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性財政政策

補償性財政政策是美國凱恩斯主義者漢森於本世紀40年代提出的一種反經濟周期的財政政策理論。主張政府逆經濟風向而行事,交替使用擴張與緊縮兩種辦法: 在經濟蕭條期間,採用赤字預算的膨脹政策,擴大政府開支,減低稅率,提高社會總需求;在經濟繁榮期間,採用盈餘財政的緊縮政策,縮減政府開支,提高稅率,降低社會總需求。在政府預算平衡問題上,打破年度平衡的傳統觀念,不追求當年預算收支平衡,而是以繁榮年份的財政盈餘來彌補蕭條年份的財政赤字,以整個經濟周期內的平衡為目標。這種政策的主旨,在於消除資本主義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使其既不過度繁榮,又不致陷於過度的經濟危機之中,實現長久的、穩定的經濟成長。為達到這一目的,在實施補償性財政政策時,還要輔之以補償性的金融措施。凱恩斯主義者的這一政策主張,對凱恩斯的膨脹性財政政策進行了修改,在20世紀40年代和50年代,受到了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政府的重視,並在實際上成為各國財政政策的核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補償性財政政策
  • 定義:交替使用擴張性和緊縮性財政政策
  • 類型:經濟政策
  • 目的:實現財政預算平衡
補償性財政政策是交替使用擴張性和緊縮性財政政策,或擴張或緊縮,斟酌使用,權衡使用。補償性財政政策的原則是在蕭條時期採用擴張性財政政策,政府應通過消減稅收、降低稅率、增加支出或雙管齊下以刺激總需求,刺激經濟。在繁榮時期採用緊縮性財政政策,減少支出,增加稅收,以抑制通脹。這種財政政策並不需要保持逐年的財政預算平衡,在蕭條年份會有赤字,在繁榮年份會有盈餘,因此在長期中仍可以實現財政預算平衡,稱為“長期預算平衡論”或“周期預算平衡論”。這也是美國20世紀50年代經濟政策的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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