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袞龍袍
- 時代:明代
- 追溯:袞服最早不是黃色的
- 開始穿黃袍:隋文帝
明代皇帝袞服主要紋飾為十二章,其中團龍12,用孔雀羽線緙制,前身、後身各3(徑32厘米),兩肩各一(徑29厘米),下擺兩側各二(徑28厘米)。日、月、星辰、山紋分布在兩肩、盤領背部下方和肩部。四隻華蟲(雉雞)在肩部下側。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織成兩行,相對排列於大襟上。
滿清入關以後,廢除中國傳統的漢服制度,實行剃髮易服政策,袞龍袍與其他漢服一道,成為了歷史的記憶。滿清皇帝所穿的龍袍為滿族服飾改制,配以漢族傳統的紋、章。清朝龍袍以明黃色為主,領、袖用石青色金緣鑲緄。龍袍上繡有九條龍,其中有一條龍是繡在衣襟裡面,《清通志·器服略》謂:“皇帝龍袍,色明黃,領袖俱石青片金緣,繡文金龍九,列十二章,間以五色雲,領前後正龍各一,左右及交襟處行龍各一,袖端正龍各一,下幅八寶立水裾左右開。”《清史稿·志七十八·輿服二》亦載︰“龍袍,色用明黃。領、袖俱石青,片金緣。繡文金龍九。”北宋戲曲有《打龍袍》。
在京劇中,戲衣有五爪為龍、四爪為蟒的說法,五爪龍只能用在象徵皇家的黃色龍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