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件
2009年12月18日,濟南市物價局主持召開了“濟南市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污水處理費)”聽證會。來自濟南各界的代表參加了聽證會,其中聽證人4名,聽證參加人25名,旁聽人員6名。 根據濟南市現行水價,居民生活用水到戶價格為2.95元,包括水資源費0.4元、污水處理費0.7元、基本水價1.85元。此次水價擬調整的是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
此次源於網友對該聽證會不滿,在網路作出的一段簡短的評論,精簡的言論就像黑暗中的火把,一下在民眾中傳播開來,民眾對假聽證,假代表不滿,“被代表”是一個言辭上的諷刺,是內心的憤怒,也是對這種代表制度表示出的強烈的反感,和對於聽證、選舉等的實際執行力的渴望。
被代表之怪狀
怪狀一 代表缺少代表性
2012年10月21日,銀川市召開水價聽證會。據《法制日報》報導,很多市民對聽證會代表的組成提出疑議。銀川市市民餘明認為,無論是部門推薦代表,還是消協推薦代表,都沒有嚴格的推薦產生辦法,消協推薦的代表也主要是消協成員或與其往來密切的人,缺少公開性。銀川市民石磊提出質疑,寧夏區內大部分聽證會結果為什麼都與網2012年12月18日濟南召開水價聽證會。據《齊魯晚報》報導,24名聽證代表中,有處長、教授、高工,就是沒有一名下崗職工、特困家庭人員或退休人員,這是濟南召開的水價調整聽證會出現的怪現象上民眾調查結果大相逕庭?由於種種原因,很多非聽證代表的合理化意見並沒有被聽證會聽取,還有一些民眾根本不知道如何反映意見。
怪狀二 扔水瓶 身份造假
2012年12月8日,哈爾濱水價聽證會在推遲23天之後終於召開,唯一堅決反對漲價的消費者代表劉天曉,卻一直得不到發言機會。為此,憤怒的代表向主持人扔了一瓶礦泉水以示抗議。
除了扔瓶子,哈爾濱聽證代表的身份也涉嫌造假。身份為“退休職工”的劉汝文代表向媒體透露,他是哈爾濱現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不到退休的年齡,也不是退休職工。而另一名所謂“下崗職工”的代表谷孝發是哈爾濱市信訪局退休幹部。據2012年12月17日的《中國青年報》報導,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哈爾濱水價調整聽證會中的人員身份確實存在瑕疵。
怪狀三 “夢中聽證”
有媒體報導,2012年12月18日濟南水價聽證會上,有代表閉目“聽”證。輪到他發言時,才睜開惺忪睡眼,拿過話筒,念起了事先準備好的稿子,旗幟鮮明地“支持漲價”。
當記者會後問起該消費者代表收入水平時,他告訴記者是“公務員水平”。記者追問“那您感覺能否代表一般老百姓”時,他不假思索,脫口而出“不能代表”。
怪狀四 聽證會代表玩“潛伏”
福州水價聽證會還未開,就引起了爭議。據《東南快報》報導,隨著12月31日福州市水價調整聽證會日期的臨近,關於聽證會參加人身份的問題再次遭到質疑。22日,福建省消委會炮轟福州市物價局,直指此次水價調整聽證消費者代表推選程式違法!省消委會除了炮轟水價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消費者旁聽人產生的程式問題,還對這些人的不公開身份,表示了強烈質疑。據了解,2012年除了福建省電視台新聞頻道記者盧和光願意公開身份之外,其他7名消費者參加人和2名消費者旁聽人均不願意公開身份
相關媒體評論
民眾為何總“被代表?
《新京報》發表評論指出,就調整水價進行的聽證會,出現諸多問題,令聽證會這一旨在擴大決策之民意基礎的制度的信譽,再度遭受侵蝕……如果說,哈爾濱聽證人員身份假冒反映了價格聽證組織工作的混亂,那么,濟南聽證會與民意調查結果的分歧,則從更深層次顯示了價格聽證制度的內在缺陷,因為這種缺陷,現有價格聽證制度無法充分而理性地反映民意……價格聽證會制度需要進行調整,至少,國家須出台聽證會代表遴選的規則,改變各地民眾屢屢“被代表”現象。
聽證會首先是一個民主訓練場,各種利益相關方通過在這樣的平台上展開平等的對話和博弈,進而為政府決策和公共事務提供重要的參考。被利益集團綁架的已然異化的聽證會不僅在形式上處於名存實亡的境地,更重要的是開了社會民主的惡例。在這個意義上,造假成風的聽證會已經到了不得不剎的地步了……成本監審是保護民眾利益不被相關強勢利益集團侵害的有效利器,應該以法律的形式,強制性要求所有的價格聽證會必須由獨立的審計部門對相關產品成本進行全面審計,並確保這種審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這無疑是一個值得思考的路徑,不過,無論是從現實操作性上分析,還是從制度設計的難度上看,審計監督之於聽證會造假,都有“遠水解不了近渴”之嫌。文章稱,遏制聽證會造假之風,最有效最有力的一個辦法,是強化行政問責機制。法治社會,政府首先應該知法守法,社會信用,首先也是應該政府來維繫。一個不守規則不講誠信的政府部門,理所當然地應該付出成長的代價。
亦有山西媒體評論稱,實行聽證制度,是為了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決策權,協調和平衡各方利益關係,推進依法行政和科學民主決策,有效地防止決策失誤。聽證會是個好形式,但要取得積極的效果,離不開嚴格規範的程式保障。否則,好形式變成“走形式”,就會使那些違背民意的部門行為獲得虛假的正當性和“合法”理由,難以做到公正、客觀。
聽證“被代表”成就漲價“被合法”
近一段時間以來,全國多個地方召開水價聽證會。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聽證會上“怪狀”百出,網友質疑聲此起彼伏。其怪狀:一是代表缺少代表性;二是代表身份造假;三是“夢中聽證”;四是聽證會代表玩“潛伏”等等,致使聽證會這個好形式變成“走形式”,使那些違背民意的部門行為獲得虛假的正當性和“合法”理由,聽證價格難以做到公正、客觀。(據2012年12月24日中國新聞網)
應當說,價格聽證會本身是種好形式。通過這個民主平台,既可以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決策權,促進價格公平、社會公正,又可以為決策提供來自一線的真實依據,推進依法行政和科學民主決策,有效地防止決策失誤。
然而,實行聽證制度這本“好經”,卻被“歪嘴和尚”念歪了。就說各地的水價聽證會,濟南竟然沒有一名下崗職工、特困家庭人員等低收入代表參會;福州除一名記者外,其他7名消費者代表和2名消費者旁聽者均不願意公開身份;哈爾濱還爆出13名代表12名身份造假的新聞,而惟一的普通市民代表在孤掌難鳴之下,只好摔水瓶子泄憤。更有甚者,有的代表則閉目“聽”證,輪其發言時才睜開惺忪睡眼,念事先準備好的稿子,旗幟鮮明地“支持漲價”,記者追問其“能否代表一般老百姓”時,竟脫口而出“不能代表”。
諸如此類,所推薦或確定的“代表”,多是“為我所用”的支持漲價者;所形成的場面,也是將本應各抒己見的平等對話和博弈,變成了一團和氣的“漲聲一片”。如此聽證會,廣大消費者的民聲民意“被代表”了,法定的聽證程式被弄虛作假取代了,不合理的漲價也就這樣“被合法”了。
作為聽證會組織者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一頭連著企業,另一頭連著消費者,本應處於公正立場,依法依規依理組織價格聽證會,協調和平衡各方利益關係,以調控物價,穩定市場。可某些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卻往往與被聽證行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物價官員與企業之間遵循著某些利益的“潛規則”,相互間形成了利用聽證會“走形式”的默契,致使其一屁股坐到漲價企業一邊,讓聽證會已經淪為了“聽證秀”,給不合理的漲價披上了合法的程式外衣。
當今社會是民主的社會、法治的社會。任何虛假的行為,只能矇騙一時,最終真相都會曝光;任何違法的舉動,只會逞凶片刻,終究要被依法糾正。奉勸這些地方的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自我反思,不要再玩那些“被代表”、“被合法”之類的自欺欺人把戲。同時,期望紀檢監察部門重視此問題,介入此領域,查查此中的“貓膩”,從嚴問責此類貪贓枉法者。從根本上促使聽證會不再“被代表”,漲價風不再“被合法”!
被代表到底是什麼滋味?
可是物價在漲,工資始終沒漲,老百姓們就很生氣,就說我們是被統計、被增長、被平均,就是老總拿錢6000萬,600百姓個個窮光蛋,結果拿來一平均,個個收入十來萬。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搞了個幸福指數,結果給人們搞了一個被幸福。然而,和諧、千年難得的盛世的中國的事情實在是出的太多,當然,人們針對出現的古怪現象,就有理由認為,走向新時代的中國,實際上是走進了空前絕後的“被代表”時代,所以,百姓別說當家作主,什麼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決策權,就連說話的權力都沒有,比如,2012年農業部要求農民去種植轉基因主糧,經過百姓同意了嗎?種什麼就沒有權力,還在哪裡去當家作主呀?所以,面對這樣的形勢
為什麼說中國已經走進空前絕後的被代表時代?如此等等,就知道這真是讓人無可是奈何的被代表時代了。這是冤有頭債有主,皆因這些年來,主流無恥精英偷梁換柱,披著某種外衣,利用無數革命先烈打造出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無形資產,打著某種旗號,然後在一片光環之下,我們實實在在的被代表了。
被實實在在的代表非止一日了,為了如此這般地讓人民給他們被代表,他們先忽悠百姓要富起來,貧窮不是社會主義,他們深知所有的中國人都有這個良好的願望,以欺世盜名,然後就用數不清的雙軌制,把百姓的錢順理成章地將許多財富卷進他們的腰包,接下來更肆無忌憚地砸爛了工人的飯碗,掠奪了更多的財富,就制定了法律,將這些財富保護起來,接下來似定法律肆意代表人民。君不見,這些年來,由於中國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在致富的幌子下,當年農民那個集體讓一位據說是十分了得的人分了田、工廠讓經濟沙皇給立即解體,不得不到沿海的血汗工廠去做襪子、褲子、襯衣、玩具、打火機,不得不成為討薪族,跳樓族,後來卻被主流媒體諷刺為跳樓秀,在,大家都淪為買不起房、上不起學、看不起病、養不起老、就不了業的的房奴醫奴學奴以後,洋洋得意的無恥主流精英們就以為他們躊躇滿志,就站在某一個高處,唱關高調,向人民大眾說,該我們始終代表你們的根本利益,始終代表先進文化,始終代表先進的生產力,當然,他們把大筆財富弄進他們的手中,確實他們是先進的文化,是先進的生產力,是他們的最根本的利益,大家這個時候看著他們法定地代表人民,不就是乾瞪著眼么?
多年的事實證明,一切的一切,問題都出在被代表上。有了這個被代表,百姓的話語權沒有了,讓無恥的主流精英代表了,這個被代表,百姓的根本利益沒有了,都集中到他們手中去了,百姓雖然房子住不起,他們卻住著洋樓,代表百姓住了,他們有病再貴的藥,再高級的醫院都得保障他們了,他們代表百姓了,上不起大學的學生們,是因為學費太少了,最後他們樓著下崗職工的女人,住著高擋的別墅,吃著山珍海味,坐著豪華轎車,說,沒有幾千萬工人的下崗,哪有他們代表百姓享受?所有的就業崗位,官員們的子弟都代表百姓占領了。他們始終代表人民民眾的利益,是多么的美妙呀!原因是大家還沒有讀懂什麼叫始終代表人民的最根本的利益呀,清楚了吧,他們不是打左燈向右轉嗎?他們的話得倒著聽哪!無恥的主流精英們,將北大清華的學生選幾個,一個個的捧著他們的博士、學士學位,坐在辦公室里,撥著小算盤,計算著雞的屁,盤算著如何對付百姓,如何代表百姓,不讓百姓有任何自己的主見。當然,百姓有意見要上訪,他們可以指使數不清的駐京辦,將你領回去,當成精神病對待。當農民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耕地不被開發商侵占,他們就派來武警警察,開著警車,帶著盾甲,黑洞洞的槍口對著你。當今一起起的群體事件,不正是說明,這就是他們始終代表著人民的根本利益嗎?就會看出被代表是什麼滋味了吧?嘗夠了被代表的滋味了嗎?沒嘗夠,就繼續嘗吧!(作者許遠國,發表於烏有之鄉)
七成人支持漢字調整?我們又被代表了
自2009年8月12日新研製的《通用規範漢字表》面向公眾徵求意見以來,對於44個“調整”字形漢字的爭論就一直沒有平息過。昨日,據字表研製專家透露,前字表已獲得近七成“贊成票”。據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有關負責人透露,在過去的9天中,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大眾已對《通用規範漢字表》提出了近1500條建議和意見。其中67%贊成,認為字形調整是必然的;反對的只有6%(據8月23日《北京日報》)。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漢字調整的訊息一經曝露,客群幾乎清一色地反對漢字調整。這可從多項網路調查,得到證驗,某入口網站的調查顯示,高達九成網民反對調整,星島環球民意中心的調查也顯示,高達九成人認為漢字調整是窮折騰……
互相印證的調查結果只是一再重申一個道理,即是民眾反對漢字調整,反對窮折騰,反對少數專家自娛自樂。但是,教育部相關人士提供的數據則是,近七成人贊成漢字調整,反對者僅有6%。為何是截然相反的結果?
這很值得推敲和商榷。首先,他們的這一判斷,是從近1500條建議和意見里遴選出來的。相對於十多億使用漢字的國人來說,1500條委實太微不足道了。其次,這有自說自話之嫌,因為相關部門並未公開這些建議和意見,公眾無法證實。此外,還有蹊蹺的一點,難道反對漢字調整的人,都不願或不屑提意見和建議?發郵件、信函和傳真的人都是卯足勁兒支持的人,這也太詭異了吧?
在眾意沸騰、民眾質疑的浪潮中,教育部拋出這一數據,其意不言自明。無非尋找民意支持,藉以推進漢字調整。事情的可怕之處正在於此。假設這種小圈子內的意見,果真被當作真正的民意,那依此制定的公共政策就必然與民意背道而馳。
事實上,選擇性地使用數據,甚至炮製虛假數據,藉以使公共政策名正言順,更有說服力,這是一些公權力部門屢試不爽的招數。這就可以解釋為何一項明明受到當地民眾強烈質疑的官員為何依然能夠飛黃騰達、仕途猛進,一項勞民傷財、不受民眾待見的工程為何偏偏能夠上馬?甚至還有這樣一種現象,比如,安徽某地數億獎勵企業,當地民眾儘管非議聲眾,但當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竟然通過決議,同意獎勵。
1500條建議和意見中的近七成,不過區區千餘人,以此說明漢字調整受到支持,是輕佻的,也是不明智的。把千餘人的觀點強加到十多億人身上,只能說明一點,我們又被代表了。起碼,我是被代表了,因為我恰恰是反對漢字調整的。
這是一個民眾的權利意識日益蓬勃的年代,沒有誰願意被代表,因為被代表背後,往往藏匿著一些部門的如意算盤,在一番數據打扮之下,它們更容易得逞私慾。對此,我的意見是,你可以輕視公眾的智商,但不能侮辱公眾智商。
發改委回應
聽證會百姓意見“被代表”是誤解
2010年以來召開的水價聽證會上,多次傳出“洛陽只有一名聽證代表反對漲價”、“哈爾濱唯一一位反對漲價的聽證代表”、“北京大多數代表同意第二種調價方案”、“濟南水價聽證會低收入群體無一代表”、“福州聽證代表產生程式不合法”等訊息。以至於有人質疑,老百姓都是不贊同漲價的,參加聽證會的絕大多數“聽證代表”卻贊同漲價,老百姓的意見是不是“被代表”了呢?其實這是一個誤解。
首先,聽證會不是投票決定調價的“決策會”。政府定價的程式一般有價格(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成本監審、專家論證、定價聽證、集體審議、作出定價決定、公告等。聽證僅僅是其中一個程式,主要功能是徵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制定價格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不作出是否調價、調價多少的決定。定價機關要同等尊重多數意見和少數意見,根據其意見是否合理可行決定是否採納,而不是以人數多寡作為是否調價的決策依據。其次,參加聽證會的消費者並不是“代表”。聽證會參加人與人大代表不同,不是由不同的利益群體選舉出來,代表不同的利益群體參加投票的。2008年修訂的《政府定價聽證辦法》已明確將“聽證會代表”修改為“聽證會參加人”。這也是對前些年社會上反映“聽證會代表”不具備代表性做出的回應。消費者參加聽證會,產生程式有兩種:一是消費者自願報名、隨機選取,二是由價格主管部門委託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民眾組織推薦產生。哈爾濱召開的水價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是由消協推薦的;福州召開的水價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是自願報名、隨機選取的。在實際操作中,價格主管部門為了儘可能減少“自由裁量權”,避免給人造成“操縱聽證會”的誤解,往往採取委託消費者組織推薦的方式。
因此,消費者參加人不是消費者投票選舉出的“代表”,但他本身應當從消費者的角度,反映消費者對定價方案的意見。今後除有關部門認真嚴格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努力確保消費者參加人的真實性外,我們建議,為了更好的表達自己的意見,避免出現所謂的“被代表”,對調價方案有意見的公民要積極地參與聽證會。首先,如果所在的城市召開聽證會,要積極報名參加,別再出現一個大城市只有20幾個人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情況。其次,如果未能選中做參加人,要積極申請旁聽。第三,積極查閱參加人的資料,防止其身份造假。第四,在可能情況下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可以直接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意見,可以向聽證會參加人反映,也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報紙發表自己的意見。因為,按照《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的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除了召開聽證會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外,還通過其他方式徵求社會意見。當然,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召開聽證會的同時,也還可以在網上同步徵求意見,以便最大限度聽到不同的聲音,不同的利益訴求。這也是聽證制度應當繼續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