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加快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審批中介(以下簡稱“涉批中介”)服務市場化,規範市場中介機構行為,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著力打造中國營商環境最優城市,根據《浙江省市場中介機構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66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衢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進政務服務‘無差別受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衢委辦發〔2018〕7號),結合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衢州市加快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12月30日
  • 發布單位: 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放管服”改革的總體要求,推進“最多跑一次”向中介機構延伸,進一步規範涉批中介機構管理,提升涉批中介服務市場化、規範化、信息化水平,創新中介機構服務模式,推進中介服務費用和時間雙下降,構建“市場開放、競爭有序、執業規範、收費合理、服務高效”的中介服務市場,助推打造中國營商環境最優城市。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涉批中介服務市場化。
  1.全面放寬中介服務市場準入。放寬中介機構的市場準入,除法律法規等明確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外,全面清理取消市縣兩級設立的涉批中介機構門檻式的準入條件及規定製度。(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市營商辦、各行業主管部門〔詳見附屬檔案1〕,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市場監管部門要負責做好企業類中介服務機構的培育;民政部門要負責做好民辦非企業類中介服務機構的培育及管理;市編辦負責推動事業單位類中介的脫鉤改制,將具備條件的事業單位類中介劃入國資委。積極培育會計稅務、諮詢、科技、信息技術等高端中介服務機構,從品牌培育、做強做大、集聚發展等方面給予支持引導,形成專業結構最佳化、市場環境規範的高端中介服務體系。讓市場主體自主選擇市場中介機構為其提供服務,逐步形成公平競爭的中介服務市場格局。(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編辦、市發改委;責任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2.公開涉批中介機構信息。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涉批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披露使用工作,督促涉批中介機構將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證書、註冊專業人員、服務項目、服務流程、收費標準、監督電話等基本信息及時在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公示,並做好相關信息的動態更新工作,著力解決中介服務存在的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牽頭部門:市審改辦;責任部門:市營商辦、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二)規範涉批中介服務行為。
  3.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加大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清理規範力度,依法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的各類認證、評估、審圖、檢查、檢測等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取消,對不同環節或不同領域重複設立的服務事項進行整合。對保留的涉批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布;沒有納入目錄的涉批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法制辦;責任部門:市審改辦、市市場監管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9年3月)
  4.完善涉批中介機構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涉批中介機構管理,完善涉批中介機構管理辦法,明確部門的管理職責分工、涉批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執業規範以及相應的獎懲措施等相關內容。(牽頭部門:市審改辦、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9年6月)
  5.推進涉批中介服務標準化建設。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業中介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做好本行業中介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的編制,完善涉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中介機構建立和完善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執業記錄、契約示範文本等制度和舉措,主動對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文本格式等要素進行規範,並向社會公開。(牽頭部門:市質監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9年6月)
  6.規範涉批中介服務收費行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涉批中介機構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等公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費方式等內容,自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涉批中介服務收費檢查,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引導、促進市場中介機構合理收費。(牽頭部門:市發改委〔物價局〕;責任部門:市營商辦、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三)推進涉批中介信息化管理。
  7.建立健全“網上中介超市”。按照“浙江網上中介超市”建設市縣一體化等要求,完成市平台和省平台的系統對接和數據打通工作。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對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進一步最佳化完善建設“統分結合、競爭充分、評價有效”的“衢州網上中介超市”,開展網上競價服務,實現信息“共享、共聯、共通”,杜絕網路虛假信息,推進建設公開、公正、公平的中介服務市場。(牽頭部門:市審改辦;責任部門:市電子政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8.推廣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套用。未通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的全市政府投資項目中介服務事項,應通過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選擇中介機構,包括國有獨資企業投資項目、代建中心代建項目等;網上競價公告、成交公告等資料作為項目審計和資金結算的依據。(牽頭部門:市監管辦、市財政局;責任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積極鼓勵企業投資項目運用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開展中介業務委託,各縣(市、區)政府、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市西區管委會及各行業主管部門積極做好引導工作。中介機構比選結果及提供的服務成果應及時在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公開,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牽頭部門: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市西區管委會;責任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四)創新涉批中介服務模式。
  9.最佳化建設項目施工圖“多審合一”。最佳化建設項目施工圖“多審合一”。開放施工圖審查服務市場,下放施工圖審查管理事權,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自行管理。完善全市統一的業務分配規則,推行“業主選擇地區+隨機抽取”的業務分配方式。加大圖審機構監管考核力度,將圖審機構考核結果與費用結算相掛鈎,對於發現有重大不良行為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牽頭部門:市住建局;責任部門:市消防支隊、市人防辦、市氣象局等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2月)
  10.深化建設項目“測驗合一”。全面推行“一套標準驗到底、一個機構乾到底、一套系統辦到底、一套數據用到底”為主要內容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新模式,推動“測驗合一”向工業項目延伸,規範工作流程,不斷提高綜合測繪中介機構服務技術水平,切實提升建設項目竣工核實驗收效率。(牽頭部門:市規劃局;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隊等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9年6月)
  11.推行投資項目“多評合一”。對投資項目涉及的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等,在遵循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積極創新最佳化投資項目評估審批流程,構建綜合性中介機構或中介機構聯合體,實行中介服務提前介入,推動“一次中介委託、集成分類出具報告”。(牽頭部門:市發改委;責任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9年6月)
  12.開展政府購買涉批中介服務。依據《衢州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辦法》(衢政辦發〔2014〕110號)要求,開展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涉批中介服務工作,通過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建立優勝劣汰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作用。政府購買的中介服務,未通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的應通過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以競爭方式擇優選擇中介機構。在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開展工業項目政府購買涉批中介服務試點,集聚區管委會負責牽頭做好試點工作,建立相關涉批中介機構管理考評機制。(牽頭部門:衢州綠色產業集聚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完成時限:2019年6月)
  (五)加大涉批中介監管力度。
  13.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對中介機構的考評實行“一項目一評價”與年度評價相結合,年度評價主要是對中介機構出具的服務成果、服務質量、工作態度等進行綜合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時在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公示;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引導項目業主在項目結束後,通過衢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按照“一項目一評價”的考評辦法對該項目進行測評。對涉批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存在提供虛假信息、出具虛假報告等不良行為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依照《浙江省市場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執行。(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各行業主管部門;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14.加強中介信用體系建設。要建立中介服務信用評價體系,強化擴大中介服務事中事後監管,改變“以審代管”模式,將中介機構的不良信息和誠信信息及時推送至衢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中介機構信用信息的動態監管。著力強化中介服務信用評價和部門聯合懲戒,落實中介機構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紅黑名單”制度,建立失信中介機構的淘汰機制。(牽頭部門:市發改委;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完成時限:2019年6月)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具體負責領導及工作人員,按要求進一步清理規範所有涉批中介服務事項,切斷政府部門與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之間的利益關聯,不斷深化涉批中介服務改革。各縣(市、區)要按照市縣一體、上下聯動的要求,及時出台相應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市縣同步推進。
  (二)嚴格督促檢查。市審改辦將會同督查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定期督查,對工作推進不力、落實不到位的,予以嚴肅問責。要充分發揮12345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的作用,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堅持“有訴必查”,對涉批中介服務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積極宣傳涉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的意義和目的,提高公眾的知曉度,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參與,形成理解、關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總結和宣傳推廣涉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認真總結提煉工作做法,對成功經驗及時予以推廣,營造推進改革的良好工作氛圍。

印發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衢州市加快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衢州市加快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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