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加快建設萬億工業強市十條措施

襄陽市加快建設萬億工業強市十條措施是為推動全市工業經濟轉型跨越發展,制定的措施。

基本信息,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支持工業招商和項目建設,推動企業改造升級,激勵企業加速成長,強化產業平台支撐,促進產業技術創新,支持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融資支持,加強人才支持,加強用地支持,

基本信息

加快建設萬億工業強市十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建設萬億工業強市的意見》(襄發〔2015〕20號),推動全市工業經濟轉型跨越發展,加快建設萬億工業強市,特制定如下措施。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一)加強財政資金支持。統籌資金,逐年增加市級工業、科技、人才等財政資金預算,為建設萬億工業強市提供有力支持。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人才辦會同市財政局及時編制市級工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專項資金、人才專項資金年度預算並牽頭做好申報落實工作。(責任單騙備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人才辦、市財政局)
(二)加強產業基金支持。做大做強漢江產業基金,到2018年基金總規模達到100億元左右。漢江產業基金的申報落實工作按照《襄陽市漢江產業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金融辦)
(三)明確支持範圍和資金來源。本措施的支持對象為在襄陽市註冊且納稅的企業和單位,同一企業項目原則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財政資金支持。本措施中各項支持政策所涉及財政資金,中心城區的企業和項目,由市財政承擔;其他縣(市)區的企業和項目,除明確由市財政承擔的外,由縣(市)區財政承擔。市政府對棗榆符萬億工業強市建設考核達標的縣(市)區每年給予200萬元獎勵,用於支持其工業發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委)

支持工業招商和項目建設

(一)支持重點工業項目建設。對投資5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可按實際投資額的10%—20%給予產業基金跟投;對投資30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可採用委託代建方式建設廠房及生產生活配套設施,企業先租用後回購。對三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億元以上(不含征地費用,下同)並建成投產的重大工業項目,按其三年內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的補助;對三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並建成投產、主導產品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戰略性新興產業目錄的產業項目,按其葛整精三年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補助。中心城區項目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其他縣(市)區由市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分別承擔50%。[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領軍型、總部型及出口型項目建設。新引進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的工業企業,在襄陽投資超過5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除可享受重大工業項目支持政策外再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總部型工業企業,按《襄陽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執行。新建的出口型工業項目,年實際出口額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的,每1美元出口額給予0.03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招商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推動企業改造升級

(一)支持實施智慧型製造工程。每年擇優篩選50家企業開展“網際網路+工業”試點示範,市政府免費提供雲平台服務;對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機器換人”項目,竣工投產後給予其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經省及以上認定的“智慧型製造樣板工廠”和“數位化車間”,每端牛才個項目再給予不超過50萬元和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二)支持實施技改提質工程。對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一年內竣工投產後分別按其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獲得國家品牌培育、國家技術創新和工信部智慧財產權套用標桿的示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稱號的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國家或行業標準堡尋鴉的企業每項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凶束慨邀名商標和名牌產品、殃妹采殼地理標誌商標(產品)和集體商標的企業,每件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10萬元;對成為工業經濟領域國家級試點示範和產業基地的縣(市)區、園區、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本款政策中技改補助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精品名牌、試點示範等獎勵政策,中心城區由市財政承擔,其他縣(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支持實施綠色製造工程。對列入全市大氣污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工業企業改造項目,項目驗收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對節能、節水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項目驗收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對再生資源、再製造、大宗工業廢物利用等領域的新建項目,項目竣工驗收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實施工業領域數字能效提升工程,建設全市工業能效管控中心,對納入管控體系建設的企業所需軟硬體投入,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支持實施軍民融合工程。對在襄軍工企業新上的民品研發生產項目,單品年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的,按銷售收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軍品科研生產資質和保密資質並獲得訂單的民品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激勵企業加速成長

(一)支持企業兼併重組。對在我市開展兼併重組並註冊納稅的企業或到市域外開展兼併重組的我市企業,按其實際發生的財務、法務等中介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並可按其實際出資額的20%給予產業基金跟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鼓勵龍頭企業做強做大。對在我市註冊並納稅的工業企業,首次入圍中國企業500強的一次性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1000萬元的獎勵,入圍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的給予500萬元的獎勵;首次進入全省企業或民營企業10強、100強的,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首次進入全市企業100強的,給予5萬元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只獎勵一次,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按最高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激勵中小企業成長壯大。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企業,市財政給予每戶5萬元一次性獎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機構為50家左右中小工業企業提供企業戰略管理諮詢服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此條款中支持企業兼併重組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落實;激勵中小企業成長壯大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承擔;鼓勵龍頭企業做強做大所需資金,中心城區由市財政承擔,其他縣(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各承擔50%。

強化產業平台支撐

(一)加強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市、縣(市)區兩級政府共同出資,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基金,探索採用PPP模式,推進園區土地整理開發、生產生活配套設施建設及綜合性公共服務平台等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快中小企業集聚區建設。依託市級特色產業園區,規劃建設中小企業集聚區,搭建中小企業發展平台。中小企業集聚區中的整棟多層標準廠房容積率一般應達到1.2以上,在不改變功能和土地用途前提下,可對房產、國有建設用地分割轉讓。中小微型工業企業進入中小企業集聚區租賃廠房的,按其實際租賃價格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房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促進產業技術創新

(一)支持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對技術創新平台及產學研合作項目,按《關於推進高新技術產業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執行。(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人才辦)
(二)鼓勵首台(套)重大裝備研製。對本市研製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按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實際銷售價格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關鍵零部件研製企業按實際銷售價格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支持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一)支持檢驗檢測平台建設。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和200萬元一次性補助,並可按其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產業基金跟投。對新設立的設備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按其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
(二)提升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功能。鼓勵國內外知名中介服務機構來襄設立分支機構,依託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加強融資支持

(一)強化信用增進機制。做大各類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規模,充分發揮信用增進作用。壯大中小企業擔保體系,逐步將市、縣兩級政府性擔保機構註冊資本金分別提高到10億元和2億元以上,積極參與省再擔保基金建設,探索建立貸款保證保險制度。探索建立銀政合作(中長期信貸)基金,通過財政資金增信的方式支持銀行向技術改造、轉型升級類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供3-5年期的中長期貸款。建立銀基聯投機制,以產業基金跟投銀行信貸,撬動金融資本投入工業企業。(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金融辦、襄陽銀監分局、市財政局)
(二)完善信貸激勵機制,切實落實新增貸款相關獎勵政策。鼓勵銀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人民銀行襄陽市中心支行根據現有統計制度對各銀行以工業為主的製造業貸款進行分行統計和考核,市政府性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銀行製造業貸款增速與本機構和全市貸款平均增速對比情況,對政府性資金存款額度進行調整。(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襄陽中心支行、襄陽銀監分局)
(三)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對在境內外上市、新三板和四板掛牌的企業以及發行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私募債、中小企業集合債和中小企業區域集優債等債務融資工具實現融資並全部投入我市的,按《關於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襄陽中心支行)
(四)大力發展新興金融業態。大力引進和培育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著力打造漢江流域網際網路金融中心,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市級國有資本組建或參股融資租賃公司,對在我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融資租賃分支機構的融資租賃企業,按其為我市工業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標的物價格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加強與國內知名資產管理公司的戰略合作,支持資產管理公司採取金融收購、非金收購、資產管理、保險等手段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加快組建漢江流域中小企業銀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經信委、襄陽銀監分局、人行襄陽中心支行、市財政局)

加強人才支持

(一)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企業家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和成長型企業管理諮詢診斷活動,年培訓企業家200名、各類高管人員300名,每年評選表彰一批成長型企業家。(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二)支持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工業領域新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按“隆中人才支持計畫”及其配套辦法,提供人才公寓、住房補貼、創新創業資助、風險投資和擔保、子女享受優質教育等扶持。(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經信委)
(三)提升技能人才保障能力。每年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資金,採取政府購買成果方式,為中心城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員工開展就業技能和技能提升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在技能提升培訓中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資質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加強用地支持

(一)強化工業用地供應保障。優先保障重點工業項目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用地指標,鼓勵工業企業策劃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項目,進入國家和省重點支持項目計畫,爭取項目用地支持。(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
(二)創新工業用地出讓方式。鼓勵工業企業採用先租賃後購買、長期租賃、租賃與購買相結合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價款一次性繳納有困難的企業,可按契約約定分期付款。對符合集約節約用地要求、屬於國家鼓勵產業的工業用地,實行差別化用地政策。(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本措施從2015年執行,此前涉及工業的有關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原支持汽車整車、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繼續有效)。支持優勢產業壯大、生產性服務業跨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專項政策另行制定。以上措施由市經信委(市工業促進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抄送:市委各部門,襄陽軍分區,各人民團體。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
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8日印發
(二)支持實施技改提質工程。對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一年內竣工投產後分別按其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獲得國家品牌培育、國家技術創新和工信部智慧財產權套用標桿的示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市長質量獎稱號的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每項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地理標誌商標(產品)和集體商標的企業,每件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10萬元;對成為工業經濟領域國家級試點示範和產業基地的縣(市)區、園區、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本款政策中技改補助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精品名牌、試點示範等獎勵政策,中心城區由市財政承擔,其他縣(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支持實施綠色製造工程。對列入全市大氣污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工業企業改造項目,項目驗收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對節能、節水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項目驗收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對再生資源、再製造、大宗工業廢物利用等領域的新建項目,項目竣工驗收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實施工業領域數字能效提升工程,建設全市工業能效管控中心,對納入管控體系建設的企業所需軟硬體投入,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支持實施軍民融合工程。對在襄軍工企業新上的民品研發生產項目,單品年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的,按銷售收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軍品科研生產資質和保密資質並獲得訂單的民品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激勵企業加速成長

(一)支持企業兼併重組。對在我市開展兼併重組並註冊納稅的企業或到市域外開展兼併重組的我市企業,按其實際發生的財務、法務等中介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並可按其實際出資額的20%給予產業基金跟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鼓勵龍頭企業做強做大。對在我市註冊並納稅的工業企業,首次入圍中國企業500強的一次性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1000萬元的獎勵,入圍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的給予500萬元的獎勵;首次進入全省企業或民營企業10強、100強的,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首次進入全市企業100強的,給予5萬元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只獎勵一次,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按最高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激勵中小企業成長壯大。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企業,市財政給予每戶5萬元一次性獎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機構為50家左右中小工業企業提供企業戰略管理諮詢服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此條款中支持企業兼併重組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落實;激勵中小企業成長壯大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承擔;鼓勵龍頭企業做強做大所需資金,中心城區由市財政承擔,其他縣(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各承擔50%。

強化產業平台支撐

(一)加強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市、縣(市)區兩級政府共同出資,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基金,探索採用PPP模式,推進園區土地整理開發、生產生活配套設施建設及綜合性公共服務平台等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快中小企業集聚區建設。依託市級特色產業園區,規劃建設中小企業集聚區,搭建中小企業發展平台。中小企業集聚區中的整棟多層標準廠房容積率一般應達到1.2以上,在不改變功能和土地用途前提下,可對房產、國有建設用地分割轉讓。中小微型工業企業進入中小企業集聚區租賃廠房的,按其實際租賃價格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房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促進產業技術創新

(一)支持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對技術創新平台及產學研合作項目,按《關於推進高新技術產業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執行。(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人才辦)
(二)鼓勵首台(套)重大裝備研製。對本市研製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按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實際銷售價格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關鍵零部件研製企業按實際銷售價格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支持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一)支持檢驗檢測平台建設。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和200萬元一次性補助,並可按其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產業基金跟投。對新設立的設備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按其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
(二)提升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功能。鼓勵國內外知名中介服務機構來襄設立分支機構,依託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加強融資支持

(一)強化信用增進機制。做大各類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規模,充分發揮信用增進作用。壯大中小企業擔保體系,逐步將市、縣兩級政府性擔保機構註冊資本金分別提高到10億元和2億元以上,積極參與省再擔保基金建設,探索建立貸款保證保險制度。探索建立銀政合作(中長期信貸)基金,通過財政資金增信的方式支持銀行向技術改造、轉型升級類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供3-5年期的中長期貸款。建立銀基聯投機制,以產業基金跟投銀行信貸,撬動金融資本投入工業企業。(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金融辦、襄陽銀監分局、市財政局)
(二)完善信貸激勵機制,切實落實新增貸款相關獎勵政策。鼓勵銀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人民銀行襄陽市中心支行根據現有統計制度對各銀行以工業為主的製造業貸款進行分行統計和考核,市政府性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銀行製造業貸款增速與本機構和全市貸款平均增速對比情況,對政府性資金存款額度進行調整。(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襄陽中心支行、襄陽銀監分局)
(三)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對在境內外上市、新三板和四板掛牌的企業以及發行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私募債、中小企業集合債和中小企業區域集優債等債務融資工具實現融資並全部投入我市的,按《關於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襄陽中心支行)
(四)大力發展新興金融業態。大力引進和培育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著力打造漢江流域網際網路金融中心,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市級國有資本組建或參股融資租賃公司,對在我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融資租賃分支機構的融資租賃企業,按其為我市工業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標的物價格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加強與國內知名資產管理公司的戰略合作,支持資產管理公司採取金融收購、非金收購、資產管理、保險等手段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加快組建漢江流域中小企業銀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經信委、襄陽銀監分局、人行襄陽中心支行、市財政局)

加強人才支持

(一)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企業家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和成長型企業管理諮詢診斷活動,年培訓企業家200名、各類高管人員300名,每年評選表彰一批成長型企業家。(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二)支持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工業領域新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按“隆中人才支持計畫”及其配套辦法,提供人才公寓、住房補貼、創新創業資助、風險投資和擔保、子女享受優質教育等扶持。(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經信委)
(三)提升技能人才保障能力。每年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資金,採取政府購買成果方式,為中心城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員工開展就業技能和技能提升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在技能提升培訓中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資質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加強用地支持

(一)強化工業用地供應保障。優先保障重點工業項目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用地指標,鼓勵工業企業策劃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項目,進入國家和省重點支持項目計畫,爭取項目用地支持。(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
(二)創新工業用地出讓方式。鼓勵工業企業採用先租賃後購買、長期租賃、租賃與購買相結合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價款一次性繳納有困難的企業,可按契約約定分期付款。對符合集約節約用地要求、屬於國家鼓勵產業的工業用地,實行差別化用地政策。(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
本措施從2015年執行,此前涉及工業的有關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原支持汽車整車、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繼續有效)。支持優勢產業壯大、生產性服務業跨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專項政策另行制定。以上措施由市經信委(市工業促進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抄送:市委各部門,襄陽軍分區,各人民團體。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
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8日印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