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軍總司令部無線電分隊政治指導員,紅八軍團無線電分隊政治委員。參加了
長征。
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原專職委員、常委。
袁光1927年在家鄉江西參加農民暴動後加入農民
赤衛軍。1930年參加紅軍,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1年至1935年,袁光在紅軍總司令部無線電隊,先後任上士、司務長、分隊政委等職,是我軍無線電通信事業資歷最老的同志之一,參加了二萬五千里長征。抗日戰爭初期,袁光參加我軍第一個炮兵團的創建工作。1939年春,任延安留守兵團特務團政委。1942年,他調延安中央黨校學習,結業後,先後擔任延安聯防軍政治部秘書處處長,聯防軍騎兵旅政治部主任。解放戰爭時期,袁光先後任綏蒙十一分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一野三軍七師副政委,一野二兵團組織部部長。
建國初期,袁光任鐵道兵二師政委,入朝作戰。後任志願軍鐵道兵團幹部部部長、志願軍鐵道兵指揮所政委。1955年後,袁光先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審判庭副庭長,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庭副庭長,
軍事法院副院長等職,1961年1月兼任總政治部保衛部副部長。文化大革命期間,袁光同志受到迫害。1979年1月以後,袁光先後擔任總政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中央軍委
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
袁光同志是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第六屆全國委員會委員。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1998年10月29日,袁光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
參軍任職
袁光,開國
少將,江西省
泰和縣人,1909年出生,原名袁邦光。
1930年參加紅軍,歷任排長、連長、紅軍總司令部無線電分隊指導員、紅8軍團無線電分隊政委、
八路軍總部
炮兵團政治處主任、留守兵團特務團政委、
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政治部秘書處處長、
綏蒙軍區騎兵旅政治部主任、綏蒙軍區11軍分區副政委、
一野3軍7師副政委、2兵團政治部組織部部長。
袁光回憶說,
長征時,
毛澤東就在無線電分隊參加黨小組活動。建國後,袁光擔任鐵道兵團2師政委、鐵道兵團幹部部部長。
袁光入朝
1951年,袁光入朝,擔任志願軍鐵道兵團2師政委、志願軍鐵道兵團幹部部部長、志願軍鐵道兵指揮所政委。獲朝鮮二級
國旗勳章、二級自由獨立勳章。回國後,袁光擔任鐵道兵政治部副主任。
戰犯審判
1955年授銜時,軍法軍銜是白色的牌牌,格外引人注目。全軍軍法上將只有一人,即軍事法院院長
陳奇涵,軍法中將也只有一人,即
軍事法院副院長
鐘漢華,軍法
少將有六到七人,袁光是其中之一。1956年,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改為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庭,袁光任副庭長。
同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共中央的建議,作出從寬處理
日本侵華戰爭罪犯的決定,決定組織特別
軍事法庭,對在押的1000多名日本戰爭罪犯進行審判。袁光任特別軍事法庭副庭長。
當時不少幹部基於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仇恨,拒絕參加審判工作。袁光是瀋陽特別軍事法庭審判長,他們集中在
北京西山臥佛寺,看宗卷,起草文書。然後赴瀋陽,對日軍中將
師團長藤田茂、中將師團長
鈴木啟久、偽滿總務廳次長
古海忠之、師團長佐信之介、師團長
齊藤美夫、
少將旅團長上□勝等30名罪犯進行審判。袁光親自找浦儀談話,讓他出庭作證,浦儀答應供述古海忠之等人的罪行。
另一個小組去太原,對11名戰爭罪犯進行審判。瀋陽、太原兩處對1100多名罪犯
免於起訴,分叄批回國。鈴木啟久在冀東和河南
濬縣親自下令製造六起集體屠殺我和平居民大血案,屠殺我和平居民數萬之多。
在審判庭上,鈴木啟久跪倒在地,連連乞求饒命。藤田茂在山西安邑縣屠殺我和平居民180人,他供認不諱,表示願意接受任何嚴厲處罰。上□勝在河北定縣屠殺我和平居民800多人。
經袁光審判的還有用毒氣毒死我和平居民400多人的
船木健次郎和“730部隊”支隊長木神原秀夫,他們在法庭上也低頭認罪,痛哭流涕,乞求寬恕。對這些罪犯,都只判了有期徒刑,除個別病死獄中外,在1965年之前,均被提前釋放回國。袁光後擔任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特別
軍事法庭審判長、最高人民法院
審判庭第一副庭長、中央軍委紀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