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中心行政事務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各類檔案的收發、保管及檔案管理;單位印章的管理,做好報刊征訂、收發工作;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安排各種會議等。
法定職責
1、負責制定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活動;處理落實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各類民眾文化活動,繁榮和發展全縣民眾文化事業。組織落實文化下鄉,廣場文化,專題文化,節日文化,農村文化,公益性文化活動的開展,豐富和提高廣大民眾的精神文化生活質量。
3、負責加強文化宣傳,開展各類文化創建活動,加大文藝創作力度,推進專業文藝創作和業餘文藝創作。
4、加強圖書管理,發展圖書事業;
5、加強文物保護,繼承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
6、負責中心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工作,對中心落實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和過錯責任追究。
7、開通文化服務質量投訴電話,受理各類投訴案件。
8、協調內、外部關係,最佳化文化服務工作環境,為開展和落實好文化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