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石鼓區衛生健康局

衡陽市石鼓區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石鼓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12號),石鼓區衛生健康局(以下簡稱區衛健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三)負責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四)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計畫生育政策,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五)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標準,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劃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和醫療服務評價體系。
(六)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區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八)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九)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區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合作交流與援外醫療工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並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保健政策,負責全區保健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區保健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職責。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石鼓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改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健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健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教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普宣傳、新聞發布工作。
(二)人事與保健股。負責擬定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工、青、婦團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擬訂全區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重要來賓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區幹部保健工作,承擔區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規劃、計財與信息化股。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和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股。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相關政策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
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協調聯絡,接受其業務監督指導。協助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相關工作。
(五)醫政與中醫股。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制定的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醫德醫風等有關政策規範;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調處醫療糾紛工作,承擔區公民獻血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制定的中醫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中醫藥的具體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負責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六)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股。擬訂全區農村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區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計畫生育藥具的套用和推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七)疾病防控與綜合監督股。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指導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負責全區衛生應急、緊急醫學救援、預案演練工作;負責全區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綜合監督,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和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培訓、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
(八)愛國衛生工作股(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的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參與相關管理、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病謀生物防治,負責相關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檢測預警工作並提出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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