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珠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15號),制定本規定。
衡陽市珠暉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衡陽市珠暉區民政局將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民眾關切,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等。起草民政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區本級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定全區社會救助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定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組織社區治理體系和村(居)委會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法規和規章的實施。依法負責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及政府駐地遷移和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行政村的設立、裁併、更名、遷移的備案工作;負責區級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參與邊界爭議與糾紛調處和平安邊界建設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的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執行國家的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
(九)擬定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貫徹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定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開展慈善工作和社會捐助工作。參與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的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各級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民政工作關係民生、連著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為更好履行最底線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會服務、最基礎的社會治理和最悠久的專項行政管理,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維護老年人權益以及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督辦和政務協調等工作。負責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組織人事股。負責局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宣傳教育、幹部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負責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式建設。承擔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和聽證等相關工作。代表本部門集中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並履行行政審批職權。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本部門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督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指導和監督全區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區民政法制宣傳、教育、諮詢和培訓工作。
(四)規劃財務股。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檢查監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擬定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組織社區治理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社區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表彰。
(六)區劃地名股。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擬訂區本級行政區劃規劃,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勘定,調處邊界爭議與糾紛。負責全區地名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推廣和監督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行政區劃圖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審核及行政區域界線檔案、地名檔案的管理工作。
(七)社會事務股。貫徹執行國家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殯葬改革。負責全區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婚姻登記員業務培訓、殯葬管理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統籌做好殘疾人社會福利工作,協調推動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殘疾人就業中的權益維護工作;會同做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八)養老服務股。貫徹執行國家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統籌推進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及地方標準。指導全區養老福利機構、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特困老人入住區本級養老福利機構審批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養老機構安全生產。
(九)兒童福利股。貫徹執行國家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擬訂兒童福利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兒童收養工作、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和救助工作。
(十)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貫徹執行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促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參與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社會組織綜合黨委。負責區本級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社會組織黨建和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按有關規定設定。
工會。負責部(或辦、委)機關和行業的工會活動。
人員編制
珠暉區民政局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暫維持現狀,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珠暉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