元的生活補助。各學院也可對參賽學生給予一定的補助。

獎勵辦法

(一)學生獎勵
1.獲全國特等獎的參賽隊,每位學生獎勵8學分作為創新學分,並獎勵該隊10000元;獲全國一等獎的參賽隊,每位學生獎勵6學分作為創新學分,並獎勵該隊5000元;獲全國二等獎的參賽隊,每位學生獎勵4學分,並獎勵該隊2000元。
2.獲省(市)級特、一、二、三等獎的參賽隊,每位學生分別加學分3、2、1、0.5分,並分別獎勵該隊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
(二)指導教師獎勵
1.各級獎項按照學生的獎勵辦法同等金額獎勵指導教師;獲組織獎獎勵組織單位(學院)1000元。
2.凡獲省(市)級二等獎以上(不含二等)獎勵的參賽隊的指導教師(主教練)在評職稱時可視為科研成果並記分。正高級職稱:全國特等獎計4分、全國一等獎計3分,全國二等獎和省(市)級特等獎計2分,省(市)級一等獎計1分,此項最多計4分;副高級職稱:全國特等獎計6分、全國一等獎計5分,全國二等獎和省(市)級特等獎計3分,省(市)級一等獎2分,此項最多計6分。
3.對於公開發表的科技論文,按照《西南大學學生手冊》給予獎勵。
4.學生“董時進”科技論文按照《西南大學學生手冊》進行評審和獎勵。

附 則

(一)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管理辦公室。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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