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做好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向上級爭取資金情況,對財政或其他部門劃撥到監管企業的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
規範性檔案,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處理管理,負責規範和發展國有企業產權交易市場,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參控股企業國有股權的管理。
(五)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指導所監管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開展產權(股權)招商引資與資本合作,負責歸口組織協調全市與中央企業、省屬企業對接合作工作。
(六)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七)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董事會和財務總監,負責董事會和財務總監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歸口管理市工業企業改制服務辦公室、市商業企業改制服務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監督市屬企業開展黨建工作。協助指導、監督駐衡央企和省屬國有企業開展黨建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和報告。負責黨政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接待聯絡、後勤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擬訂市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政策法規彙編、清理、宣傳和實施工作。協調監管企業改革和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並提供法律指導。承辦委機關的法律事務。指導、監督全市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工作,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研究市屬國資監管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的重大問題。擬訂監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審核關係國有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負責委機關對中介機構選聘的歸口審核管理。
(三)規劃發展和企業改革科。研究提出全市國有經濟布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出資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審核所出資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所出資企業範圍的調整和名單管理、企業章程的管理。負責聯繫新型工業化工作,指導所出資企業自主創新、節能減排和業務資源協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招商引資與資本合作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央企、省際市州、外資和民企的資本對接工作。承擔衡陽與中央、省屬企業對接合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擬訂所出資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指導所出資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富餘人員分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企業重組、資本營運計畫。組織協調所出資企業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重組工作。協調解決企業改組中的重大問題。
(四)資本收益與財務管理科。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財務監督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辦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有關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和日常動態監測的有關工作。負責考核評價所監管企業的經營績效,承辦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的有關工作。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重點企業的運行狀況。承辦所監管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和協調工作。承辦全市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有關工作。
(五)產權管理科(市國有企業產權交易監管中心)。擬訂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負責相關中介機構選聘及服務的基礎管理工作。建立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規範國有產權交易。擬訂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對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的管理。
(六)考核分配科。擬訂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並組織落實,負責修訂和完善授權經營制度並對授權企業進行監督。研究提出監管企業負責人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考核標準。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研究提出重大決策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工資巨觀調控政策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進行調控。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方案,審核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標準,並報相關部門備案。
(七)監督科。負責有關監督成果的利用,分類處置、督辦監督檢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指導監管企業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建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機制。建設、管理、維護全市國資系統統一監管平台,配合業務科室建設國資監管業務套用系統,促進國資監管實時監控。管理、維護國資系統OA系統及各類數據,提供智慧型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支持。督促檢查市屬監管企業信息安全工作建設、管理,維護委機關入口網站,協助推進政務公開。
(八)安全維穩科。負責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所監管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機制。負責所監管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所監管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所監管企業綜合治理、民眾來訪、維護穩定和反邪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其他市屬監管企業的有關維護穩定工作。
(九)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科(黨委幹部部)。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國有產權代表人選。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承擔對市國資委黨委管理企業領導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的巨觀指導與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所監管企業管理人員的檔案管理和出國政審工作。
(十)黨建工作科(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監管企業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指導監管企業黨組織的制度建設,對企業黨組織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貫徹民主集中制進行指導和檢查。指導監管企業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和黨委換屆工作。指導監管企業黨員隊伍建設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由市國資委黨委領導的企業黨組織的黨員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指導、協調國省駐衡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
(十一)宣傳教育科(黨委宣傳部)。根據有關規定,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培訓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慈善工作。
(十二)組織人事科。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及工資福利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委機關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創建、扶貧攻堅、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現任領導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劉軍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賀宏光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羅理義、劉偉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二級巡視員:白潤民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三級調研員:賀定華
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衡陽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組長:王海燕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二環路11號。
辦公時間
秋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春夏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標兵單位”稱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地圖信息
位置: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西二環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