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縣國稅局

衡陽縣國稅局成立於1994年9月27日,內設14個科室,負責衡陽縣國稅徵收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陽縣國稅局
  • 成立:1994年9月27日
  • 工作職能:負責衡陽縣國稅徵收管理工作
  • 下轄:12個國稅所
  • 屬性:行政機構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能,

機構簡介

負責衡陽縣國稅徵收管理工作。1994年9月27日成立,轄12個國稅所。1996年3月,在國稅系統撤所建分局的機構改革中,原有國稅所合併為8個國稅徵收分局,縣局設8個科室。
該局堅持依法治稅,依法行政,從嚴治隊和科技興稅,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全面實現稅收良性循環。1998年,縣局和渣江徵收分局分獲市級"雙文明單位"稱號。1999年以來,西渡、演陂、集兵分局分獲市級"雙文明單位",渣江分局獲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稱號。

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能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及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接待、車輛及機關其他經營收入的財務管理和核算;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等工作。
2.稅政法規科 進行稅政調查研究;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擬定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抓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彙編工作以及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流轉稅稅種的政策業務和稅種管理;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流轉稅稅種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政策管理;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推廣和套用;負責流轉稅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對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特殊退免稅業務和總局明確的有關事項的審批、組織退免稅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3.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規程、制度和辦法;負責牽頭綜合徵管軟體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征管軟體(防偽稅控系統除外)及相關軟體的業務需求編寫和匯總工作以及推廣、套用管理工作;負責稅控裝置和電子報稅方式的推廣、套用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戶稅收管理;負責納稅服務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管理;負責全縣征管質量考核工作的管理;負責稅務登記證、專用發票、普通發票、車購稅證明等票證的實物管理。
4、收入核算科 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畫和稅收會計統計工作制度;負責稅收會計統計核算的管理和省級會計統計一級核算及報表匯總;負責綜合徵管軟體數據質量管理;對稅收收入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重點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開展稅收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巨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
5、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負責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安排;負責本系統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稅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機關工會與其合署辦公,負責局機關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崗位責任制考評和人員培訓工作。
6、 監察室 負責本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兩權”監督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調查、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7、機關黨辦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黨務工作。
8、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9、信息中心 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總體規劃和技術設計;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指導、組織和實施全省稅務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軟體開發、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負責全縣國稅系統信息化建設所需設備配置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網路的建設、運行、維護和安全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信息技術隊伍的管理和培訓。
10、辦稅服務廳 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及時公告、諮詢輔導、問題解答;負責稅務登記證的辦理、發放以及工本費的收取和報解,稅種登記的辦理;負責發票發售、代開、繳銷、核銷、發票工本費的收取、票款解報以及受理自印發票的申請;負責受理各稅種納稅申報及稅款、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和稅收票證(包括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的開具;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報稅、票表比對、異常情況的處理和各項數據的總覆核;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貨物運輸發票、進口貨物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廢舊物資銷售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以下簡稱“四小票”)申報信息和清單數據的檢查、採集和傳輸以及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的採集和傳輸;負責將受理的各類待批稅務文書傳遞給相關部門辦理並回復納稅人;負責按規定將有關資料和信息提供給其他部門;負責第(二)至(五)項業務中適用簡易程式的稅收違章行為的處罰;負責受理投訴和舉報;負責相關涉稅資料和文書的領發;負責本局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負責辦稅服務廳內各種設備、資料以及安全、衛生等日常管理;負責有關稅收事項的公示和公告;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全縣一般納稅人的管理。
12、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縣城範圍、樟樹鄉、欄櫳鄉、西渡鎮、杉橋鎮、峴山鄉、台源鎮、長安鄉等地國稅征管範圍的納稅人管理。
13、西渡稅務分局 負責樟木鄉、集兵鎮、岣嶁鄉、潮江鄉、板市鄉、庫宗鄉、金蘭鎮、演陂鎮、井頭鎮、關市鄉、洪市鎮、曲蘭鎮、大安鄉、金溪鎮、溪江鄉、渣江鎮、三湖鎮、界牌鎮、石市鄉等地國稅征管範圍的納稅人管理。
14、工會 負責機關工會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