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樊城區審計局

襄陽市樊城區審計局

襄陽市樊城區審計局是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區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陽市樊城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襄陽市樊城區高莊街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法律、法規,根據《審計法》制定業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長提出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進行下列審計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本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 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事項。
(五)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六)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對全區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組織全區審計專業培訓。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的計畫、組織、協調和督辦,起草綜合性檔案、重要報告、年度工作計畫和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人事、財務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收發文印、文電處理、宣傳、信息、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對外聯繫、接待、協調等綜合性事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其他事項。
(二)法規審理股。審理(覆核)審計項目;承擔區審計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按規定召開審計聽證會;組織承辦局機關有關審計業務會議;組織實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審計法制宣傳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其他事項。
(三)綜合審計股。負責審計由區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扶貧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區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政審計股。負責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負責起草每年預算執行審計及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負責審計統計工作並對統計數據進行定期分析研究;負責信息化及大數據分析;負責重要決定事項的檢查督辦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事業審計股。負責審計與區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及其所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全區行政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和有關資金、專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區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和有關資金、專項經費管理使用效益情況;按上級要求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負責對全區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組織全區審計專業培訓;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含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股長1名)。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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