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縣科學技術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科技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國家科技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各類科技規劃、計畫的編制,科技成果推廣,科技項目申報等重要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汾縣科學技術局
- 所屬地區:襄汾縣
- 管理範圍:科學技術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目前,全縣共有高新技術企業2個,省民營科技企業8個,各種研究機構10多個,企業技術中心35個,研發新技術新產品38項,承擔省市級項目15項,專利申請60多件。
特別是在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完善、科技創新投入引導、科技創新主體集聚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湧現出一批優秀的科技創新示範企業,為縣域經濟的又快又好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由於成績突出,二00三年度我縣被市人民政府評為“科技進步先進縣”;二00四年度通過了國家科技部組織的“科技進步先進縣”的考核;二00五年度獲臨汾市民營科技工作獎;二00六年獲 “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先進單位”稱號;二00七年度又被評為“民營科技企業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及“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先進單位”。 由於工作成績顯著,我縣被評為二00七年度全市科技依法行政目標責任制綜合考評第一名。
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襄汾縣縣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設定襄汾縣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科技局),為正科級建制,是縣人民政府主管科技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科學技術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措施;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我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2)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和實施科技攻關、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軟科學研究、國際科技合作等各類科技計畫。
(3)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負責全縣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成果轉化資金;統籌規劃科技事業的的基本建設;促進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
(5)研究制定加強工業、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政策、措施。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發展計畫指南的制定並指導實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
(7)組織科技力量,推動全縣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綜合技術服務、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體系的建設與發展。
(8)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9)負責管理國際科技合作工作;負責全縣科技交流出國團組的審報和省籌資金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的審報組織對外科技的交流、合作;組織實施重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10)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規的建議;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全縣科技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
(11)負責全縣科技統計、科技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審核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及其免稅事宜;負責規劃科研機構的合理布局,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資格認定;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審查和管理工作。
(12)指導、協調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13)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張愛民:黨支部書記、局長
李煥竹:主任科員
關春生:副局長
席有慶:副局長
崔紅娟:副書記
王天牛:紀檢組長
柴文珍:工會主席
賈雪芹:副主任科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負責有關重要檔案(材料)起草、調研工作;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提案、機要、保密等工作;
負責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
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信息工作;
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退(離)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政策法規與科技管理股
研究擬定全縣科技工作、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措施和規定;
研究提出加強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技諮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
負責全縣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研究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負責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及科普工作;
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查與管理工作;
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政策指導、資格認定、覆核、綜合統計、人員培訓及信息諮詢等工作;
歸口管理全縣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
協調有關部門管理科技系統的國家安全工作;
(三)發展計畫與科技成果股
研究科技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
組織編制全縣各項科技發展計畫、負責全縣新產品試製計畫的編制和實施;
參與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工作;
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研究擬定全縣科技成果管理的規定;
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價、鑑定、獎勵、技術市場、技術出口等管理辦法;
負責全縣科技信息網路的管理工作;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
負責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
(四)工業科技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縣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措施;
工業領域攻關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
負責全國科技先進縣的創建、驗收、達標工作;
編制發布火炬計畫指南;
負責全縣中小型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管理;
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
推動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示範推廣。
(五)農村與社會發展股
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措施,負責農村和社會發展攻關計畫和星火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
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農村技術承包工作;
組織指導農村科技產業示範和農業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
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科技興縣、鄉、鎮等科技工作;
推動相關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