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縣教育體育局

襄城縣教育體育局

襄城縣教育體育局,根據《中共襄城縣委、襄城縣人民政府印發<襄城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襄發〔2015〕2號),設立襄城縣教育體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襄城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楊相營,局長:井衛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城縣教育體育局
  • 外文名:Xiangcheng County Bureau of education and sports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楊相營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事件,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職責。
(二)承接的職責
1、負責臨時占用體育設施的審批;
2、負責舉辦健身氣功活動的審批。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教育綜合改革管理的職責;
2、加強教育督導的職責;
3、加強全縣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4、加強指導和推進全縣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5、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的職責;
6、加強對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教育體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縣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措施;參與擬定基本建設項目的統籌、規劃;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
(四)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國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制定和下達全縣各類教育招生計畫和招生來源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教育人才需求調查預測工作。
(九)負責管理教育體育系統科研工作、信息化建設和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十)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負責對外漢語交流與推廣工作;開展對外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一)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國語推廣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中國小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
(十五)指導全縣體育工作;組織參加和承辦全縣各類體育競賽;負責全縣體育運動事業的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體育產業有關規定,規範體育產業發展,協調服務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七)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縣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八)組織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襄城縣教育體育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重要事項的督辦查辦工作;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宣傳、文書檔案、印信、保衛、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目標管理工作;辦理人大、政協提案。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擬定黨委有關落實貫徹上級黨委的政策、規章政策及工作意見;負責局直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黨務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管理;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高中以下學校校長(含幼稚園園長)隊伍建設;接收師範院校畢業生檔案;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
管理全縣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和資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教育基建投資和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編制下達全縣教育基建項目計畫;負責督促指導全縣教育基建項目手續辦理及工程實施工作;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規劃的實施及落實。
(四)資金管理股
貫徹落實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的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縣直學校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監督編制縣直學校和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監督、督促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貫徹落實;負責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總務後勤工作,監管國有資產;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做好縣直學校教育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五)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改革和課程改革;指導全縣中國小德育、信息技術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指導全縣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負責全縣幼兒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基礎教育教材、教輔選訂工作;負責指導初高中升學錄取、學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審驗發放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員培訓、套用工作;負責指導教育信息化、圖書館、實驗設備配置;負責落實國家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以及國語推廣和社會用字規範化工作;組織指導中國小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負責對外漢語國際交流與推廣工作,開展與國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牽頭負責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協調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職業院校(中職)專業體系銜接工作;組織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協調指導社區教育工作。
(七)師資培訓股
制定全縣師資培訓工作的計畫和長遠規劃;綜合管理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師資隊伍培養、培訓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參與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師德建設。
(八)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
擬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研和社團活動;負責體育後備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指導學生的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組織中國小常規體檢和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負責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學校安全股
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各類學校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校車安全工作;配合相關股室搞好心理健康教育、學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審批師生集體外出活動。
(十)法制股
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審批的協調工作職責;負責教育法規的宣傳貫徹;制定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普法規劃;指導並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制教育,落實依法治教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受理教育體育系統來信、來訪,辦理有關信訪案件;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體育系統信訪穩定工作。
(十一)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負責承擔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和教育職責的履行情況及教育目標的實現;建立督學責任區,聘任督學,主要對本區域內九年義務教育及以下學校(含民辦)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教育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組織對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鞏固提高的檢查和督查;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評估;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估;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負責承擔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組織和監督社會力量辦學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落實;負責受理社會力量辦學申辦事宜。
(十三)體育綜合股
擬訂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全縣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擬訂全縣青少年體育工作、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指導全縣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縣優秀運動隊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負責縣運動會和縣級體育比賽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的管理工作;負責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參與省、市內體育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由縣承辦的重大體育比賽;組織體育科研的攻關和成果推廣;擬訂全縣體育工作有關規定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制定全縣體育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體育統計工作;協調服務體育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臨時占用體育設施的審批;負責全縣舉辦健身氣功活動的審批。

現任領導

襄城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楊相營
襄城縣教育體育局局長:井衛東
襄城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任科員:宋現民
襄城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盛軍合、田黨召、李松召
襄城縣教育體育局副主任科員:王松傑、劉東洋、宋曉鵬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事件

2022年2月17日,網傳“河南一位老爺爺當年考上清華大學被頂替”。襄城縣教育體育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查,經核查,照片中的老人名叫何二生,男,72歲,系襄城縣十里舖鎮四里營村人,農民,國小文化程度。何二生本人從未上過高中,也沒有參加過高考,不存在考上清華大學被頂替的問題。網傳信息與事實不符,為虛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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