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實施細則》是西北大學施行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北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實施細則
- 施行單位:西北大學
《西北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實施細則》是西北大學施行的檔案。
《西北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實施細則》是西北大學施行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順利完成學業,根據《陝西省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陝政辦發[2007]142號)文...
陝西省國家助學貸款實施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一項重要決策。 為了實 踐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支持教育事業發展,全面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確保 不讓一個大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有關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意見的通知》是一份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索引號: 015000185/2004-00126 文號: 青政辦[2004]177號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 服務對象: 機關 發布單位: 省政府辦公廳 發布...
(一)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二)本意見所指的借款學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且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三)此前下發的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繼續執行。凡與...
第六條 本辦法自2004年9月1日開始執行。此前簽訂契約的國家助學貸款財政貼息,繼續按原辦法執行。第七條 各省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財政貼息的具體實施辦法。第八條 本辦法由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四部門以聯合發文形式負責解釋。
2015年7月13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以教財〔2015〕7號印發《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完善貸款政策,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經濟負擔;健全運行機制,促進國家助學貸款持續健康發展;加強組織領導,不斷提升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水平;其他事項4部分。 [1...
,視為違約,改由畢業生本人償還全部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督促畢業生與經辦銀行重新簽訂還款協定,按國家政策規定,將獲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違約畢業生納入正常還貸畢業生還款程式。第十三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國家助學貸款辦公室負責解釋。時間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號)精神,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共同研究制定了《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國家助學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
推進並加強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應堅持“方便貸款、防範風險”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國家、高校、學生、銀行之間的經濟關係,健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體制,改革貸款審批和發放辦法,強化普通高校和銀行的管理職責,完善還貸約束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確保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持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