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科技實施辦法。
2、研究科學技術優先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發展長遠規劃,五年計畫及年度計畫。
3、組織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農業發展、工業技術創新、社會發展、科技攻關等重點科技計畫,以及“星火”、“火炬”、成果推廣等重點開發計畫的制訂和實施
4、負責科技成果申報、鑑定、獎勵、推廣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技術市場,協調和指導民營科技工作。
5、負責科技扶貧,科技軟科學研究以及科技統計工作。
6、管理、監督使用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
7、指導和協調全縣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
8、協調管理科技信息、科技情報、分析測試、計算技術、科學器材等方面的科技服務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
9、負責協調智慧財產權工作和專利工作。
10、負責縣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12、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科技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縣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縣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縣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縣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全縣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轄內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縣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獎勵工作。