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醫者郭常》是唐代沈亞之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表醫者郭常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沈亞之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表醫者郭常
郭常者,饒人,業醫。居饒中,以直德信。饒江其南導自閩,頗通商外夷,波斯、安息之貨。國人有轉估於饒者,病且亟。歷請他醫莫能治,請常為診。曰:“病可去也。”估曰。“誠能生我,我酬錢五十萬。”常因舍之,先以針火雜治,導其血關,然後輔以奇藥。誡曰:“第橐慮。”塊居月餘,估稱愈。欲歸常所許財,常不聽。估曰:“先生以為寡歟?”常曰:“不也。吾直吾之藥,計吾之功不能損千錢。而(一作令)所受非任,反禍耳。”卒不內。人以常為詐而責常,常曰:“夫販賈之人,細度而狹見。終日希售榷買,計量於毫銖之間,所入不能補其望。今暴奪之息錢五十萬,則必追惜郁惋,寧能離其心。且藥加於人,病新去而六腑方憊,復有悒然之氣,自內而伐,即不可救。奈何!彼方有疾時,知我能治而告我,我倖免之。因利其財,又使其死。是獨不畏為不仁,而神可欺者,吾何敢欺!”沈亞之曰:仲尼蓋言,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而後學之徒,未聞明好惡也。豈其言之憤不足畏耶!今世或有邦有土之臣,專心聚斂,殘割饑民之食,以資所欲,忍其死而不愧,受刑辱而無恥,是亦不仁甚矣,終無有惡者。若郭常之賤而行之,又焉得不稱於當時哉。
作者簡介
沈亞之(781—832),字下賢,唐吳興(今浙江湖州)人,元和十年(815)進士,累遷至殿中丞御史內供奉,後終官郢州司戶參軍。著有《沈下賢集》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