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縣文化局

衡陽縣文化局

衡陽縣文化局於1981年成立(蒸政編[1981]14號),1996年加掛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局牌子(蒸編[1996]69號),屬縣政府組閣局,歸口縣委宣傳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陽縣文化局
  • 成立:1981年
  • 性質:縣政府組閣局
  • 讚譽:全縣先進行列
機構介紹,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機構介紹

衡陽縣文化局於1981年成立(蒸政編[1981]14號),1996年加掛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局牌子(蒸編[1996]69號)。屬縣政府組閣局,歸口縣委宣傳部。1996年縣“三定”方案,局內設辦公室、計財股、文化市場管理股,恢復縣演出管理站。2003年縣機構改革,文化局內設股室調整為辦公室、文藝股、文化市場管理股,局內設機構為文化市場稽查大隊、演出管理站。縣文化局直轄縣文化館、圖書館、電影公司、花鼓戲劇團、文物管理所、23個鄉鎮文化站(新設立3個鄉鎮還未設立文化站),全縣共有文化幹部職工319人。2007年鄉鎮站所改革,“四權”下放,鄉鎮文化站更名為鄉鎮文體衛站,全縣26個鄉鎮均設立了文體衛站。2007年縣文物管理所升格為縣文物管理局,隸屬縣文化局管理。縣文化局擔負對全縣群文、戲劇、電影、圖書、文物、文化市場等行政管理職能。1998年衡陽縣被評為全省文化先進縣和全國文化先進縣。2009年被國家文化部再次評為全國文化先進縣,縣圖書館評為國家二級圖書館,被省文化廳評為全省文化市場稽查先進單位,被省新聞出版局評為全省依法辦事示範視窗單位,被省文物局評為文物“三普”工作先進單位,被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分別評為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在全縣雙文明目標管理考核中文化局獲得了特別獎,組織工作、行政執法、提案辦理等工作全都進入到全縣先進行列。
衡陽縣文化局

機構職能

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圖書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文化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全縣文化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指導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行業的體制改革;擬定全縣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文物、新聞出版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及其專業藝術表演團體,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對圖書、報刊、電子、音像等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審批刊型內部資料性圖書的出版;審批出版物銷售單位;管理全縣印刷業;指導、協調全縣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工作;審核、申報縣級、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審批文物維修設計、施工單位資格;會同有關部門監管文物市場;管理全縣文化市場(包括音像、圖書、印刷、演出、娛樂、電影、工藝美術、網路文化、背景音樂等),擬定全縣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擬定本縣出版物市場的有關政策制度,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管理全縣著作權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全縣出版和著作權行政執法和檢查;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擬定全縣電影劇院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縣文化科技,歸口管理對外及港澳台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交流與合作工作,擬定其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文化科技的進步和對外及港澳台文化、新聞出版、著作交流工作的發展;負責縣廣播電視行業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新聞系列、出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工作;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研究制訂全縣文化、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發展戰略;研究擬定全縣文化經濟政策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文化產業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研究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全縣文化管理體制及勞動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及有關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制、黨團組織、離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藝術、文博、新聞、出版、圖書資料、民眾文化六個系列專業職務評審和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人員的在職教育及培訓工作;指導局直屬教育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指導全縣文化系統重點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管理、安排下達局直屬單位文化、文物事業經費;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安全保衛、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宣傳報導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和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文化系統統計工作。
文藝股
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民眾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各類圖書館等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改革,對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布局進行巨觀調控;指導文藝創作、生產、評論、理論研究和文化藝術的普及;組織、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協調城區和農村民眾文化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文物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宣傳等業務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及圖書、文獻古籍保護,推進圖書館間的協作;指導局直屬藝術事業單位、民眾文化事業單位、文物事業單位博物館圖書館的業務建設。
文化市場管理股(加掛稽查隊牌子)
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研究擬定全縣文化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演出、娛樂、電影、音像、文物、美術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場的管理工作,調整文化市場結構布局;負責全縣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和監控信息系統的建立;擬定全縣出版物市場巨觀調控政策、規定;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擬定出版市場“掃黃打非”方案並指實旋,組織協調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負責全縣公開報紙、期刊和報型、刊型、圖書型內部資料的審核、報批、登記;負責鑑定、查處有嚴重政治問題、淫穢、色情和非法出版物;負責全縣出版物準印、準提、批發、銷售、出租和放映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出版物經營戶的經營活動;負責國有、集體、個體書店、出版單位自辦發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報紙、期刊、廣播電視及其它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印刷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稽查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及涉外著作權侵權案件;協調全縣電影網點的規劃和建設,指導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管理全縣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承辦全縣文化外事工作中的有關事宜;指導局直屬電影發行放映單位、演出經紀單位和文化市場稽查隊的業務建設。

地理位置

地址:新正西路19號
衡陽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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