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箋之禍,指的是明初期間的文字獄,但是實際上是明朝初年的一場關於規範表箋祝賀設立了文體規矩的事件。
明初,朝廷每遇大的節日、慶典,內外臣工須寫表箋祝賀。表箋一般由文吏、學者起草。這類表箋多是歌功頌德的陳詞濫調,文中看不出現所要表示的實際問題,而朱元璋頒布了《表箋定式》和《進賀表箋禮儀》,後又讓翰林學士劉三吾等起草《慶賀謝恩表箋成式》,對此進行了規劃。
朱元璋所設立的文體規範,有“二名不偏諱,嫌名不諱”、“除兇惡字樣以外,無其他應避忌諱”的規則,意思是說如果皇帝的名字為兩個字,使用此二字中的任何一個字無需避諱,也無需避諱皇帝名字的同音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表箋之禍
- 時代:明朝初年
- 含義:明初文字獄
- 主角:朱元璋,徐一夔
背景,案例,爭議,死因之謎,朱元璋出身,真相,評價,影響,
背景
明初,朝廷每遇大的節日、慶典,內外臣工須寫表箋祝賀。表箋一般由文吏、學者起草。這類表箋多是歌功頌德的陳詞濫調,按說不該有什麼問題,然而偏偏有許多人因為表箋而惹上是非。
案例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為海門衛作謝增俸表,以表內“作則垂憲”誅;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為都司作萬壽表,以“垂子孫而作則”誅;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為按察使撰賀冬表,以“儀則天下”誅;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為布按作正旦賀表,以“建中作則”誅;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為本府作正旦賀表,以“睿性生知”誅;
澧州學正孟清為本府作賀冬表,以“聖德作則”誅;
陳州學訓導周冕為本州作萬壽表,以“壽域千秋”誅;
懷慶府學訓導呂睿為本府作謝賜馬表,以“遙瞻帝扉”誅;
祥符縣學教諭賈翥為本縣作正旦賀表,以“取法象魏”誅;
亳州訓導林云為本府作謝東宮賜宴箋,以“式君父以班爵祿”誅;
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以“體乾法坤,藻飾太平”誅;
德安府學訓導吳憲為本府作賀立太孫表,以“永紹億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門”誅。
蓋“則”音嫌於“賊”也,“生知”嫌於“僧”也,“帝扉”嫌於“帝非”也,“法坤”嫌於“發髡”也,“有道”嫌於“有盜”也,“藻飾太平”嫌於“早失太平”也。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明初文字之禍》中摘引《閒中今古錄》說:“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帝覽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雉發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禮臣大懼,因請降表式。帝乃自為文播天下”。他認為此賀表暗指他曾當過和尚當過“賊”,就下令把徐一夔殺了。
又僧來復謝恩詩,有“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帝曰“汝用殊字,是謂我歹朱也,又言無德頌陶唐,是謂我無德,雖欲以陶唐頌我,而不能也。”遂斬之。
還有蔣清高,《閒中今古錄》記載,說他“系元末遺儒,國初任本縣教諭,以表箋誤注被斬於京師”。
爭議
朱元璋並沒有因 “光”,“則”字殺人。
某些野史記載,朱元璋十分忌諱“光”、“禿”等字眼,就連“僧”也不喜歡,甚至連和“僧”讀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樣厭惡;他曾參加過紅巾軍,因此不喜歡別人說“賊”、“寇”,連和賊讀音相近的“則”也厭惡。但經過現代學者考證,此類記載多為不實。朱元璋從未忌諱談及自己曾為和尚,在《大明御製皇陵碑》里,朱元璋本人也沒有隱瞞自己出家和參加起義的舊事,倒是坦陳了這段在封建士大看來似乎很不堪的歷史。
野史稱朱元璋忌諱“光”、“禿”、“僧”、“生”等字眼,缺乏一定的可信度。
死因之謎
- 徐一夔死因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明初文字之禍》中說杭州教授徐一夔在賀表里,因為寫到“光”字和“則”字,朱元璋認為是諷刺他當過和尚當過“賊”,於是殺了徐一夔。
這個故事出自《翦勝野聞》,但是因為趙翼在《廿二史札記·明初文字之禍》中轉引,繼後被廣泛引用。海內外有相當一批明史著作,包括影響巨大的吳晗《朱元璋傳》,述及明初文字獄,都依據趙翼《廿二史札記·明初文字之禍》等資料。說朱元璋炮製“表箋之禍”,……並由此而給朱元璋下結論:“其初學問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誤殺人”。意思是說,朱元璋開除文化水平低,疑心又重,胡亂殺人。
在光緒年間就已經有人考證徐一夔死於建文二年,年齡80多歲,當然就不可能死於什麼文字獄。《始豐稿。跋》說“……考陳氏善萬曆《杭府志。職官表》,先生洪武六年任教授,下接三十三年會當‘革除’,實建文二年(1300),教授為蔣良輔,……約計先生壽終當及八秩矣。世因《翦勝野聞》稱表文忤旨收捕斬之之誣。幾疑不克令終於官,豈非大謬哉”。
陳學霖則進一步指出可以按照徐一夔自己的著作來證明他死至少也在建文元年(公元1299年)以後。徐一夔寫的文章《故文林郎湖廣房縣知縣齊公墓志銘》中說齊公“生元至元丁卯,卒洪武庚寅,以明年附葬”,也就是這個齊公生於1267年,死於1298年,明年就是建文元年。徐一夔當然不可能死在齊公前面,所以至少也是死於建文元年之後。再加上一個證據是《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中的記載,徐一夔擔任杭府教授,從洪武六年到建文二年,所以“徐氏至建初卒殆無疑問。《翦勝野聞》之荒誕不攻自破。”
- 釋來復死因
關於釋來復,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還是引用《閒中今古錄》說僧來復(見心)的詩句中“有‘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帝曰:‘汝用‘殊’字,是謂我‘歹朱’也,又言‘無德頌陶唐’,是謂我無德,雖欲以陶唐頌我而不能也’。遂斬之。”
事實上,早在明末清初錢謙益就已經加以考證過了“野史載見心《應制詩》有‘殊域’字樣,觸上怒,賜死,遂立化於階下。田汝成《西湖志余》則雲逮其師欣笑隱,旋釋之”“見心《應制詩》載在《皇明雅頌》,初無觸怒事,而笑隱為全室之師,入滅於至正四年。俗語流傳,可為一笑也”。
來復(也就是見心)真正的死因是牽連在胡惟庸黨案內,明朝的釋明河寫的《補續高僧傳》中卷二五說“……時山西太原捕得胡黨僧智聰,供稱胡惟庸謀舉事時,隨*季潭、復見心等往來胡府。二公於是得罪”。在釋元賢《繼燈錄》卷五中說“二十四年,山西捕獲胡黨,舉師等往來胡府,坐罪入滅”。
- 蔣清高死因
從這些所謂的文字獄的模式來看,幾乎完全是同一個類型,因為“生”諧音“僧”,“則”諧音“賊”,光是這兩個簡單雷同的諧音就占據了大半的案例,那就導致了一個很奇怪的情況,要么,是這些所謂的文字獄中的當事者同時約好似的使用這些字,而且在洪武初年到洪武十七年都沒有用,突然在洪武十七年之後的同一年用這些字,然後就導致了所謂的文字獄,但這顯然不符合情理;要么這些案例是有先後的,而且從記載來看,也確實並非是同一個時期,但這又導致一個奇怪的問題,“如此何以既有極刑先例,而犯禁者接踵而至”,如果說是因為捉摸不定,才先後觸網,但現在的問題是,這些案件的模式實在雷同的近於小學生做練習一樣,“生”諧音“僧”,前面有人因為用了“生”倒霉,那後面的人不用不就行了?怎么會至少五六個案子雷同的都是這樣?
而事實上,守仁根本沒有做過《題翡翠》,“是好事者,附會到守仁名下”,“守仁佛教事業上,與朱元璋合作得很不錯,彼此關係融洽,最後‘示寂於寺’,善終天年,所謂不善終云云,實屬無稽之談”。至於德祥,和所謂的不善終,更是沾不上邊,他“一直活到永樂中,有題倪雲林,周履道書畫云:‘東海東吳兩故人,別來二十四番春。’又有為王駙馬賦清真軒詩,有和御製賜赤腳僧詩”,他在永樂中“談笑而逝”,“郎瑛說他因《夏日西園》詩被朱元璋‘罪之而不善終’是無稽之談”。
朱元璋出身
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野史說因為“生”諧音“僧”,“則”諧音“賊”,有影射朱元璋出身的嫌疑,所以導致文字獄。這一點恰恰是相當荒謬的,因為事實是朱元璋從來就沒有隱諱過自己的出身,甚至相當坦然,毫無隱瞞毫無諱飾的把自己的出身公布於天下。
大明皇陵碑現在還在鳳陽明皇陵內,碑上原原本本記述了朱元璋的家世出身,悲慘經歷。摘錄開頭部分:“大明皇陵之碑孝子皇帝元璋謹述洪武十一年夏四月,命江陰侯吳良督工興建皇堂。予時秉鑒窺形,但見蒼顏皓首,忽思往日之艱辛。況皇陵碑記,皆儒臣粉飭之文,恐不足為後世子孫戒,特述艱難,明昌運,俾世代見之。其辭曰:
昔我父皇,寓居是方,農業艱辛,朝夕傍徨。
俄而天災流行,眷屬罹殃,皇考終於六十有四,皇妣五十有九而亡,孟兄先死,合家守喪。
田主德不我顧,呼叱昂昂,既不與地,鄰里惆悵。忽伊兄之慷慨,惠此黃壤。殯無棺廓,被體惡裳。浮掩三尺,奠何餚漿。
既葬之後,家道惶惶。仲兄少弱,生計不張。孟嫂攜幼,東歸故鄉。
值天無雨,遺蝗騰翔。里人缺食,草木為糧。予亦何有,心驚若狂。
乃與兄計,如何是常。兄雲去此,各度凶荒。
兄為我哭,我為兄傷。皇天白日,泣斷心腸。
兄弟並路,哀動遙蒼。汪氏老母,為我籌量,遣子相送,備醴馨香。
空門禮佛,出入僧房。居未兩月,寺主封倉,眾各為計,雲水飄飈。
我何作為,百無所長,依親自辱,仰天茫茫,既非可依,侶影相將。
突朝煙而急進,暮投古寺而趨蹌。仰穹崖崔嵬而倚碧,聽猿啼夜月而淒涼。
魂悠悠而覓父母無有,志落魄而俠佯。西風鶴唳,俄淅瀝以飛霜,身如蓬逐風而不止,心滾滾乎沸湯,”
真相
根據這些野史的記載,因為這些文字獄,所以“禮臣大懼,因上請曰:‘愚懵不知忌諱,乞降表式,永為遵守。’帝因自為王傳布天下”,似乎禮臣為了避免文字獄的發生,避免再有人觸犯文字忌諱,就讓朱元璋制定表箋格式,讓人們遵守。但事實的真相是朱元璋確實制定過表箋格式,但是和所謂的文字獄卻是半點關係都扯不上,而是為了遏止文辭華麗,但內容空洞繁冗的文風。
根據陳學霖教授的考證,朱元璋頒布“表箋成式”一共有5次。
第四次是洪武十四年(1375年)七月,再次申明表箋不能用四六文辭,“務求典雅簡明”,“所有名諱皆依古禮:‘二名不偏諱,嫌名不諱’”,“除了兇惡字樣以外,沒有其他應避忌諱”。
根據上面的事實,陳學霖教授說:“謂禮臣恐懼觸犯文字忌諱,懇帝頒定表箋成式以為遵守乃無稽之談,事實並非如此也”。
學者陳學霖對此提出了顛覆性的觀點,認為這是後世歷史學界誣賴了朱元璋。所謂明初文字獄,最典型的“表箋之禍”就是虛構的。
陳學霖著的《史林漫識》一書中的《徐一夔刑死辯誣兼論洪武文字獄案》,以及另一篇收錄在台灣1981年出版的《中央研究院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歷史考古組》第一冊裡面的《明太祖文字獄案考疑》,對“表箋之禍”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在光緒年間就已經有人考證徐一夔死於建文二年,年齡80多歲,當然就不可能死於什麼文字獄。《始豐稿。跋》說“……考陳氏善萬曆《杭府志。職官表》,先生洪武六年任教授,下接三十三年會當‘革除’,實建文二年(1300),教授為蔣良輔,……約計先生壽終當及八秩矣。世因《翦勝野聞》稱表文忤旨收捕斬之之誣。幾疑不克令終於官,豈非大謬哉”。
陳學霖則進一步指出可以按照徐一夔自己的著作來證明他死至少也在建文元年(公元1299年)以後。徐一夔寫的文章《故文林郎湖廣房縣知縣齊公墓志銘》中說齊公“生元至元丁卯,卒洪武庚寅,以明年附葬”,也就是這個齊公生於1267年,死於1298年,明年就是建文元年。徐一夔當然不可能死在齊公前面,所以至少也是死於建文元年之後。再加上一個證據是《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中的記載,徐一夔擔任杭府教授,從洪武六年到建文二年,所以“徐氏至建初卒殆無疑問。《翦勝野聞》之荒誕不攻自破。”
評價
趙翼:案是時文字之禍,起於一言,時帝意右文(則抑武也),諸勛臣不平,上語之日“世亂用武,世治宜文,非偏也。”諸臣曰“但文人善譏訕,如張九四厚禮文儒,及請撰名,則曰士誠。”上曰“此名亦美。”曰“孟子有士誠小人也之句,彼安知之?”上由此覽天下章奏,動生疑忌,而文字之禍起雲。
影響
“表箋之禍”令大臣文吏們膽戰心驚,以至不敢提筆妄書一字。而每遇朝廷有慶典活動或重大節日,以及官員們受到了皇帝的賞賜之時,這賀表謝箋又不能不寫,寫的時候,一旦稍有不慎,不知哪個字就會觸怒朱元璋,招來殺身之禍。朱元璋倒也體諒大臣們的苦衷,頒布了《表箋定式》和《進賀表箋禮儀》,後又讓翰林學士劉三吾等起草《慶賀謝恩表箋成式》。之後“表箋之禍”大大減少。不過,到了明世宗朱厚熜時期,“表箋之禍”又復燃,如嘉靖三十三年,張思靜因《元旦賀表》中有犯忌之字,被施以廷杖。
朱元璋還規定,老百姓在給孩子取名字時,有些字是不能用的,如天、國、君、堯、舜、禹、湯、文、武、周、秦、漢、晉、神、聖等。有些詞也要避諱,如太祖、聖孫、王孫、太傅、太保、大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