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住先是香港政府就2016年及201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宣傳及推廣而推出的口號,意思是指呼籲市民“暫時接受政府方案”,將來可再傾談更深化的政制改革。意思是東西雖不是最好的,但也只能這樣了,收下比什麼都沒有好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粵語俗語:「袋住先」
- 國語:暫且先接受
名詞解釋,批駁“袋一世”,訪談內容,三大好處,
名詞解釋
“袋住先”是香港政府就2016年及201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宣傳及推廣而推出的口號,意思是指呼籲市民“暫時接受政府方案”,將來可再傾談更深化的政制改革。特區政府根據人大8.31決定製訂的2017特首普選方案,其中重大的、原則性的部分,如由提委會提名、過半數“出閘”,是不會改、也不能改的;但具體到提委會四大界別不變下一些界別的成員人數和產生辦法,在適當時候未必不可以拿出來作進一步討論以至修改,從而令到提委會更具代表性和更民主化。這就是“袋住先”。
批駁“袋一世”
“袋一世”是部分香港泛民人士散播的言論,他們說道:“人大8.31決定,不僅不能撤回、不會修改,而且就算這次政改被否決了,以後有機會重啟,也仍然是繼續按8.31決定辦。這還不是“袋一世”,又是什麼?”然而事實是,人大8.31決定的“不改”,是原則不改、精神不改和底線不改。
訪談內容
問題一:中央政府對普選行政長官的原則立場在最後一刻會不會有調整?
答:中央政府對行政長官普選的立場是一貫的,也是積極的。基本法關於行政長官普選原則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關於普選制度框架和核心要素的規定以及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法案,都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原則,體現了中央積極推進香港普選的一貫立場和態度,都是在廣泛諮詢、認真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反覆討論、凝聚共識的基礎上形成的,有關制度安排符合民主、開放、公平、公正等原則,是最適合香港現階段實際情況的行政長官普選制度。因此,8.31決定和普選法案在表決前不會作任何修改。
問題二:如何看待臨近表決前香港政改的形勢?
答:中央政府與廣大香港市民一樣,一直關注著政改形勢的發展。立法會即將審議表決行政長官普選法案。由於行政長官普選問題是香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關係到五百多萬合資格選民選舉權利的實現和保障,關係到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也關係到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在香港這樣一個多元化的社會,引起社會廣泛、高度關注,產生一些分歧,是難免的。在一個以民主、法治、自由為核心價值的社會,廣大市民、社會各界和不同的團體,從各自的角度發表相關的意見和建議,也是正常的。這個過程就是一個求同存異、尋求共識的過程。關鍵是要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的基礎上凝聚共識,推動香港民主發展向前走。毫無疑問,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普選法案,從而在2017年如期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符合香港廣大市民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的願望,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符合香港社會長遠發展的需要。一是每個合資格的香港選民都享有選舉行政長官的民主權利,民主政治將會有質的提升;二是可以為2020年普選立法會創造必要的條件;三是有助於減少社會爭拗,使未來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能夠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問題三:如何看待近期發生的抹黑等事件?
答:最近幾天圍繞立法會表決行政長官普選法案一事,出現了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抹黑事件。這是一種軟暴力。目的是以不正當的手段誤導社會,威脅立法會議員自由表達意願,阻止行政長官普選法案在立法會獲得通過,阻礙香港的民主進程。以軟暴力威脅立法會議員的投票取向,與民主的精神和方向背道而馳,會誘發劣質的選舉文化。相信廣大市民對這類行為有準確的判斷,會堅決反對。
問題四:如何看待激進勢力的活動?
答:近期,針對立法會即將表決普選法案,社會上有個別團體和少數人,揚言要暴力衝擊、占領立法會,並對投贊成票的議員進行人身攻擊。這首先是一種暴力恐嚇,意在阻撓立法會依法順利審議和表決普選法案,給有意投贊成票的泛民議員施加壓力。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不僅不符合民主、法治的價值觀,也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相信廣大市民會堅決反對。中央政府將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處置任何形式的暴力活動,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市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問題五:如何看待有的人所說的“袋住先”等於“袋一世”?
答:“袋住先”等於“袋一世”的說法,是一種歪曲和誤導性的說法。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的官員從來沒有人這么說過。首先應該肯定地說,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是符合基本法的,所確定的行政長官普選制度框架和核心要素是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也體現了民主、開放、公開、公平等原則。作為一個制度性安排,特別是涉及政治體制的安排,理應保持穩定性,其效力不限於2017年這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在未依照法定程式作出修改前長期有效。其次,從法理上說,並不存在一成不變的法律制度,任何法律制度都會隨?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再次,香港的行政長官普選制度將來是否需要修改,以及何時修改、怎麽修改,要看香港社會發展的情況,包括社會共識形成的情況,看現行制度接受實踐檢驗的情況。從程式上講,如果將來某個時候需要修改,也仍然要走“五步曲”。現在關鍵是要先邁出第一步,通過普選法案,讓普選成為現實。
三大好處
一、每個合資格的香港選民都享有選舉行政長官的民主權利,民主政治將會有質的提升。
二、可以為2020年普選立法會創造必要的條件。
三、是有助於減少社會爭拗,使未來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能夠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