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應章

裴應章

裴應章(1536–1609年),字元暗,號淡泉,生於福建汀州府清流縣城關(今屬三明市清流縣)。明隆慶二年(1568年)中進士。裴應章的著作有《編蒲蠹余》、《諫草》、《莊子摘語》、《左傳纂》、《懶雲居士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裴應章
  • 別名:字元暗,號澹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福建清流
  • 出生日期:1536
  • 逝世日期:1609
  • 職業:官員
  • 主要成就:南京吏部尚書
  • 代表作品:《莊子摘語》、《左傳纂》、《懶雲居士集》
人物簡介,人物身世,為官政績,晚年生活,死後哀榮,

人物簡介

裴應章(1536–1609年),字元暗,號淡泉,生於福建汀州府清流縣城關。明隆慶二年(1568年)中進士。
裴應章任太僕寺少卿時,奉旨出使遼國。回朝後,即呈《防遼表》,提出屯甲礪兵、修明政治、愛護百姓、防備遼國入侵的主張,深獲當朝嘉納。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任吏部尚書,與宰相張居正同朝。他力持正義,敢陳政見,不懼權勢。直至年屆古稀,裴應章才功成身退。神宗為他設御宴,同僚為他餞行。
明萬曆三十七年元月初四日,裴應章在故里病逝,享年73歲。神宗追贈他為“太子少保”,諡號“恭靖”,派遣官員為他營葬、祭奠。明御史喬承詔為其立“冢宰坊”、“奕世尚書坊”。地方官為其設祠,春秋祭祀。
裴應章的著作有《編蒲》、《蠹余》、《諫草》、《莊子摘語》、《左傳纂》等。

人物身世

裴應章,清流縣城關人。至今還遺留他當年的舊居地“宮保尚書”府。他的始祖裴元季,自河東宦閩,家於三山,元代避亂遷居清流,肇家成族。至明代,應章是來閩後的第九世孫。他父親名鎰,宇厚卿,排行第三,科班出身,舉人。曾經營商業,到過廣東嶺南、吳、越,家庭小康。生有四子:長為:應章,次為:應珊,三為:應徽,四為:應試。厚卿倦遊家居,頗有蓄積,尤篤孝友,注意培養後代,深得邑人尊重。後以應章輔國有功,官高顯達,因而厚卿亦蒙當朝皇帝封為副都御史,賜工部尚書
應章少年時代,即為群季之冠,秉資奇穎,敦篤友孝。經其父督促就學,舉一反三,聰敏過人。中秀才後,他到溫郊黃家寨上陽山求學。該山有寺,風景綺麗,僻靜幽雅,讀書於此,專一無擾,收效甚佳。數載之後,博覽群書,貫通經史,終成大才。山寺吟誦處,至今留下橫匾、對聯,依稀可辨。
隆慶二年(1568),應章年屆三旬,學成應試,得中進士(戊辰科)。應章原配曾氏,繼室伍氏,生子汝寵、汝申、汝甲、汝丁。

為官政績

裴應章在隆慶年間初任官職,只有短短四年,而在萬曆年間為官多年,其政績以萬曆年間為多。當他覲見神宗皇帝時,雍容有度,奏對興革諸事,條分理晰,切合時宜,得到皇上的嘉納賞識。
其政績列舉如下:
萬曆六年(1578)三月,任太僕寺少卿時,奉旨出使遼國。目睹遼國盛況,老幼有序,各安生業。行人讓路,政治清明,深得民心;部隊訓練有素,邊疆將士紀律嚴明等,則認為明代王朝有很多不如遼國。因而有慨於中,即奏呈《防遼表》,勸當朝應秣馬厲兵,修明政治,愛護百姓,預防遼國人侵,深獲皇上嘉贊。
萬曆十五年(1587)十一月間,駐守湖北鄖陽的巡撫擬將叛亂。集群臣議,鹹謂非應章莫能定。於是,皇上命應章為提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馳赴鄖陽平亂。先後檄文,說明國家安危,繫於一念之差,“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禍福無門,惟人自召”,詞意懇切。叛部首要,深覺在理,放棄惡念,相率歸降,自縛至數百里外以迎應章。裴提督集合全體官兵,將首惡繩之以法,籍昭懲戒。其餘脅從者不加追究,使人懷德而畏威。鄂省地區安定如故。留駐鄂省鄖陽一段時期,候皇命另選人才繼任巡撫。他回京後,就任戶部侍郎。
萬曆十六年(1588),因裴公平亂有功,旋即掌管軍政大權。那時邊境將帥,大都玩忽職守,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甚而貪污腐化,互相勾結,壓榨人民,危害朝廷。民不聊生,怨聲載道。應章即深人民間,明查暗訪,收集邊境將帥貪贓枉法的罪惡,寫成奏章,條呈六項,上達君聽。皇上採納應章意見後,立即罷免那些違法亂紀的將帥。於是軍風國紀大振,邊疆防務得以鞏固。
萬曆三十四年(1606)間,應章任吏部尚書,竭智盡忠。應章對國家大事,處理審慎,力持正義,絲毫不苟,敢於改革,敢於提出不同意見,敢於頂撞權貴和勢力很大的宦官。過去,曾有每三年派出大臣巡察邊疆一次的制度,籍以促進軍事設施。實行多年,成為慣例。欽差大臣們,所到之處,收取金銀禮物,珠寶饋贈,盡歸己有,大發橫財。黜、陟、賞、罰,出自私意,不以公論,以致邊境軍民不得安生。應章體察時弊,建議這種巡察定製,應該廢止。認為邊疆保衛,不在巡察時的弄虛作假,既糜費公孥,又給上下貪婪之機。“為政在人”,要在平時選拔優秀人才充任。賞罰分明,將土用命,邊防自能鞏固。
當權大璫馮保,欲取冏馬三千匹為私人調用,這是太監、宦官想利用權勢私自調走國家戰馬,供個人顯威。貴人、大帥方擬行,應章不懼權貴,不徇私情,堅持認為太監宦官不應干擾武將執行政務,阻之不給。據理奏請皇上,降旨勿與。同僚無不佩服應章的膽略和才幹。
萬曆十八年(1590),在鄖陽巡撫的任上,主修有鄖陽志書——《鄖台志》十卷,萬曆十八年刻本。裴應章主修,彭遵古纂修。志書記述了從公元1476年到1590年在鄖陽設立鄖陽撫治的史實。撫治管轄範圍包括鄂、豫、川、陝毗鄰地區的荊州、襄陽、南陽、漢中、鄖陽等8府和上下荊南道、關南道、汝南道、商洛道等5道,商州、金州(安康)、裕州、夷陵州、歸州等9州,共65個縣。志書中記載了84任鄖陽巡撫,兵部尚書原傑和凌雲翼、工部尚書潘旦和王以旗、吏部尚書王學夔、刑部尚書王世貞等著名人物曾在鄖陽撫治任職。同時還收錄1590年至1680年間來鄖任巡撫的37名撫臣。鄖陽撫治205年中共有121名朝廷重臣任職。據查證,其中有50多人在《明史》中有傳。

晚年生活

裴應章三十歲為官,深得隆慶和萬曆皇帝的信任,言聽計從,立下不少功績,足慰平生之願。當他年屆古稀,“利名心了愛青山”之際,正好功成引退。於是上本皇上,獲準回縣,榮歸故里。神宗御宴裴公,同僚相繼餞行,沿途官員迎送不暇。回到家中有兒孫繞膝,侍候晨昏,心情分外舒暢,無公務之糾纏,恆沉醉於山水之間。如本縣之南極山、金蓮寺、大豐山、明溪的滴水岩等,都有他遊玩的遺蹟。興之所至,便吟詩作對以自娛。還在南門城外建有一座樓,名為:望耕樓。他常在樓上看農民終歲勞動,與家鄉父老談論稼穡,或約好友飲宴、吟詩作賦其間,樂度晚年。
裴公關心民瘼,恆把鄉親應興應革意見,提供地方官辦理。對本縣及鄰縣人民,常懷濟困恤貧之心。連城浮糧很多(田賣給他人,公糧沒有過給買主,還需賣主繳交,叫浮糧),當事者議分旁邑人民負擔,裴公獨非其議,認為浮糧宜豁不宜分,才能減輕人民負擔。寧化縣吳某向他家借銀數百兩,無力償還,就毀去債券,免其歸還。宗族間有窮苦無力建房者,給族屬住房數十間,以資居住。

死後哀榮

裴公回到清流三年,因年老疾病纏擾,日與藥爐為伍,而長子汝龐又先應章一個月病卒,致使病情加劇,藥石罔效,於萬曆三十七年(1609)元月初四日逝世,終年七十三歲。當他臨終時,召集兒孫,勉勵多讀詩書,謹言慎行,為官要廉潔奉公,愛民重士;居家要濟困恤貧,親鄰睦里。以此作為告誡子孫的遺言。
裴公病故後,地方官申文上奏,巡撫、按察申奏朝廷。神宗皇帝為紀念有功大臣,輟朝一日,以示哀悼。追贈他為“太子少保”。加封溢號“恭靖”。派遺官員為他營葬,還用皇帝名義派大員祭奠他,給裴應章以極大榮譽。他的墳墓在寧化安樂。
裴應章死後,清兵人關侵擾,時局動盪,邊防告急。滿朝文武官員,無不思念他過去的功績。鹹認為應章一生高風亮節,有卓見遠識,不愧是大臣器才。並公議立“恭靖”牌坊。明御史喬承詔為他立“天官家宰”坊,“奕世尚書”坊。這些牌坊,都是跨街設定在縣衙前,系在今“清苑”前面十字路口。本縣父老,以裴應章安邦定國,勞績卓著,由地方官設祠紀念,春秋祭祀,以志功績。他的著作有《編蒲》、《蠹余》,《諫草》、《焚余》、《莊子摘語》、《左傳纂語》等流傳於世,現巳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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