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衡水市水利局局長:侯玉東
衡水市水利局副局長:時勇
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上級水利政策,擬定水利戰略規劃,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河湖流域綜合規劃慨戒、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定全市和跨縣(市、區)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組織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制定水罪料循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許可權審批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4.負責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按規定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發布水資源公報。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本級並指導縣(市、區)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負責主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只鍵船體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7.負責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落實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地方配套工程建設嚷棕朵。
8.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9.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10.指導監督水庫、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水庫、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工作。負責監督安置到我市的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落實。
11.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督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12.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葛悼笑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承擔水利統計工作,開展水利交流與合作。
13.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14.市河湖長制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河長制湖長制的決策部署,辦理市級總河湖長、市級河湖長辯您地蜜交辦的事項,協助市級總河湖長、市級河湖長對各縣(市、區)、各部門履行河長制湖長制相關職責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衡水市水利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教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綜合科、規劃計畫與監督科、水資源管理科、節約用水科寒希榆、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科、引調水管理科、農村水利與水土保持科、水旱災害防禦科、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管理科、河湖長制綜合科、機關黨委。
下屬單位
所屬事業單位共9個,分別為:衡水市節約用水促進中心、衡水市水利局農村水利技術推廣中心、衡水市水利局河湖保護中心、衡水市水利規劃設計院、衡水市水利局工程建設搶修中心、衡水市水利局引調水工程運行管護中心、衡水市水利局機井管理中心、衡水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中心、衡水市水利科學研究院。
13.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14.市河湖長制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河長制湖長制的決策部署,辦理市級總河湖長、市級河湖長交辦的事項,協助市級總河湖長、市級河湖長對各縣(市、區)、各部門履行河長制湖長制相關職責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衡水市水利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教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綜合科、規劃計畫與監督科、水資源管理科、節約用水科、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科、引調水管理科、農村水利與水土保持科、水旱災害防禦科、南水北調配套工程管理科、河湖長制綜合科、機關黨委。
下屬單位
所屬事業單位共9個,分別為:衡水市節約用水促進中心、衡水市水利局農村水利技術推廣中心、衡水市水利局河湖保護中心、衡水市水利規劃設計院、衡水市水利局工程建設搶修中心、衡水市水利局引調水工程運行管護中心、衡水市水利局機井管理中心、衡水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中心、衡水市水利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