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生嬰兒戶口申報指南

衢州新生嬰兒戶口申報由衢州市公安局各戶政視窗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衢州新生嬰兒戶口申報指南
時限說明,受理時間,許可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時限說明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鑑定和專家評審、現場勘查、補件、上報(轉報)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

受理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

許可依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第16條: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戶主持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申請條件

嬰兒出生一個月後由嬰兒的監護人或戶主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申請材料

1、調查材料
2、居民戶口簿 [材料說明:原件]
3、居民身份證 [材料說明:原件]
4、出生醫學證明 [材料說明: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

視窗辦理流程
1、 申請人提出申請
2、 視窗形式審查
3、 符合當場辦件手續的,給予當場辦理
網上辦理流程
受理→派出所意見→行政審批科受理→行政審批科意見→局領導意見→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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