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衡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8〕59號),制定本規定。

衡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生健康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市衛生健康委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三)負責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四)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五)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和醫療服務評價體系。
(六)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八)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九)負責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合作交流與援外醫療工作。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行業監管。
(十二)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市保健工作。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衡陽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落實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擬訂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 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 與衡陽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與衡陽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 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 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安全生產、保密和信訪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和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編制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
(四)財務科。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相關政策措施;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
(六)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政策諮詢、政務公開、信息統計等工作。
(七)體制改革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承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八)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擬訂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制度、規劃、預案和措施;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
(九)疾病預防控制科。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指導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
(十)醫政醫管科。組織實施國家、省制定的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醫德醫風等有關政策規範;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擬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督促實施。
(十一)中醫藥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制定的中醫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和業務指導;指導農村中醫工作。
(十二)基層衛生健康科。擬訂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十三)婦幼健康科。組織實施國家、省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四)綜合監督科。負責全市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綜合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十五)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工作。
(十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七)宣傳科。擬訂全市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承擔衛生健康科普宣傳、新聞發布工作。
(十八)科技教育科。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負責全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十九)保健科。負責擬訂全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重要來賓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幹部保健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職業健康科。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十一)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科。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老齡健康科。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愛國衛生工作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的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參與相關管理、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負責相關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健康委機關行政編制53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科長、市民辦醫療行業黨委專職副書記、老齡健康科科長、愛國衛生工作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其他事項

市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主任:劉英
副主任:鄧玉生、劉枚武、謝福生、譚緒平、歐陽琴、陳忠明、劉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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