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溥之,女,生於1904年,革命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十幾歲受叔父影響開始走上革命道路,擺脫父母安排的封建婚姻。被國民黨逮捕後,面對生死要挾,寧死忠貞革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袁溥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省光化縣(今老河口市)袁沖鄉
- 出生日期:1904年
- 逝世日期:1994年11月4日
- 職業:革命工作者、教育工作者
- 畢業院校: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
- 信仰:共產主義、社會主義
- 主要成就:受中共委派作為湖北代表和婦女代表出席國民黨二大
- 丈夫:陳郁
簡介,個人簡歷,
簡介
曾於莫斯科中山大學求學期間與人結婚並懷孕,但因急切回國投奔革命而拋夫棄子(墮胎)。後幸經中共黨組織安排與陳鬱結為伉儷,因婚前已行子宮切除手術,兩人終身無子女。婚後在工作上一直隨夫“南征北戰”,並回歸教育事業。1959年在東莞由陶鑄主持的反“瞞產”大會上,因敢言“反瞞產是反不出糧食來的”而為廣東人民所熟知。1994年11月4日上午9時41分因病於廣州辭世,享年91歲。
個人簡歷
1920年考進武昌女子師範學校。叔父袁書堂開始引導其走上革命道路。
1922年經陳潭秋等人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因參加學生運動被學校開除。
1923年進入安慶女子中學讀書,同時兼做團的工作。
1924年,董必武在武漢秘密從事建立和改組國民黨的組織工作,袁溥之和叔父袁書堂一直在他領導下幫助其開展工作。
1925年,錢介磐和陳潭秋也在為國民黨湖北省黨部籌組工作日夜奔走,正逢袁溥之從武昌女子師範學校畢業,她立即加入到了此項工作中。7月,經錢介磐介紹,袁溥之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是年年底,在共產黨的推動下,國民黨籌備在廣州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何香凝提出“二大”代表中要有女代表。中共湖北省委決定派袁溥之出席(湖北出席國民黨“二大”的七位代表:董必武、劉伯垂、錢介磐、向忠發、蔡以忱、譚芝仙、袁溥之),並要她準備有關湖北婦女運動的材料。
1926年4月,中共湖北省委在武漢的長江上召開代表大會。袁溥之當選為中共湖北省委婦委書記,並立即主辦了《湖北婦女》刊物,促進湖北的婦女運動。
1927年1月,受中共派遣,帶領50多名學員赴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政治系學習經濟地理。
1928年8月,袁溥之在莫斯科同東方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朱代傑結婚。董必武和錢介磐剛好從日本到莫斯科,特地趕來參加了婚禮,並送了束鮮花致賀。同年12月,袁溥之從中山大學畢業,朱代傑還在列寧學院學習,袁溥之此時已經懷孕,如果她要求留在莫斯科是有理由的,朱代傑也要她提出這個要求。但袁溥之急於回國參加革命,到醫院作了人工流產,手術十來天后就啟程回國了,臨行前,因為保密,也沒有向丈夫告別。
朱代傑在五卅運動中是上海學生會幹部,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朱代傑在莫斯科捲入了反對王明一夥的鬥爭。1930年,王明的同夥再翻舊賬,以“托派”嫌疑的罪名開除了朱代傑的黨籍並將他遣送回國。朱代傑回河北永年教書,從此意志消沉,不願再參加革命。袁溥之便與他分手了。
1929年1月回到上海。 2月,受中共中央組織部指派,袁溥之到安徽省委組織部工作。抵達安徽省委駐地蕪湖後,剛接上組織關係而尚未開展工作即遭國民黨逮捕,後被關押到安慶監獄。在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吳之椿出面營救下,袁只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但因從蘇聯集中營釋放回國的彭克定(國民黨右派,同為赴莫斯科中山大學50學員之一)的控告,功敗垂成。軍事法庭庭長劉馥是湖北人,知道袁溥之的底細,在審問中威脅她說:“若再不供出共產黨組織就要槍決!”袁溥之仍一言不發,做好了犧牲的準備。軍事法庭果然宣判袁溥之死刑。但吳之椿一直為其四處奔走,阻止了死刑的執行。
1932年9月,國民黨迫於輿論,把袁溥之的死刑改判為七年徒刑,在安慶“模範監獄”監禁。
1933年8月,國民黨當局在社會輿論壓力下,給政治犯減刑三分之一。當年8月,袁溥之出獄。袁溥之出獄時,正值王明在黨內大搞清算,袁溥之一時未能跟組織取得關係。
1934年5月,袁溥之來到北平照料患肺結核的妹妹袁震之,並替吳晗抄《李朝實錄》和看書學習。
1939年袁溥之護送剛病癒的袁震之到昆明和吳晗(1937年受聘至雲南大學授課)相聚。後因急於與黨取得聯繫,顧不上參加妹妹與吳晗的婚禮,只身前往重慶。同年8月與董必武重聚,10月,董必武正式批准恢復了袁溥之的組織關係,並親筆給黨中央西安辦事處寫了介紹信,要他們把袁溥之轉送到延安。
1940年4月,袁溥之經過千里跋涉終於來到延安,住進中央組織部招待所。中央組織部通知她,在對她脫黨時期的問題作出結論之前,暫停黨籍。袁溥之在等待中央給她作出審查結論之前,要求並被批准到魯迅藝術學院臨時工作。
1940年11月,袁溥之隨著朱總司令、王震一起出發,到綏德師範學校去加強教育工作。後因故轉為去綏德城外的幹部子弟學校任教。
1941年三八婦女節,袁溥之因工作積極當選為“婦女模範”。年底,中央對袁溥之在脫黨期間的歷史審查結束,通知她回延安。中央組織部羅省華找她談話,告訴她中央經過調查研究,核對了事實,對她的歷史問題作了結論,又把有陳雲簽字的結論給她看,並正式通知:恢復其1925年的黨籍。
1942年的春天,袁溥之再次戀愛,對象是老革命家,解放後任廣東省委書記的陳郁。
1943年10月10日,袁溥之和陳鬱結婚了。婚禮在中央黨校舉行,由鄧發主持。參加婚禮的有:吳德峰、蔡暢、戚元德、陳慧清、趙世蘭等。
1945年4月,在黨的七大上,陳郁被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同年9月,黨中央派陳郁到東北接收敵偽廠礦企業和開展工人運動。袁溥之也隨之被編入去東北的職工大隊。
1946年4月,袁溥之任勃利縣組織部長兼勃利聯中校長,主要任務是迅速建立黨的基層組織。
1947年5月12日,為了從煤礦工人中選拔和培養幹部,在陳郁的倡議下,在雞西礦區的恆山煤礦創辦了東北工礦處工人學校,成為我國第一個培養工人幹部的煤礦工人學校。由陳郁親自兼名譽校長,袁溥之任校長。
1948年6月,袁溥之出席在哈爾濱召開的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
1949年6月,黨中央調陳郁到北京,籌組中央燃料工業部。9月,燃料工業部成立,陳郁任部長,袁溥之任人事司副司長。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陳郁出任首任燃料工業部部長,領導和管理全國煤炭、電力、石油三大能源工業,即派袁溥之等籌建燃料工業部幹部學校。
1950年出任北京煤炭管理幹部學院校長。
1954年10月至1955年7月,出任燃料工業部教育司副司長。
1957年4月至1960年6月,出任廣東省高等教育局副局長。
1979年3月至1983年9月,出任廣東省高等教育局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