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體承擔城市園林綠化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綠地、養護、維護管理,指導、督促城市所有綠地工程建設以及日常養護工作
參與城市園林發展戰略和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的城市園林綠化發展的技術政策、標準並負責落實;組織城市全民義烏植樹和城市綠地的認建、認養、認管活動;指導、督促城市綠化行業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組織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和城市綠化工程驗收以及養護移交。開展技術合作與交流、開展城市規劃區生物(植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承擔城市綠化數據的統計工作;參與城市建設工程規劃方案審查並簽署綠化規劃指標意見,參與城市“綠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