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區審計局

樊城區審計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襄辦文[2010]31號)和《中共樊城區委、樊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樊發[2010]6號)精神,設立樊城區審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城區審計局
  • 地點:樊城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社會保障資金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二)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全區的審計業務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區級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實施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
(三)向區長提交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根據《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向有關主管單位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或移送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1、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
2、事業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的財務收支。
3、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區直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區投資和以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和執行情況和決算。
6、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五)依據《審計法》和有關規定,對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監督。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區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經濟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區審計專業培訓,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審計局設定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財政審計科
(三)行政事業審計科
(四)綜合審計科
四、人員編制
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含黨外副局長1名)。
紀檢幹部按有關規定設定。
原核定區審計局機關1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五、其他事項
區經濟責任審計局為審計局直屬全額撥款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