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安置暫行辦法》是西南大學為了加快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實現把學校建設成為高水平綜合性大學的發展目標而制定的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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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發布
為了加快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實現把學校建設成為高水平綜合性大學的發展目標,根據人事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目前,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的安置實行以下辦法:
辦法內容
一、接收的一般專業的博士,原則上不解決配偶的工作安置問題。
二、引進的對學科建設、申報學位點起重要作用的領軍型高層次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學校統一安排,實行學校正式工作人員的生活待遇。
三、引進的緊缺專業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及其以上學位者,學校根據所學專業協調安排在校內相關單位從事教學科研或專業技術工作,實行學校正式工作人員的生活待遇。
四、引進的緊缺專業高層次人才,配偶僅有本、專科學歷,如須安置配偶工作,由引進人才單位接收。對安置的配偶簽訂聘用契約,實行人事代理,執行協定工資(協定工資由學校支付;工資標準參照學校同級同類正式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不享受協定工資之外的其他生活待遇)。學校按國家規定為其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
對實行人事代理安置方式的配偶,在達到下列條件之一的情況下,可依據國家政策轉為事業編制,實行學校正式工作人員的生活待遇:
(一)引進的緊缺專業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雙方均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表現好,且安置的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實行人事代理達到3年以上;
(二)引進的緊缺專業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雙方均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表現好,安置的配偶具有本、專科學歷,實行人事代理達到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